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现将《常州市新北区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计划》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八月五日
常州市新北区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计划
根据《江苏省农村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实施方案》、省中医药工作会议精神及《常州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实施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推广计划。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我区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和实施,做好相应组织领导、协调指导和考核验收工作,成立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领导小组和专家指导组。
(一)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领导小组
组长:汪中良
成员:秦建兴 杜 康
(二)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专家指导组
组长:杜 康
成员:陈敬鸿 高金莲
二、任务目标
(一)到2009年底
1、镇级医疗机构(简称卫生院《中心》,下同)、社区卫生服务站对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100%。
2、每个卫生院至少有一人掌握10项以上省级中医药适宜技术。
3、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有一人掌握4项以上省级中医药适宜技术。
(二)到2010年10月底
4、卫生院中医人员培训率达80%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使用率达到60%以上。
5、社区卫生服务站乡村医生培训率达60%,确保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有一名中医或能中会西的乡村医生接受培训,并能熟练掌握和使用中医药适宜技术。
6、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所有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适宜技术知晓率达90%以上。
7、接受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的患者满意度达90%以上。
8、70%以上相关疾病的患者能承受治疗费用。
9、相关病种的治疗率和控制率在80%、50%以上。
三、推广方式
1、以区为单位,集中举办推广培训班。
2、区专家指导组分片集中讲解、现场操作。
3、以卫生院为单位,开展理论学习、临床实践操作。
通过以上述形式,做到集中讲解、现场操作与自学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实践操作相结合,培训推广与临床使用相结合,确保培训效果。
四、重点推广内容
(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针灸部分:
1、冬病夏治—三伏贴敷治疗支气管哮喘技术操作规程。
2、健脑调神针刺法治疗失眠症技术操作规程。
3、温针灸结合行刺络放血治疗骨性膝关节炎治疗操作规程。
4、穴位注射治疗慢性萎缩性胃炎技术操作规程。
5、电针配合艾盒灸治疗腰椎间盘突出症技术操作规程。
推拿部分:
1、四指推法配合针刺阳陵泉治疗落枕家操作规程。
2、颈椎牵引结合四指推法推拿治疗神经根型颈椎病技术操作规程。
3、上病下治推拿法治疗肩周炎技术操作规程。
4、对抗牵引后板拔伸法治疗腰椎间盘突出技术操作规程。
5、推拿配合中药熏药治疗腰椎退行性脊柱炎技术操作规程。
(二)、社区卫生服务站:
2、上病下治推拿法治疗肩周炎技术操作规程。
五、时间安排
1、于8月25日(星期二),在薛家人民医院大会议室,进行集中讲解辅导,时间一天。
2、8月26日至10月11日,以卫生院为单位,进行理论学习及自学。确保卫生院人员培训30天,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员培训20天。
3、10月12日,以卫生院为单位进行集中考核,由局组织统一阅卷。
4、10月15日至11月底,各单位对前一阶段工作进行小结,查漏补缺,收集、汇总和上报相关资料,局将组织抽查验收,并做好迎接市局组织的考核验收。
六、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工作。今年省中医药局组织在全省范围内推广30项中医药适宜技术,市区两级对此工作十分重视,已列入政府卫生工作目标管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指定业务院长专门负责,并落实相关规定,做好中医药适宜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切实减轻群众就医负担,为保障群众健康作出应有贡献。
2、做好推广培训人员报名工作。各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有1人以上参加推广培训,并于8月底以前,以电子稿形式通过区卫生信息网,上报今年推广培训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至局卫生处。
3、严密组织适宜技术推广培训。各单位要制订推广培训计划,组织好理论学习、实践操作,督促开展自学活动,确保培训时间。同时,各单位要建立严格的考勤制度,确保出勤率,保证考核合格率。
4、积极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应用和评价工作。在组织推广培训的基础上,积极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在临床的推广应用,认真进行推广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至少选择中医药适宜技术效果特别明显的2种以上病种进行疗效和费用对比分析,并做好相应登记统计等台账资料收集上报工作。
附件:1、常州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目标与要求
2、2009年参加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培训报名表
3、常州市中医药适宜技术应用推广应用登记表
4、常州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应用统计汇总表
附件1:
常州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目标与要求
项目
项 目 要 求
组织
领导
1.各县(市、区)卫生局成立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领导小组和专家指导组,制定项目实施方案。
2.各县(市、区)卫生局把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工作列入卫生局工作目标,进行年度考核,并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3.各县(市、区)卫生局积极采取措施保证县级师资以及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参加培训人员的培训时间。
4.各县(市、区)卫生局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社区卫生服务中制定鼓励卫生技术人员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以及鼓励参合农民和社区居民选择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的政策措施,将中医药适宜技术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应目录中,提高补偿比例十个百分点以上。
5.各县(市、区)卫生局为辖区内所有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配备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的设施设备。
6.开展本地区中医药适宜技术筛选推广工作,其中土单验方不得超过总项目的20%。每一种适宜技术必须安全、成熟、经济、易学、便捷,并有相应的技术操作标准。确定推广的本级中医药适宜技术须报市卫生局备案。
执行
项目执行
7.各县(市、区)卫生局按照省中医药局和市卫生局的要求开展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培训工作,并达到以下要求:
①以县(市、区)为单位,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培训的覆盖率达100%;
②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人员培训率达80%以上,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临床医生培训率达60%。
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人培训30天,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每人培训20天。
8.对参加培训人员实行考勤制,出勤率达到95%以上。
9.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有1人掌握10项以上省级中医药适宜技术,每个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有1人掌握4项以上省级中医药适宜技术。
10.对参加培训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率达到100%。
①考核合格者,发放考核合格证书;
②在规定培训时间内考核不合格者,要组织再培训,直至考核合格。
推广
绩效
11.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都能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
①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省级中医药适宜技术不少于10项;
②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省级中医药适宜技术不少于4项。
12.中医药服务量提高,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医处方(中药饮片处方和中医非药物处方)占处方总数的30%以上,或比开展培训工作前增长10个百分点。
13.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医药适宜技术应用率明显提高,中医药服务量中不低于30%。
14.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宣传工作,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适宜技术知晓率达到90%以上。
15.接受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的患者满意度达到90%以上。相关病种的治疗率和控制率分别在80%,50%以上。
16.各县(市、区)卫生局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效益评价分析,至少选择中医药适宜技术效果特别明显的2种以上病种进行疗效和费用对比分析。
附件2:
2009年参加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培训报名表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
执业资格
备注
注:此表可复印。
填报单位: 卫生院(医院)
填表人姓名: 联系电话:
附件3:
常 州 市 中 医 药 适 宜 技 术 推 广 应 用 登 记 表(样表)
单位名称:
年
患 者
住 址
诊 断
应用何种
技术治疗
治疗
次数
疗效判定
医生签名
月
日
姓 名
性
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