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是新北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建设和谐社会,实现“两个率先”和富民强区的关键时期,也是国土资源面临宏观调控新形势,进一步严格实施管理,改革创新体制的适应时期。分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局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全区科学发展的目标,主动适应国土资源管理的新形势、新要求,积极探索,创新思路,努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主要体现在以下五大方面:
一、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强化建设用地管理。
坚持贯彻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合理集约利用土地,强化建设用地预审制度。全年完成项目预审119个,累计用地面积8978.1亩;新增建设用地报批项目预审39个,累计用地面积3212亩。根据市政府下达的新北区2006年度1550亩的用地计划和区政府确定的新增建设用地项目,在计划满足不了所有项目用地的前提下,本着先重点、后一般,先外资、后内资,先安置房、后经营性用地的原则,组织市征地中心及时完成39个项目、3212亩的农用地转征用报批工作,有效地保障了重点项目的用地需求,同时为解决企业的实际困难,完成了45个集体建设用地项目征为国有土地的报批工作,完善用地手续,规范使用土地行为,共计用地942.765亩。严格民房建设用地报批管理,1-10月共完成68户民房建设用地的报批工作。为保证省、市重点项目的顺利实施,进一步执行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初步完成了对常州西绕城高速公路、常泰过江通道、沪宁城际铁路等项目用地涉及乡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局部调整工作。按照区政府的要求,根据发展需要完成了孟河、春江、罗溪、西夏墅等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方案,调整建设用地预留区13072.77亩,净增9619.65亩建设预留区,为新北区城市化发展拓展空间,提供建设用地规划平台。同时积极开展了新一轮土地利用规划修编的前期调研工作,委托南大完成了新北区土地利用概况、上一轮规划实施评价、经济社会发展条件分析及主要发展指标预测、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各类用地规模预测、用地空间安排、规划实施保障对策措施等六大专题的综合研究报告,并听取了汇报,为明年新北区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做好充分的准备。为加快征地补偿机制的改革和创新,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省厅和市局的统一部署,委托江苏省苏地房地产咨询评估有限公司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评估测算工作,为下一步实施征地综合区片价,提高征地补偿标准做好了充分的准备,目前评估结果报告已经完成,并上报省厅验收通过。
二、切实做好地籍管理工作,确保用地成果规范合法。
2006年地籍管理工作坚持以土地产权管理为核心,以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为重点,逐步实现地籍规范化、制度化和信息化管理。1-10月完成新北区核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130本、登记面积51.4万平方米,开展了卫片执法检查的外业调查工作,共调查137个监测图斑,涉及197个项目的实际用地情况。积极配合市局组织开展的1:5000新北区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通过更新调查,进一步掌握了新北区的土地利用现状,现成果已报国土资源部预审通过,预计在11月底前通过正式验收,该验收成果将作为今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成果,也是今年农业普查农用地和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依据。进一步摸清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用地的地类现状,同时积极调处土地权属纠纷,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完成了废弃露采矿山环境整治规划和新北区砖瓦窑整治方案,切实加强了废弃矿山和窑业的管理,配合市局执法联合检查,摸清了新北区现有45座窑厂取土和置换情况,共关闭了6座窑厂,开展了春江镇卞墅建材厂废弃露采矿山复垦整治工作,完成了新北区废弃露采矿山环境整治规划的编制工作。严把地籍审核关,及时完成今年集转国和新增建设用地项目的勘测报告及用地报批材料的地籍审核工作,根据部、省统一部署,完成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出口加工区及新北工业园等3个开发区的四至范围勘测定界工作。
三、依法规范建设用地供应管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今年以来,为适应国家宏观调控政策,面对日趋严格的土地管理政策,我们进一步加强了各类用地,特别是经营性用地的供地工作。一是加大报批土地和违法用地补办批准土地的供地力度与速度,确保历年批准土地符合供地条件的土地的供地率达100%,1-10月完成供地454宗,面积21255亩,预计全年将完成供地30000亩左右,其中出让供地436宗,面积20080亩,合同出让金总额77亿元,预计全年合同出让总额将突破百亿大关,依法规范了建设用地供应行为(仅9月份一个月就供地300多宗,面积11000多亩)。二是加大了经营性用地的供地工作,1—10月份完成挂牌6批经营性用地,共22宗、面积4003亩,挂牌出让成交价47.15亿元,其中10月20日成交的黄山路西侧、河海东路两侧地块,成交金额28.4亿元,河海东路两侧地块更是创下了新北区单宗土地出让金总价历史新高。预计全年将完成挂牌出让经营性用地6600亩左右,成交价将突破70亿元,并根据土地市场治理整顿的要求,完成历史遗留的9宗经营性用地的处理工作。同时按照省厅《关于开展全省城镇存量建设用地情况专项调查的紧急通知》要求和工作部署,我们对新北区范围内的城镇存量建设用地进行了调查,新北区范围内现有存量建设用地28宗、5992亩。其中:已供给企业但未全部完成建设的闲置土地20宗(块),面积3149亩;未供未建8宗(块),面积2843亩。三是加大土地出让金的收缴力度,1-10月共收缴出让金33.836亿元,其中乡镇项目土地出让金15.17亿元;区本级项目土地出让金18.666亿元(其中区本级经营性用地土地出让金11.57亿元;区本级工业项目土地出让金7.096亿元),预计将超额完成全年经营性用地土地出让金12亿元的目标任务。四是在安置房用地供地上实现了新的突破,06年3月10日顺利完成了小塘小区定销商品房地块(273亩)的挂牌上市工作,打破了以往安置房用地一律以协议出让方式供应的局面,为安置房的建设提供了新的建设运作模式。五是加大经营性土地收储力度,在建立项目库的基础上今年完成收购储备土地29宗,面积4950亩,其中已挂牌出让22宗,面积4003亩,储备5宗,面积945亩,完成经营性土地收购储备贷款1宗,融资金额2.8亿元。完成了建东大学南侧地块(214亩)、黄河路西侧地块(东方医院148亩)、软件园地块(714亩)的收储补偿和拆迁安置工作。
四、认真做好土地执法监察及信访工作,保证一方平安。
依法加强土地监察和信访工作,充分发挥区、乡、村三级土地监察网络作用,1-10月份共组织执法巡查13次,共发现制止土地违法行为215起,并发出《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215份,《约谈通知书》7份。1-10月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案件83件,同比上升44件,其中违法占地案件48件,占总量57.8%;权属争议5件,占总量6%;征地纠纷9件,占总量10.8%;其它案件21件,占总量25.3%。越级上访到国土资源部7件、省厅23件。向市局信访报结11份,信访答复12份。群众信访均按期结案,结案率100%。通过执法巡查和群众举报,今年以来全区共发现违法用地346宗,违法用地面积5733.314亩,其中占用基本农田113宗、728.32亩,现已上报市局正在依法处理。同时,根据部、省统一部署做好了卫片遥感监测检查工作,全区卫片遥侧137个图斑,涉及197个项目用地监测面积4995.8亩,实际用地5540.8亩,其中建设用地190宗、面积5317.2亩;未报即用违法用地49宗、面积896亩,49宗用地中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的17宗、面积199.7亩,现已上报区政府和市局,市局按照部、省的统一要求,本着既处理违法行为,又处理违法责任人的原则,已进入依法处理阶段,有效地制止了违法用地和群众信访上升的势头,维护了社会一方平安。
五、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内部管理。
为了理顺关系,进一步明确分局与乡所的工作职责,规范各级行政行为,根据省、市“完善体制、提高素质”和“管理创新年”活动的要求,结合新北区的实际,从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入手,切实加强国土资源系统内部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分局与分局机关各科、所(队)、各国土所明确了年度国土资源管理责任及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切实开展好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提升服务功能和管理创新年活动,同时还对原有的国土所财务管理制度、机动车及驾驶员车辆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工作人员勤政、廉政的有关规定及违规处理办法、国土资源信访监察分级管理办法及领导信访接待等制度进行了不同程度的修改与完善。组织全体共产党员开展了学习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党员和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增加了依法行政,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按照上级要求,完成了执法监察队伍及国土所依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的工资调整工作,完成了公务员的登记工作。为了加强对基层国土所档案工作的管理,我们结合西夏墅所办公场所变换的时机,在市局有关单位的支持下,投入了一定人力、资力、物力,拟创省级2级档案管理单位,从而在分局系统内国土所树立一个档案管理达标的示范。目前,该所档案室正在积极创造条件,做好迎检准备工作。组织开展好创建“团结、廉洁、开拓”好班子、争创文明单位、乡所基础建设达标、“五五”普法、治理商业贿赂、与检察机关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共倡廉政、行风评议及行政效能监察等活动,参加省厅、市局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努力提高分局系统职工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全年未发生任何违法违纪案件,树立了良好的国土形象,为新北区的经济和社会加快发展提供高效、优质的国土资源管理服务。
2007年重点工作思路
2007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目标的关键时期,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将发生一系列重大变化,国家将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建设和谐社会。2007年也是新北区面临更加开放的发展环境和更加复杂的社会矛盾,实现“两个率先”和富民强区的关键时期。分局将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局的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为原则,调整思路,创新工作,积极为新北区经济社会协调科学发展作出贡献。
一、加强建设用地管理,努力为招商引资提供用地保障。
2007年,分局将紧紧围绕新北区经济发展这个中心,按照区委、区政府建设一流园区,成片开发,滚动发展的要求,面对国土资源管理的新形势、新要求,努力破难题,保发展,千方百计用足用好用活国土资源管理政策,切实加强建设用地管理,积极为招商引资拓展发展空间,提供用地保障。一是继续做好新北区新一轮土地利用规划修编的准备工作,为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创造条件,从而为新北区经济社会发展留足规划空间。二是按照成片开发,建设一流园区的原则,积极向上争取年度建设用地计划,确保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的用地需求,为园区提供千亩以上的招商用地。三是加大对征而未用、围而不建的存量闲置国有土地的清查力度,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手段收回一批国有土地用于招商。四是对于国家、省级立项的投资上亿美元的重点项目,积极跑部跑省,争取部、省重点项目定供用地计划,确保重点项目的用地需求。五是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节约集约用地、农民补偿依法到位的前提下,积极利用窑业用地、矿山整治复垦资源,采取空间置换的办法,满足一批招商引资急需项目的用地。通过以上几大措施,力争年内形成区级各大专业园区均拥有千亩以上可供招商的用地平台,为建设园区,发展经济提供用地保障。
二、加强土地管理政策研究,为合法规范用地行为提供政策支撑。
2007年,分局将根据国家调控土地管理的有关法规政策,结合当前国土资源管理新形势、新要求和新北区实际,加强政策研究,积极探索破解发展难题的办法和措施,为合法规范用地提供政策支撑,贯彻土地资源与资产并重的管理原则。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与政府研究制定出台新北区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节约集约用地管理规定、土地出让价格管理规定、土地相关费用流转暂行办法、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办法、安置房用地管理规定、经营性用地超容积率处理办法、改变土地用途处理规定、规范土地登记若干规定等等规定与办法。以规范用地行为,维护好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和节约集约用地,珍惜土地资源,体现土地资产提供政策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