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将发生一系列重大变化,国家将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建设和谐社会。2006年也是新北区面临更加开放的发展环境和更加复杂的社会矛盾,实现“两个率先”和富民强区的关键时期。分局将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局的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以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为原则,调整思路,创新工作,积极为新北区经济社会协调科学发展作出贡献。
一、构建建设用地管理平台,努力为招商引资提供用地保障。
2006年,分局将紧紧围绕新北区经济发展这个中心,按照区委、区政府建设一流园区,成片开发,滚动发展的要求,面对国土资源管理的新形势、新要求,努力破难题,保发展,千方百计用足用好用活国土资源管理政策,构建建设用地管理平台,积极为招商引资拓展发展空间,提供用地保障。一是积极做好新北区土地利用规划修编的前期研究,为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创造条件,从而为新北区经济社会发展留足规划空间。二是按照成片开发,建设一流园区的原则,积极向上争取年度建设用地计划,确保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的用地需求,为园区提供千亩以上的招商用地。三是加大对征而未用、围而不建的存量闲置国有土地的清查力度,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手段收回一批国有土地用于招商。通过前阶段的清查,据初步统计至目前为止,电子园尚有征而未用可供招商用地800余亩、环保园尚有征而未用招商用地500余亩、滨江化工区尚有征而未用招商用地583亩、薛家工业片区尚有征而未用招商用地1026亩,罗溪空港产业园尚有征而未用招商用地1000余亩、出口加区尚有招商用地600余亩。四是继续抓紧人均耕地在0.1亩以下的撤队转居工作,集聚一批剩余国有土地。五是对于国家、省级立项的重点项目,积极跑部跑省,争取部、省重点项目用地计划,确保重点项目的用地需求。六是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节约集约用地、农民补偿依法到位的前提下,积极向上争取采取空间置换的办法,满足一批招商引资急需项目的用地。通过以上几大措施,力争年内形成区级各大专业园区均拥有千亩以上可供招商的用地平台,为建设一流园区提供用地保障。
二、构建土地管理政策平台,为合法规范用地行为提供政策支撑。
2006年,分局将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结合当前国土资源管理新形势、新要求和新北区实际,加强政策研究,积极探索破解发展难题的办法和措施,构建土地管理政策平台,为合法规范用地提供政策支撑,贯彻土地资源与资产并重的管理原则。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与政府研究制定出台新北区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节约集约用地管理规定、土地出让价格管理规定、土地相关费用流转暂行办法、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办法、安置房用地管理规定、经营性用地超容积率处理办法、改变土地用途处理规定、规范土地登记若干规定等等规定与办法。以规范用地行为,维护好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和节约集约用地,珍惜土地资源,体现土地资产提供政策支撑。
三、构建地籍管理平台,夯实土地管理基础。
2006年,在全面完成区内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工作,通过市级预收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迎接省、部验收的准备工作,争取上半年通过省、部验收,为下一步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提供真实的数据;同时建库立档,建设地籍管理基础数据平台,抓好06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按照“月清季累、半年汇报、年终统计”的工作原则,做到“实地、图样、数据”三一致,逐步实现“对外以证管地、对内以图管地”的目标,夯实土地管理基础。同时做好矿山治理规划编制、窑业用地整治等工作,配合区政府逐步关闭对开发建设、环境有影响、破坏土地资源的砖瓦窑厂。为招商引资开发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
四、构建经营性用地平台,为城市建设集聚资金。
在做好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为原则,严格规范各类工业用地供应行为的同时,依法组织好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房开发等经营性用地的招拍挂,凡是经营性用地一律进入土地市场配置,杜绝经营性用地无理由协议出让行为。2006年,将通过规划控制,调整使用等手段,收购储备一批国有土地,并建立经营性用地储备项目库,构建今后三年的经营性用地平台,有计划、有序推进经营性用地的建设。06年将做好建东大学南侧二期地块、软件园地块、东方医院地块、飞龙小区地块的上市拍卖工作,做好新龙居住区待开发地块和相关工厂搬迁地块的收购储备贷款工作,充分发挥储备土地的融资作用。同时,加大已招标出让土地的土地出让金催交工作,争取完成区本级土地出让金净收益10亿元,最大限度地为城市建设集聚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