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 保障科学发展
精细管理 创建一流队伍
常州市国土资源局新北分局
今年以来,我局在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我区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国家宏观调控从严从紧的新形势下,新北分局坚决践行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努力破难题、保发展,较好地履行了国土资源管理和服务职能,有力地保障和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
一、2008年工作简要回顾
(一)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构建良好的用地环境
今年以来,我们面对严峻的执法形势,努力建立执法网络,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加大查处力度,高度重视涉土信访,积极应对各类专项行动,有效改善了我区的用地环境。
一是积极化解涉土矛盾。今年以来,分局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案件68件,同比上升23件。按类别分,其中违法占地案件58件,占总量的84%;征地纠纷4件,占总量的5.8%;其他案件7件,占总量的10.2%。在68件案件中越级上访到国土资源部6件、省厅14件。目前已向市局信访报结17件,群众答复8件。共接待群众上访78起,102人次。信访结案率100%。并从区、分局、乡镇建立了涉土信访目标考核保证金制度,层层发动,有效控制涉土信访率的上升。构建良好的用地环境。
二是狠抓动态巡查,平均每月巡回检查2次;各国土资源所坚持每周巡回检查1次,在巡查中坚持“四个坚持”,并做好台账和月、季上报工作。到目前为止,在巡查中发现146个在建项目全都进行登记,并建立了数据库。对81个违法用地项目发放了责令停止违法用地行为通知书,并当场制止和在乡镇的配合下拆除了18宗。巩固去年专项行动百日行动的成果,配合支队做好70宗违法用地罚款催收和结案,同时配合做好58宗违法规划的违法用地的移交法院的工作,到目前为止,已独立办理违法用地案件18宗。配合市局查办了7宗重大的土地违法用地案件。
三是11月份专门召开了全区创建“土地管理示范村”的大型宣传培训会议,并与乡镇签订保护责任状的基础上,根据乡镇的实际情况督促其与各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耕地保护责任状,提升基层行政组织作为保护耕地的主体力量。
(二)千方百计,破题解难,基本保证发展用地
今年以来,面临耕地保护力度加大,保障发展难度增大、执法工作任重道远的国土资源宏观管理新形势,我们始终把保护耕地和保障发展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全力服务区域经济建设。
一是强化建设用地预审制度。今年完成项目用地预审45个,预审用地面积1654.05亩;新增建设用地项目预审89个,用地面积6072.4亩。
二是与省厅衔接,完成了京沪高铁、常泰通道、338线改道、城际道路等重大基础设施工程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同时争取了京沪高铁安置用地500亩建设预留地规划指标。对新北区新一轮规划修编前期研究资料进行了进一步完善,完成了上一轮规划的实施评价并通过省级验收。同时为重点企业做好服务工作,较快完成了常州天合光能500KV光伏产业垂直一体化产品项目的报部用地预审。
三是今年我们一方面积极向省厅争取了京沪高铁安置500亩计划、常泰高速安置150亩计划、城际铁路安置400亩计划和港华燃气、川气东送、污水泵站等独立选址项目点供计划,确保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的用地落实,加快各项目的拆迁安置进度。另一方面向省厅争取了建滔世纪化工、黄海汽车、常宝德胜钢管、天合光能、录安洲港区夹江码头一期工程、小松常林等六个项目1515.54亩农用地点供计划,确保市、区重大项目的用地要求。累计全年向省厅争取点供计划2731亩。超额完成市局下达的年度争取1000亩点供计划的目标。全年累计完成14个批次农用地转用及征收计划,其中国家计划征收总面积为2139亩,其中农用地为1500亩;省点供计划及独立选址项目征收总面积3933.4亩,其中农用地为2731亩。全区累计报批征收土地总面积为6072.4亩,其中农用地面积为4231亩。有效地支持了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保障全区招商引资重点项目黄海汽车、建滔化工等用地需求。
四是集中力量对2007年批准用地进行实地调查,按照68号文件的规定标准和实施“两公告”的原则,要求乡镇(街道)、村、组协调妥善处理各方面的矛盾。完成58个项目5067亩土地2.17亿元的土地补偿工作。同时我们积极配合农林局、社保局做好失地农民保障工作,全区14.43万失地农民进入社会保障系统,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为确保省重点项目“两高两铁”工程的顺利实施,我们积极配合区政府和市高指协调,及时做好京沪高铁、常泰高速、西绕城高速、城际铁路的土地征收补偿工作。同时严格民房报批管理,同时切实解决目前一些农村无房户和危旧房户的住房问题,截止到日前共完成10户民房报批工作。
(三)攻坚克难,地籍管理、矿山整治进展顺利
依法规范土地产权和矿产资源管理,维护土地使用者合法权益,不断理顺关系,规范土地登记发证流程。全年共发放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183本,登记面积47.1万平方米;发放国有土地使用证931本,登记面积1092.7万平方米;发放土地他项权证661本,抵押面积300.4万平方米,商品房发证10981本。在市局的统一部署下,全面开展了新北区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城镇地籍调查数据整合通过市局验收,也为第二次土地调查提供了依据。目前,新北区第二次土地调查农村部分已完成,成果已报省厅预检;明年6月份全面完成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今年以来,共有16座砖瓦窑厂办理了采矿许可证,协助政府关闭砖瓦窑厂5座。黄山东段废弃露采矿山环境整治项目通过了市局验收,黄山西段废弃露采矿山整治项目进展顺利。同时完成了2008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工作。
(四)务实创新,培育市场,超额完成出让受益目标
一是按省、市部署开展了全区农用地产能核算调查、基准地价调整、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清理和继续开展土地出让专项清理等专项工作,积极开展了全区闲置、批而未供土地调查与处置工作,经统计,共清理出闲置及未充分利用国有建设用地102宗,土地面积为5701亩;清理出批而未供国有建设用地地块49宗,面积3273亩,并就闲置土地处置开展了相关工作,目前已向43家企业发出了闲置土地处理通知书,通过收回、收储、转让、终止出让合同等形式收回闲置土地7宗,面积516.7亩。
二是依法规范做好建设用地供应工作。全年完成供地64宗,面积4928亩。其中:出让土地47宗,面积3915亩,合同出让金总额17.33亿元;划拨国有土地17宗,面积1013亩。
三是加大土地出让金的征收力度。通过分局、区经营性用地办公室及区检察院的合力出击,全年共收缴土地出让金34.45亿元,其中经营性项目土地出让金24.85亿元,超额完成了区委区政府年初下达的23亿元的目标任务;工业、仓储等其他非经营性项目土地出让金9.6亿元。为新北区的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
四是根据有关政策,妥善处理了浩源摩托、天安工业村东侧地块等历史遗留问题。对提高建筑容积率和延长土地出让年限项目补征土地出让金1248.7万元。
五是按照区政府的部署,顺利完成了飞龙生活区地块的收购补偿和拆迁等前期工作。对常隆化工厂及周边地块、小松(常州)机械工程公司、新日化学等地块开展了收储前期调查工作。
(五)健全制度,改进作风,建设一流的国土队伍
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党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制度,加强领导班子的自身学习,提高班子决策科学性,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先锋模范和战斗堡垒作用。继续推进中心国土所建设工作,开展好创建“人民满意国土所”活动,有一个所创“省级优秀国土所”,另一个所创“市级优秀国土所”。为了加强新大楼的智能化管理和档案工作建设,拟筹建新北国土信息中心(新北国土档案中心)。同时,为了加强车辆的统一管理,保证安全行驶无事故,提高后勤服务保障能力,筹建分局汽车队。在新大楼尚不完全具备办公条件的情况下,分局机关于9月26、27日两天实施了整体搬迁,极大地改善了办公条件和设施,为创新服务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平台。制定全年学习培训计划,坚持每周学习例会制度、党支部学习生活制度,组织职工学习政治、学习业务,积极参加省、市举办的各类培训,努力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提高干部职工善谋实干的能力。继续开展好新农村建设与罗溪王下村的结对帮扶工作,全体员工积极参加了抗震救灾募捐活动,全体党员交纳了特殊党费。增强职工队伍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努力为经济发展提供高效优质的国土资源管理服务。
2008年是比较艰苦的一年,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距离市局党委的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主要表现在:班子的集体领导决策能力还有待于加强;内部管理、干部队伍建设还有待提高;土地的节约集约化利用程度不高;对当前国土资源管理的政策方针研究还不透彻、理解不深、应对的措施不多;干部队伍的专业化程度不高;后备干部的培养力度不够强;工作的规范化和精细化管理水平还不够。我们坚信:在市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局各相关处室的大力支持下,在分局党委一班人员的带领下,经过分局全体党员干部和职工同志们的辛勤劳动和努力拼搏,这些问题和差距一定能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克服和缩小,我们新北国土事业也一定能够创出新的辉煌,实现新的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