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办局(分局),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1月8日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扎实开展好“隐患治理年”活动,确保春节期间安全生产,让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年。现就开展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要制定各自具体检查方案,组织人员,分工明确,任务落实,注重实效。区政府安委会领导将带队进行抽查和督查。
二、检查的重点领域
1、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储存等生产经营单位。
2、重大危险源企业。经对照有关标准,已被确认是重大危险源的企业。
3、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学校、医院、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游戏厅、网吧、浴室、寺庙、旅游景点等等。
三、检查的主要内容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的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3、安全保障措施到位情况。如安全警示标志是否健全、安全设备设施是否完好,疏散出口是否畅通等等。
4、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检查现场安全状况,发现事故隐患,责令其立即整改。对以前查出的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和抽查,防止死灰复燃。
5、节日期间的值班安排情况,节日期间需加班生产的企业名单。
四、 检查要求
1、各级政府和各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落实,主要领导要带头、带队开展检查,不拘形式,务求实效。
2、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和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单位,要先停业、停产整改。
3、要认真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做好节日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和督促,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一般事故的发生。
二00八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