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我区安全生产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监督检查,推进专项整治,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整改,为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营造了安全有序的良好环境。为总结经验,更好地推进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并为2009年工作打好基础。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08年度安全生产总结评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范围
根据安全生产实行逐级负责的原则,分级实施全区安全生产总结评比表彰。
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职能部门。
先进个人评选范围: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和有关职能部门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领导及工作人员。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全年完成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工作有目标、有计划、有检查、有落实,安全管理台账资料齐全,安全生产工作成效显著。
2、领导重视,工作落实。做到组织管理网络健全,责任制落实。认真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积极解决安全生产重大事项。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长效管理工作和企业安全生产达标活动。
3、积极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百日安全生产督查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严格执行安全评价(评估)、隐患排查整改等规定和制度。
4、抓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生产经营单位法人主体责任宣传年”、“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日”、“安康杯”等活动有组织、有活动、有总结。积极落实市下达的各项任务,并富有成效。本辖区、本系统所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技干部持证率98%以上,特种作业人员做到持证上岗。
5、认真组织安全检查,建立事故隐患台账,并认真组织整改。本辖区、本系统和所属危险性大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制订相应隐患整改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6、先进集体设:综合目标奖1项:即年度目标管理综合考评先进集体奖。工作专项奖三项:有基础管理工作优秀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先进单位和安全生产长效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年度目标管理综合考评先进(即年度先进集体)由区安委会根据年终目标考核结果评定产生,其余三项工作专项奖先进由各单位自行申报材料,再由区安委会根据实际工作成效评定产生。申报材料上报截至日:2009年1月10日。
(二)先进个人
1、积极宣传贯彻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做好本辖区、本系统、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能积极参加上级组织举办的各种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取得较好成绩。
2、结合实际,扎实有效组织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3、在排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方面有成效,事例突出。
4、能结合本辖区、本系统特点,积极推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专项整治等工作,工作有创新、有成效。
5、在安全生产管理、检查、献计献策等方面有先进事迹和作出显著成绩。
四、评选表彰办法
1、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接到本通知后,请按先进个人分配名额抓紧时间对照评选条件进行评选,于2009年1月10日前将先进个人申报表事迹材料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长效管理先进单位申报材料报区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逾期不报作自动放弃评选资格。联系人:蒋华春,联系电话:85127209。
2、由区安委会审查筛选,评出2008年度区级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基础工作管理优秀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先进单位、安全生产长效管理先进单位和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个人,并予以表彰奖励。
附件:1、2008年度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2、2008年度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申报表
3、2008年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先进单位申报表
4、2008年度安全生产长效管理先进单位申报表
二00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序号
部 门 单 位
先进个人名额(人)
备注
1
春江镇
4
2
孟河镇
3
新桥镇
薛家镇
5
罗溪镇
6
西夏墅镇
7
河海街道
8
三井乡街道
9
龙虎塘街道
10
党政办
11
宣统部
12
监察局
13
司法局
14
经发局
15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6
社会事业局
17
城建局
18
财政局
19
农林局
20
环保分局
21
安监局
22
执法大队
23
总工会
24
新北工业园
25
园区办
26
公安分局
27
交巡警大队
28
消防大队
29
工商分局
30
交通分局
31
质监分局
32
人保新区支公司
合计
44
附件2
姓名
性别
年龄
行政职务
文化程度
主
要
事
迹
单位意见
主管部门意见
区安委意见
事迹栏不够,可另附材料。
附件3
单位名称
联系人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主管
部门
意见
注:事迹栏不够,可另附页
附件4
2008年度安全生产长效管理先进单位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