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从业单位春节前安全检查
和春节期间巡查的通知
各镇、街道、园区办、新北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根据区安委办要求,为有效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春节期间全区不发生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现就开展春节前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大检查和春节期间巡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安排:
各镇、街道、园区办、新北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要立即对辖区内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从业单位开展节前安全大检查,检查时间自2009年1月12日——23日。
春节期间要安排不定期的巡查,巡查面要覆盖所有节日期间生产的企业,并督促停产企业做好停产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二、检查重点
1、春节期间生产的企业;
2、重大危险源企业;
3、高危工艺企业;
4、烟花爆竹批发企业。
三、检查内容
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完善和落实情况。
2、生产经营单位法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3、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重要生产场所、重要部位的日常监管、安全警示标志、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4、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从业人员培训教育、持证上岗情况
5、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
6、安全生产事故上报、处理、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7、节假日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安排情况等。
四、检查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对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各镇、街道、园区办、新北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带队检查。
2、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各镇、街道、园区办、新北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此次安全大检查认真布置落实,自始至终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完成,务必使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必须要求受检单位认真组织隐患整改,限期完成整改。
3、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各镇、街道、园区办、新北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要迅速行动,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检查方案,部署检查工作。对检查出各种事故隐患,要认真做好整改工作,防患于未然,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制定措施,落实责任,确保安全。
4、认真落实节日值班、带班制度,及应急救援和信息报送工作。各镇、街道、园区办、新北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春节期间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应急情况,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险处置,并按程序及时、如实上报,严禁脱岗、离岗、串岗现象。并将检查安排情况和检查情况分别于1月15日和1月24日前书面报区安监局监管处。
二00九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