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北区安监局对镇(街道)和专题园区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2009年度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工作考核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街道)、园区办、新北工业园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现将《新北区安监局关于对镇(街道)和专题园区安全生产管理部门2009年度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考核的实施意见》及考核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00九年四月二十日
新北区安监局对镇(街道)和专题园区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2009年度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工作考核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质量和效能,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经研究,决定对各镇(街道)和专题园区安全生产管理部门2009年度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动力,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有效防范、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深入开展“作风先行,高效服务”主题教育活动,增强服务发展、服务企业的理念,努力形成“实干兴安”的工作氛围,认真落实安全生产长效管理和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任务,强化执行力,增强凝聚力,努力开创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新局面。
二、考核内容
依据《2009年度镇(街道)和专题园区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考核细则》(以下简称《考核细则》)实施考核。
三、考核方法
区安监局成立对镇(街道)和专题园区安全生产管理部门2009年度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考核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考核采取单项与综合、定量与定性、日常与年度、监管工作与控制指标相结合的方法。具体实施办法:
1、依据《考核细则》,实行百分制考核。通过听汇报、查台账、看指标(数据)、比工作按时完成情况等,对硬性指标逐项考评打分。
2、走访区、镇(街道)相关部门,听取工作意见;实地抽查辖区内的监管对象,考核监管工作情况,掌握了解工作绩效等。
3、考核采取一票否决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评为先进单位。工作人员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辖区内工矿商贸企业发生较大责任事故的,其他行业和领域发生重大以上责任事故负有相关责任的;发现有瞒报、迟报、漏报事故行为的;由于政令不通、执行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考核奖励
根据考核成绩排出名次,综合考核成绩在95分以上(不含基数,下同)为一等奖,90分~95分为二等奖,85分~90分为三等奖,85分以下不得奖;对获一、二、三等奖的单位,由区安监局通报表彰,并给予一定的奖励。考核结果书面通报给所在镇(街道)党委、政府和部门。
附件:2009年度镇(街道)和专题园区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考核细则
2009年度
附件
序号
工作目标
分值
计分办法
得分
1
分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年度目标综合考评合格。
6
未分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扣2分,年度目标综合考评不合格不得分。
2
加强安全生产长效管理,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年度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
13
1、未制定本地年度长效管理工作计划扣3分;2、未完成上级下达的企业达标考评任务扣10分。
3
组织开展由区安监局牵头的专项整治,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目标、重点、时间和责任;严格执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制度,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各类台账,实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事故隐患整改率达100%。
18
1、未及时制定并上报方案和汇报材料的有一次扣2分,此项4分;2、专项整治工作目标中有一项未完成扣1分,此项4分;3、未建立隐患排查制度或隐患整改方案的扣1分,隐患排查制度、台账不健全的有一项扣1分,重大事故隐患未实行挂牌督办和及时整改或未采取有效安全措施的有一项扣2分,此项10分。
4
加强对化工企业企业的日常安全监管,对辖区内橙色等级企业年内监督检查不少于1—2次,对辖区内蓝色等级企业年内监督检查不少于1次,经营企业检查面不低于50%;积极跟踪服务区重点工程(项目)。
20
1、未按要求进行检查或没有检查台账不得分,检查生产企业少1家次扣1分,经营企业检查面每低1%扣1分,此项12分;2、发现有1家生产企业许可证未及时申领或换证(变更)扣1分,发现有1家经营企业许可证未及时申领或换证(变更)扣1分,此项4分;重点项目服务不好,发生投诉的,每次扣2分,此项4分。
5
认真完成上级业务部门部署的工作任务,积极开展和配合上级做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1、未按时完成上级部署的工作任务和未及时上报有关报表及有关材料的,有一次扣2分,此项6分;2、不积极开展和配合上级做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有一次扣2分,此项4分;3、不及时核实查处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理的,有一起扣1分,此项4分。4、政府及相关部门领导对安监站内部管理有意见的扣2分;5、对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有推诿、扯皮现象有一次扣2分,此项4分;
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月”活动。
1、未按要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年”和“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各扣2分(查活动方案、总结和实际活动情况);2、不报送活动信息或报送不及时扣2分;
7
加强政务信息工作,保证日常信息特别是重要信息在规定时间内报送。
10
每上报并被采用信息1条得2分。
8
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执行会议通知要求,自觉遵守会风会纪。
1、不参加上级组织的活动有一次扣2分,参加会议迟到或早退的有一次扣1分。
9
工作创新加分
1—5分
结合本地实际,开展有特色性工作并取得实效,在市、区范围进行推广的,根据工作业绩给予加权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