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常州市新北区“安全生产年”
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市、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办局(分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现将《新北区“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认真组织,扎实推进,务求实效,努力实现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十日
常州市新北区“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健康,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定不移推进安全发展,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依法治安的方略、坚持科技兴安的道路、坚持管理强安的举措,认真开展“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活动,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创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方式,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努力构建安全湖北。 二、活动主题 强化宣传、严格监管、治理隐患、压降事故。 三、活动目标 确保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市下达的控制指标之内,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通过 “安全生产年”活动,促进全社会安全发展意识显著增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水平显著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显著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显著改进,努力保持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态势。 四、活动内容 1.进一步强化安全发展理念。 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发展必须安全,安全就是发展,安全就是政绩,安全就是投资环境的理念。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努力打造安全新北。 2.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 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加强对控制指标的动态跟踪和监控。坚持事故“四不放过”原则。 建立目标管理激励约束机制,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综合考核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 3.进一步深化隐患排查治理。 建立完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企业主体责任制度、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隐患整改督查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和群众举报监督制度。在全区形成企业、部门、社会全方位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监督整改事故隐患的浓厚氛围,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4.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行业专项整治。 继续深化“五整顿、三加强”道路交通专项整治,加大查处违规违章行为,积极探索农村道路交通社会化管理模式,下大力气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比重大、农村道路事故多的问题。 加强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全面排查治理“三合一”等公众聚集场所的隐患,下大力气解决火灾事故起数大、事故多的问题。 进一步落实政府监管和参建各方的安全责任,深入开展以防止高空坠落、防止起重设备倒塌、坍塌事故为重点的建设施工专项整治,下大力气解决建筑事故多的问题。
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日常安全监管,努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各专项整治的牵头部门制定专项整治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5.进一步强化政府监管主体责任。 坚持和完善联合执法机制,整合执法资源,加强联合行政执法行动,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效率效能。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协同配合,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对达不到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企业,该处罚的要处罚,该停产整顿的要停产整顿,该关闭的要关闭。
6.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继续广泛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告知承诺活动,深入开展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标准,着力创建一批本质安全型企业。督促企业按照相关规定,足额提取并使用好安全生产费用,保证安全投入。
7.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 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宣传普及安全知识。认真开展第八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继续开展企业“安康杯”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努力提升全民安全意识。 加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力度,使全区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百分之百。 8.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 切实加强安全监管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业务能力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努力造就一支严格、公正、文明、廉洁的安全监管队伍。继续加强监管力量,使之更好地适应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 五、活动步骤 “安全生产年”活动实行统一规划、总体推进、分段实施。 第一阶段(1月-3月):宣传发动。各级各部门要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重点突出、形式多样的活动方案,并于4月初印发实施。要召开各种会议进行动员发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第二阶段(4月-11月):全面实施。“安全生产年”活动要全社会多层次同步进行。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年”活动内容要求,全面开展各项工作。 第三阶段(12月):总结考评。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总结“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情况,于12月20日前将“安全生产年”活动开展情况报区安委办。
六、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区安委会成立“安全生产年”活动领导小组,由区委副书记、副区长范寿柏任组长,区安监局局长蒋新耀,区纪委副书记徐萍,区总工会主席徐丹,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张子恢任副组长。各级各部门也要成立领导小组,加强对“安全生产年”活动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相关机构专门抓。 2.精心组织实施。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周密部署、合理安排、精心组织 “安全生产年”活动,突出企业这个重点,做到“四个结合”,一是与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告知承诺活动相结合,将告知承诺活动作为 “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内容。二是与“安全生产月”活动相结合,“安全生产月”中要重点宣传好“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意义、目标和措施,使“安全生产年”活动深入人心,形成合力。三是与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专项整治是“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点内容,必须做实做细做出成效。四是与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各级各部门要将“安全生产年”活动与日常监管工作同时部署,同时检查,同时考核。 3.抓好检查督办。各级各部门要对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年”活动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加强指导,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区安委会“安全生产年”活动领导小组定期组织督查。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在4月上旬报区安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