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新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常新安监〔2009〕35号
关于江苏省农用激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氯甲酸三氯甲酯泄漏事故的情况通报
各化工生产企业:
2009年5月8日晚21时30分和22时,江苏省农用激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连续发生两桶盛有氯甲酸三氯甲酯的塑料包装桶桶体崩断,造成氯甲酸三氯甲酯泄漏事故,因现场处置人员未采取个人防护措施,造成8名员工中毒住院治疗,其中三人病情较重,目前仍在医院观察治疗。
经专家分析:泄漏的氯甲酸三氯甲酯不具备燃烧爆炸特性,该产品在摄氏128度开始缓慢分解出光气、氯化氢、二氧化碳。该批物料是山东天安化工有限公司生产,于2009年4月23日运至常州某公司,某公司发现有9桶物料有不明原因涨桶现象,即通知山东天安公司退货,山东天安公司于当日将该批物料送至农用激素公司(其间的温度不具备导致氯甲酸三氯甲酯分解的条件)。从两只爆炸残桶来看,是使用的回用包装桶,存在桶体质量不合格和桶内清洗不净含有杂质的安全隐患,而氯甲酸三氯甲酯在活性炭、铁离子等催化剂或存在水、碱性物质的条件下可加快分解产生氯化氢和二氧化碳气体。
该起事故经新闻媒体报道后产生较大影响,而事故发生后该公司未依法及时向区安监局报告,导致事故应急处置和善后处理等欠妥,造成被动局面,提出通报批评。
为防止类似事故发生,特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1.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单位要加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力度,要深刻吸取该起事故的教训,夏季高温及雷雨季节即将来临,要切实把好危险化学品的原料的进货关,坚决将来路不明的物料拒绝在厂外。
2.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单位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要加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配备充足的相应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和个人防护设备,并教育和组织员工开展演练,确保在临阵处置时沉着、正确应对,杜绝人员伤亡。
3.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单位要加强法治意识,自觉遵守法律,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及时报告事故,使政府主管部门在第一时间掌握情况,以利于及时控制事故损失和影响。
二○○九年五月十八日
主题词:危险化学品 事故 通报
常州市新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09年5月19日印发
共印19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