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常新安办﹝2009﹞21号
关于对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专项督查的通知
各镇(街道)安委办,各有关办局(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6月1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近期省将对我区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情况进行专题督查。为做好迎查工作,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新北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常新安办〔2009〕16号)的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将开展“三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前期开展情况在6月12日前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二、做好本部门、本单位开展“三项行动”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迎接上级“三项行动”专项督查。
三、未尽事宜可与区安委会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85127209 联系人:蒋华春、曹文华
二00九年六月三日
主题词: 安全生产 三项行动 督查 通知
常州国家高新区安委会办公室 2009年6月3日印
共印26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