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市要求及《关于政府行政正职逐级进行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述职的通知》(常新安办[2004]1号文已转发)精神,请各镇、街道做好2004年度行政正职安全生产工作述职报告,并于2005年2月5日前交区安委会办公室。
二○○五年一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述职 通知
常州国家高新区安委会办公室 2005年1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