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办局(分局),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全面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和《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提高全民安全意识,推进安全文化建设,营造“遵章守法、关爱生命”的社会氛围,根据上级要求,现对2005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作出部署,请各地、各有关部门结合《新北区200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实际情况认真贯彻实施。
一、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精心策划,认真组织,把它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加以落实。要建立相应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本地、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请各镇、街道及有关部门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活动总结分别于5月30日前、7月5日前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附件:1、新北区2005年 “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2、安全生产专题板报汇展注意事项
二○○五年三月十七日
附件1:
新北区200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认真开展好今年六月全国第四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努力使本次活动贴近实际、贴近生产、贴近生活,充分调动社会公众的广泛参与,突出“法制安全”这个中心,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文化理念,做好生产经营单位法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宣传,现制订我区200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国家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为指导,以全面宣传实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为主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大力营造全社会遵章守法、关爱生命的氛围,加大全民安全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民的安全文化素质,为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推进企业基础安全建设,依法强化监督监察,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平稳态势。
二、活动主题
200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为“遵章守法,关爱生命”。
三、活动时间
2005年6月
四、活动组织形式
1、组织机构:各地、各有关部门成立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本地、本部门内“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2、活动形式:区级活动有区安委会牵头负责,各地、各部门可针对其实际情况及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制订各自的活动方案,并牵头负责组织实施。
五、活动内容
1、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运用各种手段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发动。区政府周边的主要道路两旁,悬挂彩旗标语。各镇、街道和村委(社区)要在主要道路、公共场所和中心广场等处悬挂横幅、标语,张贴宣传画报。
2、组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管理知识培训。组织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参加《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培训班;组织危险化学品企业和重大危险源企业参加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培训。
3、组织企业家安全生产管理知识系列讲座。区安全生产协会组织邀请区内先进企业厂长(经理)介绍安全生产管理先进经验。
4、开展镇、街道之间安全生产互动。区安委办组织,片长单位分管领导具体牵头负责,开展安全生产互查、互帮、互学活动。
5、开展安全生产专题板报评比活动。各镇、街道按规定统一制作展板,由区汇总后轮流在各镇、街道展览,最后由相关部门人员进行评比。
附件2:
安全生产专题板报汇展注意事项
一、展板规格
每个参展单位送展板2块,规格:90cmⅹ120cm(宽ⅹ高),泡沫塑板制作,加带边框,便以展出时立放。
二、板报内容
根据全区全年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着重突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些做法和经验体会以及取得的实际成效。
三、送展时间及轮展安排
所有展板5月31日前送达区安监局办公室,自6月2日起在各参展单位轮流展出。最后由区安委办组织有关专业人士对各单位送展板报进行评比,评比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
四、工作要求
各镇、街道要认真准备,精心组织,落实人员,明确任务。
主题词:安全生产 活动 决定
常州国家高新区安委会办公室 2005年5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