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常新安办〔2009〕27号
关于印发《新北区“迎国庆、保安全、促和谐”消防安全保卫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办局(分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力做好建国60周年大庆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区政府决定自即日起至10月10日,在全区组织开展“迎国庆、保安全、促和谐”消防安全保卫专项行动。现将《新北区“迎国庆、保安全、促和谐”消防安全保卫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九年八月二十五日
新北区“迎国庆、保安全、促和谐”
消防安全保卫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做好建国60周年大庆期间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建国60周年大庆期间全区火灾形势稳定,根据省总队、支队和市政府《“迎国庆、保安全、促和谐”消防安全保卫专项行动方案》有关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决定自现在起至10月10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迎国庆、保安全、促和谐”消防安全保卫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迎国庆、保安全、促和谐”要求,立足整体防控、重点防控、科技防控,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进一步加强执勤备战,着力完善“防消结合”社会化消防巡防机制,随时做好处置突发事件、灾害事故应急准备,最大限度地提高社会面火灾防控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隐患和火灾危害,最大限度地为建国60周年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新北区政府成立以区委副书记范寿柏为组长,区安监局局长蒋新耀、新北公安分局副局长张子恢为副组长,社会事业局、区工商、区建设、区人防、消防大队、基层派出所负责人为成员的“迎国庆、保安全、促和谐”消防安全保卫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同时在新北区消防大队设立消防安全保卫专项行动指导办公室,由新北区消防大队大队长顾兮翱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的协调、指导等工作。
三、专项行动范围
(一)歌舞厅、夜总会、网吧、桑拿、游艺厅等公共娱乐场所;
(二)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学校、医院、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及幼儿园等其它人员密集场所;
(三)高层和地下建筑;
(四)多产权建筑;
(五)“三合一”场所;
(六)易燃易爆化工企业;
(七)重大火灾隐患;
(八)大型群众性重大活动。
四、具体分工
(一)社会事业局负责医院、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学校、网吧及游艺场所的专项行动;
(二)人防负责地下建筑的专项行动;
(三)建设部门负责高层建筑的专项行动;
(四)安监局负责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单位的专项行动;
(五)基层派出所负责三级重点单位和“三吧、六小”场所的专项行动;
(六)消防部门负责二级重点单位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治;
(七)各街道办事处、乡镇负责“三合一”、多产权、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的专项行动;
(八)工商部门负责商场、市场专项行动;
(九)治安部门和消防部门负责大型群众性重大活动的举办前检查;
(十)经济发展局(旅游办)负责宾馆、饭店的专项行动。
五、专项行动的内容
(一)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装饰是否按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使用不燃、难燃材料;
(二)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疏散指示和应急照明是否设置到位且运行正常;
(三)室内外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烟排烟系统及消防控制室设备是否运行正常,有无擅自停用现象。灭火器材是否配置到位、完整好用;
(四)公共娱乐场所有无使用液化气现象;提示性、警示性、禁止性消防安全标识是否张贴到位;员工是否掌握基本消防常识和技能;疏散和灭火应急预案是否制定并定期组织演练;
(五)是否存在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即“三合一”)现象;
(六)生产、经营、储存的易燃易爆危险品单位,夏季防高温、防静电等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等。
六、工作步骤
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阶段(即日起至9月3日)。各职能部门、乡镇、街道根据自身实际,迅速制定符合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的专项行动实施意见,成立相应的活动领导小组,层层召开会议,逐级签订责任状,全方位、多层次开展动员部署。在动员部署阶段召开好6类场所会议,即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商场市场、学校、医院、易燃易爆等六类场所负责人和管理人会议。并将各项管理制度全部下发。各单位的专项行动方案于8月28日前报专项治理办公室。(联系人:吴静;联系电话:85121119)
(二)实施阶段(9月4日至9月24日)。按照专项行动分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一是开展“重要目标”和“重要场所”等二重隐患单位的排查。各单位按照“严治火灾隐患、严抓关键环节、严控重点要害”的要求,分级、分类明确重点监控对象,落实和分解任务。同时明确“二重”单位隐患整改牵头人、责任人,以及限期整改和防范的方案,实行跟踪督查、全程监控。
同时加大巡防,争取主动权,对“二重”单位坚持做到“四个一”,即每周至少巡防一遍,至少开展一次消防知识培训,消防大队至少开展一次灭火应急处置实地摆位演练,全力确保“二重”单位万无一失。各单位应在9月7日前将本系统、本行业存在重要目标和重要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并将名单上报专项行动办公室。(联系人:吴静;联系电话:85121119)
二是各乡镇、街道加大多产权建筑的“三合一”场所和劳动密集型生产车间和集体宿舍火灾隐患排查力度,并做好登记。
三是建设部门和人防部门应在8月下旬对全区所有的高层建筑和地下人防工程在前阶段整治的基础上进行全面验收,对存在的隐患单位上报专项行动办公室。
四是消防部门应加大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指导工作,采取召开现场会等形式推广典型做法。同时8月31日前完成全区一、二级重点单位的灭火救援准备的“五个一”活动,9月30日前完成全区三级重点单位的“五个一”活动,针对可能发生的火灾、爆炸等灾害性事故及中毒、恐怖破坏活动和群体性事件,完善消防应急处置预案,实施实兵、实装、实地、实战综合演练。
五是各公安派出所、村(社区)警务室应加强农村、社区小单位、小场所和城中村等突出问题的排查治理。以派出所“两室”为依托,积极推进消防巡防工作纳入公安“大巡防”体系,将社会化消防巡防内容有机纳入治安巡逻和场所管理。同时,各派出所应将辖区内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单位确定为“最不放心单位”作为监管重点,明确相关民警责任,“最不放心单位”名单请上报专项行动办公室。
六是社会事业局着重抓好学生消防安全教育,通过举办暑假期间消防夏令营,开学前上消防课等多种形式,提高青少年消防安全意识和能力。同时抓好养老院孤寡老人等特殊群体的宣传教育。
七是经济发展局(旅游办)应在以前贯标的基础上,抓好各项规章制度建设,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确保消防设施运行正常。
(三)实战阶段(9月25日至10月10日)。
一是狠抓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对09年实施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加大督办力度,明确专人跟踪指导,进一步明确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加快整改进度,确保9月20日前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凡9月20日前未完成整改的,一律采取临时关停措施。
二是对排查上报的“二重”单位,应加大消防巡防检查频次和力度,每周不得少于1次,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对本辖区不放心单位特别是排查出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在明确专人死看死守的同时上报区政府挂牌督办。
三是加大消防执法力度。各单位要对检查发现的各类隐患认真进行梳理,对存在严重火灾隐患且不能及时整改的场所,要加强联合执法力度,该关的关,该停的停。区政府将组织力量对各地区、各单位工作情况进行督察,并奖将督察结果纳入各街道、乡镇、有关部门消防工作责任制考核、平安地区、平安行业考评等工作内容。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建国60周年庆祝活动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人民群众期待,国际社会关注。做好建国60周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各单位要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省、市政府重大部署上来,把“迎国庆、保安全、促和谐”消防安全保卫专项行动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重大政治任务,精心策划,周密部署,严密组织实施,要以最高的工作标准,最强的组织领导,最严的执行纪律,最细的安全措施,确保国庆活动消防安全万无一失。
(二)加强督导,落实责任。确保要逐级落实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警力部署到位、检查督导到位、任务落实到位。区政府将形成督察组组织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督查。
(三)及时总结,落实奖惩。要把建国60周年消防安全保卫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每个工作阶段结束后,都要进行认真总结并逐级上报,做到边总结、边巩固、边提高。各单位工作动态情况要及时上报,并注意收集、保存专项行动工作影像、图片、文字资料。各地分别于9月4日前、9月24日前、10月13日前将阶段工作小结和专项行动总结上报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卫工作结束后,将对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凡在建国60周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期间发生较大、有影响火灾事故的,区政府将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附件:1.新北区“迎国庆、保安全、促和谐”国庆安全保卫火灾隐患整治表;
2.新北区“重要目标”监控对象监管责任分解表
3.新北区“重要场所”监控对象监管责任分解表
附件1:
国庆安全保卫火灾隐患整治表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电话(手机)
消防安全管理人
管理人电话(手机)
建筑总面积(m2)
层数
建筑物是否通过消防验收(查看消防审核意见书)
□通过消防验收 文号
□未通过消防验收
□消防竣工验收备案 备案号
□未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
□消防竣工验收备案后抽查合格
□消防竣工验收备案后抽查不合格 文号
□消防竣工验收备案后未抽查
公众聚集场所
□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 文号
□经消防安全检查不合格 文号
□未经消防安全检查
建筑物或场所使用情况与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时确定的使用性质相符情况:□相符 □不相符
消防安全管理
1、消防安全制度:□有 □无 □有,不符合规定
2、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有 □无
3、防火检查、巡查:□有记录 □无记录 □有,不符合规定
4、消防演练:□有记录 □无记录
5、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有记录□无记录 □有,不符合规定
6、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情况:
□确定 □未确定 □履职不符合要求
7、消防档案建设:□有 □无 □不符合要求
8、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重点部位:
□确定 □未确定:
建筑防火
1、消防车通道:□畅通 □不畅通 □不符合标准
2、防火间距:□占用 □未占用 □不符合标准
3、防火分区:抽查部位
□未改变 □变更的情况:
4、人员密集场所装修装饰材料:抽查部位
□符合标准 □不符合标准
5、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
同一建筑物内:□否 □是:
6、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
建筑物内: □符合标准 □不符合标准
消防
控制室
□有 □无 □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无证上岗 □脱岗
自动消防设备运行情况:□正常 □不正常:
消防联动控制设施运行情况:□正常 □不正常:
消防电话:抽查部位
□通话正常 □通话不正常: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有 □无
探测器:抽查部位
□完好有效 □不完好有效:
手动报警器:抽查部位
控制设备:抽查部位
□信号反馈正常 □信号反馈不正常:
自动灭火系统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有 □无
湿式报警阀:抽查部位
□主件完整 □主件不完整:
□阀门开启正常 □阀门开启不正常:
末端试水装置:位置
□水压、流量正常 □水压、流量不正常:
消防给水设施
□有 □无 消防水池 □储水正常 □不符合要求:
□有 □无 消防水箱 □设置符合规定 □设置不符合规定
□出水管阀门开启正常 □不正常:
□有 □无 消防水泵 □运行正常 □运行不正常:
□有 □无 室内消火栓:抽查部位
□有 □无 室外消火栓:抽查部位
□有 □无 水泵接合器:□标识类型清晰 □标识类型不清晰
□供水范围正常 □供水范围不正常
安全疏散
1、疏散通道:抽查部位
□畅通 □不畅通:
2、安全出口:抽查部位
3、应急照明:抽查部位
□完好有效 □不完好有效 □不符合标准
4、疏散指示标志:抽查部位
5、应急广播:抽查部位
其他设施
□有 □无 防火卷帘:抽查部位
□起降正常 □起降不正常:
控制室信号反馈:□正常 □不正常
□有 □无 防火门:抽查部位
□启闭正常 □启闭不正常:
控制室信号反馈:□正常 □不正常 □不涉及
□有 □无 灭火器:抽查部位 抽查 具
□配置符合标准 □配置不符合标准
□压力正常 □压力不正常:
注:填表时在选项前面的□内打”√”表示确定,默认为否。
填表人: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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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新北区“重要目标”监控对象监管责任分解表
单位名称
法 人
联系电话
性 质
管 辖
责任监督员
附件3:
新北区“重要场所”监控对象监管责任分解表
单 位 名 称
单 位 地 址
主题词:消防 安全保卫 行动 方案
常州国家高新区安委会办公室 2009年8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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