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常新安办﹝2009﹞36号
关于切实开展冬季防火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安委会成员单位:
冬季历来是火灾事故的高发期,入冬以来,随着天气转冷,各类用火、用电、用气大量增加,火灾隐患十分突出,仅10月份,我区就发生火灾55起,其中损失超过百万1起,超过十万2起,总计损失在500余万元。全市范围内,武进区10月15日江苏卡特新能源有限公司反应釜发生爆炸,造成1死1伤,10月26日,天宁区元润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仓库发生火灾,过火面积达到1000余平方米,经济损失较大。可以说,火灾形势还非常严峻。为切实做好冬季防火工作,确保全区火灾形势稳定,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冬季防火大检查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检查时间
从2009年11月5日至12月5日
二、检查对象
1、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医院学校以及歌舞娱乐、网吧游艺等人员密集场所;
2、生产、储存、使用、销售易燃易爆物品的单位;
3、“三合一”单位或场所;
4、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孤寡老人独居场所;
5、高层、地下建筑及大型在建工程;
6、城乡结合部、出租屋、小作坊、农村重点户等外来务工人员住宿场所等。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冬季防火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新北区成立了以区委副书记、常务副区长范寿柏为组长,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张子恢为副组长,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在消防大队下设办公室,区消防大队大队长顾兮翱为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冬季防火大检查组织协调。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也要相应成立相关组织,切实落实冬季防火大检查各项工作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街道)要广泛发动村委(社区)对辖区“三合一”单位及场所,孤寡老人独居场所,城乡结合部、出租屋、小作坊、农村重点户等外来务工人员住宿场所等进行调查摸底,逐个登记,并逐个检查到位,重点检查其电气线路有无穿管保护,装修材料是否符合要求,疏散条件是否满足要求,以及是否使用大功率电器等,指导督促隐患整改;同时,要积极推动派出所、村委将农村防火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制定村民防火公约,开展治安防火巡查及多户联防,实行群防群治,指导农民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加强柴草堆垛和炉灶、电线等易引发火灾部位的管理,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二)各有关部门应分工协作,加强联合执法,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查处整治,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跟踪督促,共同做好冬季防火工作。安监部门要着重对易燃易爆单位进行检查指导,重点加强对具有爆炸毒害腐蚀等危险物品的管理措施是否到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等进行检查;工商部门要加强对商场市场的检查力度,重点关注商场市场内用火用电管理、消防制度落实、消防设施情况、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杂物、摊位是否超摊位经营影响疏散,摊位内电线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等;教育部门要做好对学校尤其是校舍的检查工作,重点防范电热毯、电吹风、取暖机及热的快等大功率电器使用,以及消防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到位,要杜绝首层及二、三层设置固定式不可开启铁栅栏现象;民政部门牵头对福利院、敬老院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电气线路是否存在老化或接触不良等现象,灭火器材是否配备到位,疏散是否存在不利因素,防火巡查制度有无得到落实等;卫生部门要加大对医院的检查指导,重点做好医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度落实、固定消防设施维护保养、24小时防火巡查、灭火器材配备以及是否组织开展灭火演练,具备自防自救能力的检查;城建部门应重点加强对高层及地下建筑消防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在建工程消防管理制度履行情况、用火用电管理及临时消防供水是否满足要求等。
(三)消防部门应加强对辖区内二级重点单位及公共娱乐场所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其是否履行消防行政审批手续、是否使用可燃易燃装修材料进行装修、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灭火器材配备是否符合要求、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是否畅通、防火分区有无符合要求、消防车通道有无被占用以及防火间距有无被占用等,同时指导派出所开展对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及“三吧六小”等场所的监督检查,切实履行消防监督执法职责。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应立即进行查处,对屡查屡范的火灾隐患应从重处理,对不能立即改正且隐患较严重,一旦发生火灾易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应立即采取临时关停或查封措施,待隐患整改完毕经复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派出所除上述要求外,还应配合乡镇(街道)加强对辖区孤寡老人独居场所、外来务工人员居住场所及“三合一”场所进行检查。
(四)加强冬季防火消防宣传。目前119消防宣传活动方案已经正式下发,各乡镇(街道)要结合119消防宣传活动,在各村委社区、各主要街道悬挂消防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设立固定消防宣传栏和宣传橱窗,大力开展“消防安全进万家”活动,要将消防宣传推进到村委(社区),推进到村民(居民)家中,全面营造冬季防火工作的良好氛围。各有关部门也要做好相应的消防宣传工作,针对不同行业开展针对性的冬季防火宣传。
(五)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做好冬季防火大检查动员部署,迅速开展检查工作,并于12月5日前将检查情况汇总上报到区冬季防火办公室,联系电话:85121119。同时,各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及时处理,及时督促整改,对未能及时整改或拒不整改的,应及时采取联合执法等措施予以关停,并及时报送区冬季防火办公室。
附:孤寡老人居住情况登记表
二00九年十一月十三日
孤寡老人居住情况统计表
填表单位: 填表时间:
姓名
年龄
地 址
居住状况
能否独立生活
有无子女
注:居住状况填写房屋耐火极限、内部装修、电气线路、电气设备及可燃物等情况。
主题词: 冬季 防火 检查 通知
常州国家高新区安委会办公室 2009年11月13日印
共印38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