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工作目标 2009年,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求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以遏制各类事故为重点,以减少人员伤亡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深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积极推进安全生产长效管理,努力保持全区安全生产的良好局面。 二、基本工作思路 完成一个目标、落实两个责任、加强三大建设、狠抓四个重点、实现五个突破,采取六项措施。 一个目标:就是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死亡总人数控制在市下达的指标之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 两个责任:就是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三大建设:一是切实加强“三支队伍建设”,即安全生产监管队伍、负有安全生产职责管理队伍、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队伍的建设;二是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的基层和基础建设。三是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即建立健全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等规章制度。 四个重点:狠抓以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等为重点的安全监管。 五个突破:一是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监管,在提高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程度上实现突破;二是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在压降各类事故上实现突破;三是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在提高救援效果上实现突破;四是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在全区长治久安上实现突破;五是建立安全生产信息平台,在安全生产监管手段上实现突破。 六项措施: (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健全责任体系。一是继续实行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一岗双责”制和重特大事故“一票否决”制,强化行政主要领导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强化政府其他领导是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责任人的意识。以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为抓手,将安全生产责任和任务落实到各级各部门,落实到各企业各岗位。二是继续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告知承诺活动,通过企业达标考评,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责任体系,进一步明确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是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坚持季度通报、半年检查、年终考核相结合,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二)强化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管,力促安全状况根本好转。一是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建立区、镇、村三级道路交通安全协调小组,全面落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各项措施。进一步推行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体系,深化农村道路专项整治,实行镇村道路路长负责制,实施乡镇道路“亮化工程”,完善道路设施,大力压降道路交通事故。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体系,抓好重点车辆、特种车辆及驾驶员的源头管理及安全教育,提高社会公众交通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二是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监管。第一要严格安全准入条件。严格建筑施工企业开工前的安全条件审查,重点审查工程项目总包、分包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和施工安全方案。对未通过开工安全条件审查的工程项目,不得核发施工许可证。第二要严格落实安全措施。重点检查建设工程中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每个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是否做到有组织保证、制度保证、资金保证、技术保证、设备设施保证,施工现场人员、安全员和工程监理的安全职责是否落实到位。第三要严格行政执法。对没有通过开工安全条件审查和没有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的项目,应责令立即停止,对拒不执行停止施工、屡教不改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建设工程,区政府事故调查组要从严审查复工条件,没有得到事故调查组的审查同意,不得复工。第四要加强对非受监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管。必须把非受监的建设工程纳入全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管的范围,制定相应的规范制度和监管措施,明确各镇(街道)建管所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和责任,建立考核奖惩制度。三是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1.严格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把好新、改、扩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准入关,以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为契机,涉及危险工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必须完成生产装置的自动化改造。2、进一步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加大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管监控力度, 督促企业加大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投入,逐步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全面提高重大危险源的本质安全度。3. 继续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试生产制度。督查试生产企业落实各类安全防范措施,严格试生产安全条件,试生产期满但未通过竣工验收的生产装置不得进行规模生产。4. 继续排查治理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建立和完善企业自查、专家检查和政府督查相结合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将过去由政府组织专家检查转向由企业聘请专家定期自查。四是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监管。从近年来全国多起公众场所火灾事故中吸取教训,重点防范火灾事故,狠抓火灾隐患的排查治理,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在抓好以上四个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的同时,还要加强对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针对我区有4家大型批发储存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监部门要加强对储存仓库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各镇(街道)要对辖区内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店加强监督管理,查处无资质经营单位和个人,打击经销非法烟花爆竹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还要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质监部门要重点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压力管道、压力容器、锅炉、起重设备特别是易燃易爆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和整治,开展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专项整治,加大教育培训和监督检查力度,提高持证上岗率;加强对旅游景点大型娱乐设施、宾馆酒店内电梯的安全检查和整治。 (三)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严肃查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及违法违规行为。一是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负有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权限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严格遵守职权法定的原则。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做到执法程序、内容、法律文书合法,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实行集体审查制度,并邀请纪检(监察)、检察部门参与。二是依法查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的部门要加大日常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查处各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对拒不执行[FX:PAGE]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多次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性质严重的要依法查处,对发生责任事故的,要依法从严处罚,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纪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四)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抓好安全生产“双基”工作。一要进一步加强镇(街道)等基层安监力量。根据我区目前的安全生产形势,各镇(街道)要采用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匹配能满足安全生产监管需要的工作人员,各安监站应有不少于3名专职安监工作人员,各村(社区)应有专职或兼职安全员。二要树立安全生产工作典型。积极推广安全生产“示范乡镇”“示范企业”的经验做法,2008年,春江镇被市列为全市首个“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示范乡镇”,2009年,在全区范围内推广春江镇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先进经验,以点带面,促进全区基层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 开展“安全示范企业”、“安全标兵”等评比活动,大力宣传、表彰在隐患治理、双基建设和长效管理等安全生产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扎实推进各项基础工作。三要逐步建设安全生产信息平台。按照市统一部署,要加快区级安全生产信息网络建设,积极推动各镇(街道)和有关企业与市级安全生产信息平台的对接,保证安全生产信息准确、快速传递。四要不断提高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按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整合各相关部门力量,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注重实际演练效果,及时修改完善预案,使预案更具操作性和针对性。要督促高危企业和安全生产重点企业建立健全应急救援处置预案,在对重点岗位和关键装置的危险程度进行充分评估的基础上,针对可能发生异常情况的岗位和装置制定应急处置措施,加强对员工进行应急救援处置的培训和演练,提高企业事故状态下有效处置、科学施救的能力。 (五)开展宣传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一是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宣传教育效果。建立报纸、短信、橱窗等多形式、多方位的安全生产宣传平台;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园区、进社区、进学校“五进”活动,大力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二是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努力提高培训质量。督促企业严格执行从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制度;依法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法定安全培训;加强对化工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培训,进一步拓宽安全培训的覆盖面。三是认真落实国家七部委《关于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意见》精神,加大对农民工的安全培训力度,尤其是对在高危企业中就业的农民工,各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单位必须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未经培训和考核合格的农民工不得安排上岗作业。 (六)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发挥安全综合监管职能。一是充分发挥安委会的综合协调作用。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履行组织协调全区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的办事机构,一方面要把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另一方面要定期召开安委会成员会议,分析全区安全生产形势,部署和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努力形成安全监管的合力,提高执行力。二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联动机制。利用安委会的工作平台,对事故隐患整改、事故调查处理、领导交办、群众关注的重点问题以及涉及部门监管的重点工作及时进行联动推进,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和执法难点,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由一个部门难以解决的安全生产困难和问题,组织有关部门联合会商,研究具体解决办法。三是强化企业服务平台。1、安全专家服务平台。继续发挥区政府安全生产专家组作用,逐步完善专家组成员构成,更好地为政府和企业提供项目审查、隐患治理、事故原因分析等各方面服务。2、安全生产协会服务平台。利用协会换届选举的契机,调整协会成员,健全组织机构,充分发挥协会在安全咨询、教育培训和专家服务中的作用,充分发挥社团组织为政府做好助手参谋作用。四是加强安监系统队伍建设。第一要把各镇(街道)安监站和具有安监职能的行业主管部门资源整合起来,形成合力,抓住重点,强攻薄弱。担负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严格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监管责任,强化监管措施。第二要加强安监系统工作人员业务学习,定期组织安委会成员、安监系统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和水平。第三要加强安监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积极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巩固年”活动,让安监工作人员认识到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也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真正树立起“服务企业关爱有加,支持企业克难求进”的思想,不断规范安全监管行为,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深入基层,超前服务,帮助企业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排查整改事故隐患,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努力维护全区安全生产稳定的大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