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全区上下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坚持以安全发展为指导,扎实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着力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着力深化专项整治,进一步取得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效;着力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进一步巩固安全生产良好态势;着力提升应对能力,进一步完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着力开展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民全社会安全意识。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以更加严明的纪律、更有力的措施,面临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扎实工作,加强监管,继续保持了安全生产的稳定态势,促进了全区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的同步协调发展。
一、主要事故情况
2008年,全区共发生各类伤亡事故330起,死亡45人,受伤342 人,分别与去年同比下降34.8%、32.8%、20.8%。事故死亡人数占市下达的全年控制指标的81.8%(市下达的死亡控制指标为55人)。其中道路交通事故(重伤以上)276起,死亡37人(市下达的控制指标48人),同比下降42.3%;建筑施工企业事故3起,死亡5人(市下达的控制指标4人),同比上升66.7%,其中发生1起较大事故,死亡3人;工业企业事故2起,死亡2人(市下达的控制指标3人),同比上升100 %;火灾事故129 起,同比下降45.2 %,死亡1人(市下达的控制指标为0),与去年同期死亡人数持平,直接经济损失230万元,同比下降16.4%。全年各类事故死亡人数除建筑行业外,均控制在市下达的指标之内。
二、主要工作开展完成情况
2008年,安全生产工作在全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在安全工作条线全体同志的辛勤工作下,较好地完成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显著成效,呈现出安全生产意识越来越高、安全生产工作越来越实、安全生产形势越来越好的良好局面。
(一)狠抓目标管理考核,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1、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更加明确。一是继续开展了对生产经营单位法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告知承诺活动,对具有一定规模的154家新办企业发放了告知承诺书,全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告知企业累计达2832家。二是各镇(街道)和有关主管部门对所属生产经营单位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进一步落实了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是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教育,更加明确了企业应依法履行的安全生产责任。
2、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更加到位。一是推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初步形成了主要行政领导负总责、其他行政领导各司其职的安全生产齐抓共管、责任共担的良好工作格局。二是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度目标,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分解落实安全生产控制指标,通过签订责任书的形式更加明确了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3、安全生产工作的考核更加严格。2008年,对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办法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加大了奖惩力度和范围。一是把年度综合考核与安全生产长效管理考核相结合,对年度综合考核优秀单位及其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给予奖励。二是增加了对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考核奖惩,把区交警和消防大队也纳入了区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对象,增设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长效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三个专项奖励。
(二)狠抓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认真开展“事故隐患治理年”活动
根据“事故隐患治理年”活动要求,制定了《新北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和《新北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各行各业全面深入开展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区共排查出各类事故隐患4752处,已整改合格4747处,整改率为99%。列入市挂牌督查整改的重大隐患6处,5处已整改到位。区安委会成立了2个综合督查组和9个专项督查组,先后组织了4次对全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综合督查,安委会几位主任按照各自工作分工,带队参加督查,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点评和通报。各专项督查组带领各行各业安全专家,认真组织开展了生产现场的专项督查。7月20日至22日,国务院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百日安全生产专项行动督查组对我区进行了为期3天的安全生产工作督查,重点督查了我区政府以及5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杨平平区长专程接待并作了专题汇报。对督查组提出的117条事故隐患,被督查企业按照国务院督查组提出的意见和要求,进行了认真的逐条逐项的整改,并以书面形式及时向国务院督查组进行了报告。去年底,经过省、市政府督查验收,5家企业的事故隐患整改基本达到了合格要求,受到国务院安全生产督查组和省安监局的一致好评。
(三)狠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不断提高重点行业的安全程度
2008年初,区安委会根据上级要求和我区实际,研究制定了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确定了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三合一”建筑和人员密集场所等四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明确了各专项整治工作的牵头责任单位和具体实施方案。按照有目标、有重点、有计划、有措施的要求,各责任单位扎实有效地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促进了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的明显好转。
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一是突出省道和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加强对省道和危险路段沿线村民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加大事故多发易发路段排查治理,重点查处无牌无证、超速行驶、违法载人、超载超员、“黑车”非法载客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全年共处罚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3万余起,暂扣各类车辆3462辆;二是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全年共投入260余万元用于道路事故隐患整改、新增道路设施等,同时还对农村道路实行了路长责任制,对61条道路明确了122名路长,制作了122块路牌将路长进行公示。三是针对学生接送车、建筑搅拌车和危险品运输车易发生事故和易发生重特大恶性事故的特点,区安委会及时制定了《校车、建筑搅拌车和危险品运输车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先后多次组织全区14家危险品运输单位、9家建筑搅拌企业和15所有学生接送车辆的学校负责人对车辆安全管理进行培训,要求车辆所在单位、车主和驾驶员严格执行规定,定期通报对各单位日常管理督查情况。同时,充分发挥安监、交通、教育、城建等部门的合力作用,及时研究解决校车、建筑搅拌车和危险品运输车辆安全管理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压降我区道路交通事故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取得了全年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下降100%的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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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建筑施工是我区这几年来安全生产事故的高发行业,区城建部门针对建筑施工高处坠落事故多发、频发现象,组织开展了建筑施工机械设备、防高处坠落、高支模工程、施工电梯等四项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强化了农村建筑施工的安全监管,把各镇、街道的民用建房、建设小工程和非受监工程一同纳入区、镇(街道)建设部门的管理和考核范围。全年共检查各工程建设项目2035次,专项检查塔吊208台,施工电梯75台,井架75台,附着升降脚手架25台,发出整改单406份,局部停工单33份,整改意见1802条,上报违章工程47个,封停施工电梯13台。加大了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和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单位及有关人员的处罚力度。对3个工程项目的9人次建设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进行了安全生产告诫谈话;对5家施工企业,予以停止半年在我区承接工程业务的处罚;对9个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予以停止一年在我区承接工程业务的处罚。
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一是积极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区安监部门把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组织化工专家,开展了拉网式的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全年共排查出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1312处,已整改1309处,整改率达99%。二是积极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分类指导。针对加氢、硝化、氯化、重氮化等高危工艺危险性大、存在事故隐患多、容易发生事故的特性,区安监部门和安全生产协会共同组织全区有高危工艺的53家企业,根据各自危险工艺特点和难于控制的薄弱点,分别组织开展了现场检查、经验交流、专家咨询和案例分析等活动,指导和帮助企业整改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加快技术改造,更新设备设施,有效地提高了高危工艺企业的安全程度。三是加强了危险化学品企业“一企一档”的基础工作。为了更好地掌握全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情况,为日常监管和行政执法提供第一手基础资料,经过一年的努力,已初步对全区314家化工企业、电镀企业和加油站建立了“一企一档”基础档案。春江镇被市确定为全市建立危化品企业“一企一档”的示范乡镇。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2008年,重点是对“三合一”建筑和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结合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完善了“三合一”场所监管体系,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的产生。全年检查单位523家,排查出火灾隐患411处,其中3处被列为重大火灾隐患,均已限期整改合格。责令“三停”单位131家,实施行政处罚132.9万元。督促各单位加强建筑物固定消防设施的管理和实战操作能力的训练,确保各类建筑物固定消防设施完好有效;重点抓好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的治理监管,定期组织宾馆、饭店、大型商场、娱乐场所、学校、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救援演练,增强各单位及员工应对突发事故的应变响应能力,努力减少伤亡、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狠抓日常监管,进一步严格依法行政
2008年,全区以贯彻《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为重点,狠抓依法行政工作“四到位”,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一是日常执法检查到位。全区各级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了对本地区本系统本条线的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全年共查出各类事故隐患4752处,下发整改责令书356份,有效遏制了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二是事故调查处理到位。区政府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组严格按照事故“四不放过”原则,对全年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进行了调查处理,在一些重要的事故调查处理,邀请了区检察院参加,严肃追究了事故单位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全年共立案调查事故29起,30家单位和32人受到了行政处罚,其中1人受到追究刑事责任。三是行政许可工作到位。全年完成建设项目安全审查27项,安全设施设计审查20项,安全设施竣工验收13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252项。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实行提前介入、超前服务、跟踪指导、严格审查,从源头上遏止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产生。四是制度建设到位。制定了《常州市新北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暂行规定》,认真落实执法责任制,实行查案、审案、定案三分离,重大案件由案审组集体讨论审案和定案。为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更加公平、公正、公开,区安监部门对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中所有牵涉到行政处罚的条款进行了梳理,逐条进行了自由裁量,并向社会公示。
(五)狠抓各项基础工作,逐步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
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研究制定了全区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的具体实施办法,区政府下发了相应文件,成立区安全生产长效管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确立了工作职责和程序,通过宣传贯彻、精心试点、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等方法,全面启动了我区安全生产长效管理工作。一是市、区联合组织开展了镇(街道)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日常巡查,对每个镇(街道)进行了考评,考评结果为:罗溪镇、春江镇、薛家镇、孟河镇、龙虎塘街道和新桥镇获得优秀等次,西夏墅镇、河海街道和三井街道获得良好等次,全区平均获得优秀等次。二是完成了全区第一批457家规模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达标考评工作,初步明确了一级企业121家,二级企业298家,三级企业37家,不合格企业1家。
(六)狠抓宣传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企业和全民安全生产意识
一是针对高危行业大量使用农民工、危险性大的特点,先后举办了5期化工和建筑施工企业新招农民工的安全培训班,培训化学操作工238人,建筑工560人。二是对新办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举办了5期安全生产管理基础知识培训班,参训人员673人。三是对全区227家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和专职安技员进行培训,共681人接受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事项、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及安全生产管理知识教育。四是针对我区时有危险品道路运输事故发生,区安委会加强了有关单位有关人员对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的强化训练,对直接参加应急救援的安监、公安、交巡警、消防等有关部门和抢险救灾人员集中进行了应急处置救援专业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救援人员对事故应急指挥救援和自我防护能力。五是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利用横幅、安全教育影片、学习讲座、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和专家现场咨询等多种方式,传播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树立安全文化。活动期间,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万余份,放映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4场次,在全区各主要街道、场所悬挂各类宣传横幅300余条,让安全生产走进千家万户,使全民更加重视安全。
(七)狠抓各部门的协调配合,进一步完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一是进一步完善了区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针对我区先后发生4起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运输事故,区安委会及时制定了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了多次讨论、修改和完善。二是进一步健全了镇(街道)及相关部门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目前,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均编制了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有些还组织进行了一定规模的实际演练。三是进一步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企业的应急预案是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关键,企业又是事故发生初始阶段最重要、最及时的救援力量。去年,加强了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其它重点企业及单位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情况的督查,要求企业必须针对不同产品特性和不同生产工艺制定相应的事故应急处置救援预案,让全体员工懂得生产装置发现异常情况和发生事故时的应急处置和救援办法,定期组织职工进行演练,提高企业应对各类事故的应急救援能力。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还存在差距,难点和薄弱点还很多。一是全区事故仍然较多,尤其建筑施工事故,一直处于高发态势,2008年还发生了一起一次死亡3人的较大事故;二是企业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不高,有相当比例特种作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逾期或无证上岗;三是除高危行业外,其他行业对安全生产还不够重视;四是部分镇(街道)安监力量比较薄弱,个别镇只有1名专职安监工作人员;五是地区之间、行业之间安全生产工作不平衡,仍有许多薄弱环节。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监管,扎实工作,不断开拓新思路,不断推出新举措,不断完善和推行长效管理机制,把安全发展的理念贯彻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努力实现我区长治久安的大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