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食药监新药[2009]1号
关于下发新北区中药饮片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中药饮片,打击掺杂使假、假冒伪劣中药饮片,建立中药饮片监管长效机制,保证全区老百姓使用中药饮片安全有效。按照市局《江苏省常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中药饮片专项整治的通知》(常食药监市[2009]6号)精神,经我局讨论,决定自2009年1月中旬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新北区中药饮片专项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附件:《新北区中药饮片专项整治方案》
江苏省常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北分局
二OO九年一月十六日
主题词:中药饮片 整治 方案 常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北分局办公室 2009年1月16日印发 共印9份
主题词:中药饮片 整治 方案
常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北分局办公室 2009年1月16日印发
共印9份
附件:
新北区中药饮片专项整治方案
按照市局《江苏省常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中药饮片专项整治的通知》(常食药监市[2009]6号)精神,经我局党组讨论,决定自2009年1月起在新北区范围内开展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开展为期9个月的中药饮片专项整治,打击掺杂使假、假冒伪劣中药饮片,建立中药饮片监管长效机制,保证辖区内老百姓使用中药饮片安全有效。
二、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新北分局成立中药饮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李小平局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徐志明副局长、万文光副局长任领导小组副组长,朱法中、朱友峰为领导小组成员,药品稽查科、综合监管科协同落实具体工作。
(二)依法监管,协同配合。
目前由于各省中药饮片的生产、检验执行标准不一致,导致流入市场的中药饮片质量参差不齐,本着加强监管,保证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的目的,按照省局文件“在我省生产、销售、使用的中药饮片应符合《中国药典》和《江苏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规定要求”的精神,我局开展此次专项整治工作。
在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中,我局各相关科室必须协同配合,及时发现并上报市局在新北市场上中药材、中药饮片品种混淆、掺杂使假、假冒伪劣等情况;严肃查处违法生产、销售、使用中药饮片行为,彻查中药饮片购销过程中走票、挂靠等行为。开展在新北区销售中药饮片的企业和销售人员备案登记工作,建立“黑名单”制度。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积极开展中药饮片知识培训和宣传活动,通过专家讲解,新闻媒体报道,让老百姓知晓中药饮片真伪优劣的知识和此次中药饮片专项整治的意义和成果。
三、专项检查时间、内容和重点
(一)时间:2009年1月-9月
(二)内容:
1、开展中药饮片专项监督抽验。
2、开展中药饮片购销中走票、出租、挂靠情况大检查。
(三)重点:疑似掺杂使假、假冒伪劣的品种
四、备案登记
自2009年1月起,凡在新北区内销售中药饮片的企业和销售人员,必须在常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备案登记(备案登记表见附件)。辖区内饮片经营和使用单位只能购进已经过市局备案登记的企业和销售人员销售的中药饮片。
(一)中药饮片生产/经营企业备案登记所需提供的资料
1、企业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GMP或GSP证书复印件;
4、企业法人委托书原件(加盖企业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字);
(二)中药饮片销售人员备案登记所需提供的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学历证书复印件;
3、企业法人委托书原件(加盖企业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字);
以上所有资料需加盖企业公章(原印章)。
五、建立“黑名单”制度
本着“谁诚信谁发展,谁失信谁退出”的原则,我局将对辖区内中药饮片经营单位实行安全信用等级管理,对违法生产、经营和使用中药饮片的单位建立“黑名单”,加大惩处力度并上报市局备案。
附件1:外地中药饮片生产经营企业备案登记表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企业性质
□生产 □经营
固定电话
药品许可证号
药品证登记机关
营业执照号
营业执照登记机关
GMP/GSP证书号
GMP/GSP证登记机关
法定代表人
企业负责人
质量负责人
质量负责人手机
初审意见:
年 月 日
领导审核意见:
(公章)
备案登记号
附件2:外地中药饮片销售人员备案登记表
姓 名
照片
身份证号
手机
所属企业
备案登记情况
□已备案 □未备案
委托范围
委托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