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食药监新办[2009]5号
关于下发《常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北分局2009年作风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
为进一步巩固2008年分局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年活动成果,不断提高机关作风建设水平。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新作为新形象新跨越机关作风建设巩固年活动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2008年作风评议中群众反映的意见和建议,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职能,现将《常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北分局2009年作风建设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附件:《常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北分局2009年作风建设行动方案》
二〇〇九年三月九日
主题词:作风 建设 方案 通知
江苏省常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北分局办公室 2009年3月9日印发
共印10份
附件:
树立新形象 实现新跨越
——2009年作风建设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新作为、新形象、新跨越”作风建设巩固年活动要求为指导,以企业满意、基层满意、群众满意为目标,紧紧围绕“打造食品药品安全新北,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这个中心任务,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全面履行监管职责,提升干部职工能力水平,树立药监机关良好形象、全力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积极推进新北生物医药产业健康发展。
二、具体措施:
(一)以文明为核心,以活动为载体,用自身文化诠释“和谐共进”
1、全面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巩固年活动。落实机关作风建设工作责任制,认真制定科室、个人“改进作风、创优服务”的行动方案,严格兑现服务企业八项承诺,坚持依法办事,敢于创新创造,做到廉洁自律;及时开展机关作风跟踪察访活动,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效率,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力争在行风评议中争先进位。
2、打造一流监管队伍。继续深化“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开展读好书活动;加强教育培训,创建学习型机关;改革干部人事制度,全面推行竞争上岗,建立科学的考核奖惩制度;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良、作风清正、纪律严明、行动快捷”的高素质的监管队伍。
3、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制度,除依法不予公开的事项外,要以各种形式公开与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相关的政务信息,做到公开行政、阳光行政,增强工作透明度。
4、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的新闻宣传、信息宣传和社会宣传活动,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靠上抓、各科(室)密切配合、全体人员共同参与的“大宣传”工作格局;继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志愿者服务活动,面对面为群众服务。
5、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每月组织一次以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为主要内容的反腐倡廉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大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浓厚氛围,教育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立党为公,执法为民。
6、加强干部廉洁自律。落实好基层党组织的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等制度;督促执行省局公务人员从政行为“十一个不准”、市局“十条禁令”和其他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
7、提升文明创建水平。制定新方案、明确新标准、寻找新载体、打造新品牌,深化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开展以“依法行政、为民务实、开拓创新、廉洁高效、团结和谐”为主要内容的、丰富多彩的食品药品监管行业文化建设活动,形成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重点突出的文化建设格局。
(二)以专项整治为手段,以体系建设为目的,用“食品安全省级示范区”创建诠释“以人为本”
8、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考核体系,明确各级政府和各监管部门的目标责任,并层层分解落实;完善综合评价工作,健全食品安全监管绩效考核体系,落实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确保食品安全责任落到实处。
9、完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巩固食品药品示范镇和安全社区的创建工作,力争年内通过省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验收。加强农村家庭自办宴席规范化管理,夯实农村基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基础。
10、完善食品安全联合执法体系。建立食品安全部门各负其责、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形成合力的“大监管”格局;深化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完善联合巡察机制,督促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把专项整治抓细抓实;巩固发展豆制品、肉制品、保健食品等专项整治成果。
11、完善食品安全应急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培训,及时处置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减少事故危害;加强突发事件的信息和舆论管理,杜绝人为炒作,减少负面影响。
12、完善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各监管部门和各食品行业协会的作用,建立食品企业监管档案和信用档案,积极探索建立食品安全信用公共信息平台和管理服务系统,提高企业诚信意识、责任意识。
(三)以制度促规范,以创新求发展,用良好的药品市场秩序诠释“科学监管”
13、加强药品源头管理。对药品生产企业、药品包装材料生产企业及药用辅料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面达100%;对注射剂药品生产企业实行电子远程监管,并加强驻厂监督管理;地产药品评价性抽验合格率达96%以上,确保不发生重大药品安全质量责任事故。
14、加强应急体系建设。完善药品突发事件防范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健全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扩大监测单位和在线呈报单位覆盖面,提高新的、严重的不良反应报告数,确保全年每百万人口的药品不良反应报表数达300份以上。
15、强化医疗器械生产管理。按属地管理原则加强监管,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面达100%;列入国家抽验计划的地产医疗器械产品市场抽检合格率达85%以上;突出重点,继续抓好国家、省重点监管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重点产品《生产实施细则》记录项的重现符合率检查面达100%;切实做好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推广实施工作,确保全年不发生地产医疗器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16、积极推进诚信体系建设。依据《常州市药品医疗器械企业质量安全信用等级评定管理(暂行)办法》,组织好信用等级初评和分类监管工作,用好评定结果,发挥奖惩作用,强化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信用意识,落实企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营造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促进医药行业健康发展,
17、加强药品市场监督检查。开展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专项执法检查。对2008年度被评定为“警示、失信、严重失信”企业的监管覆盖面达100%,并相应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强化质量负责人、销售人员的责任,切实解决挂靠经营、超范围经营、药学技术人员不在岗以及出租、出借、转让许可证等问题。
18、开展专项监督执法检查。认真贯彻《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开展非药品擅自添加药品活性成份、非药品冒充药品、中药饮片等专项监督执法检查,着力解决影响群众安全用药、社会反响强烈的突出问题;继续深入开展打假保名牌专项行动。
19、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人血白蛋白、狂犬疫苗等高风险药品、市场紧缺药品和违法广告药品等为重点品种,扩大稽查区域联防,会同司法机关,加大打击力度,查办大案、要案,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行为。
20、提高办案质量。加强稽查执法队伍建设,提高综合素质和办案能力;进一步完善稽查工作制度,严守稽查工作程序,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履行服务承诺,群众举报投诉做到100%受理、答复,并按有关规定奖励举报人员。全年违法案件结案率达95%以上,杜绝错案和行政赔偿案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