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食药监新办[2009]2号
关于下发《常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北分局
服务企业八项措施》的通知
各科室:
为积极响应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新作为、新形象、新跨越”机关作风建设巩固年活动的号召,进一步解放思想、改进作风、科学监管,提升机关作风建设水平。现结合药品监管工作实际,特提出支持、服务企业,促进又好又快发展的八项措施。现下发给你们,望认真对照执行。
附件:《常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北分局服务企业八项措施》
二○○九年二月九日
主题词: 服务 措施 通知
江苏省常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北分局 2009年2月9日印发
共印10份
附件:
常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北分局
服务企业八项措施
为积极响应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新作为、新形象、新跨越”机关作风建设巩固年活动的号召,深入贯彻落实全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 保障重点工作完成”动员大会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改进作风、科学监管,提升机关作风建设水平,促进企业健康快速发展。现结合药品监管工作实际,特提出支持、服务企业,促进又好又快发展的八项措施:
一、严守“宁静日”制度。除国家局、省局、市局规定的专项检查、上级交办和群众举报的监督检查外,每月25日前,坚持实行日常监管“宁静日”制度,不到企业进行检查,为企业营造宁静生产的良好氛围。
二、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加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信用体系管理评定办法,根据信用等级评定结果,按照对优秀诚信企业实行免检、诚信企业减少检查频次、失信企业严格监管的原则,实施分类监管。
三、坚持公正文明执法。坚持稽查执法重在教育、重在规范的原则,对轻微的、无主观故意和无社会危害的违规行为,一般责令整改在先,不予处罚,并及时帮助企业排查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对屡犯的、有主观故意的、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从重从严处罚,以确保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
四、完善联合打假机制。进一步完善与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联合办案工作机制等制度,严格按法律、按制度、按程序处理药品违法案件。建立与企业联合协作的打假机制,开展“打假保名牌”专项行动,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为企业快速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竞争环境。
五、优化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密切关注生物医药产业园区建设,提供政策咨询,积极建言献策,帮促企业发展,对国家、省、市、区重点项目,做到特事特办,跟踪督办。对诚信企业,建立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在区级审批权限内做到限时快办,即时即办。对新办药品医疗器械企业、重大技术改造项目,涉及上级行政许可的,实行领导工作责任制,开展跟踪服务,力争尽快通过审批。
六、搭建药品安全服务平台。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满腔热情为企业服务,对药品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等问题及时给予解答,及时把国家最新政策法规贯彻到企业。组织开展对重点医药企业认证前的模拟认证,力求帮助指导企业一次性通过国家强制性的质量管理体系(GMP、GSP等)认证,鼓励和支持企业积极尝试通过美国、欧盟等产品出口认证。
七、加强企业法律法规培训。加强企业药学技术人员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提高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开展以会代训活动,免费为企业进行法律法规培训,提高企业依法生产经营的意识。有计划地开展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质量管理和检验检测人员培训,帮助企业加强质量检验机构建设。
八、努力提高科学监管效率。创新监管手段,加快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计算机信息远程监控和药品零售票据规范化等措施,积极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确保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安全,降低安全事故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