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食药监新办[2009]12号
关于开展“小金库” 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在江苏省常州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精神,现就分局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专项治理内容
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均纳入治理范围。重点是2007年以来形成的各类“小金库”资金的财务收支情况,以及2006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情况。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小金库”主要表现形式包括:
1.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
2.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
3.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4.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
5.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
6.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7.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8. 其他表现形式。
二、专项治理的方法和步骤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分4个阶段,治理工作从2009年6月起至2009年底基本结束,主要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动员部署(截至2009年6月初)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省、市局治理“小金库”和厉行节约专项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深入做好思想发动、政策宣传工作,支持群众监督,鼓励群众举报;确定治理工作重点,制定治理工作方案,细化治理工作措施,把治理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好做实。
(二)自查自纠(截至2009年6月底)
按照省、市局的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认真组织自查,如实上报,做到不走过场、全面覆盖。对自查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问题,必须自觉纠正。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按规定上报自查自纠总结报告。
按规定时间要求填报《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情况表》、《财政票据管理情况表》。
(三)迎接检查(2009年7月初至10月底)
与规范津贴补贴、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节约和控制行政成本支出、银行账户管理,以及票据管理使用、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和政策落实等工作相结合,做好做实财务各项工作,以真实、规范的财务管理迎接检查。
(四)整改建制(截至2009年11月底)
针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按照市局的要求,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做到资金资产处理到位、违纪责任人员处理到位。在整改过程中要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强化源头治理,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并按时间和要求上报书面报告。
三、专项治理的政策规定
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小金库”,严格按照“依法处理,宽严相济”的原则进行处理,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
(一)“小金库”治理工作鼓励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从轻从宽处理。凡自查认真、纠正及时的,对责任单位可从轻、减轻或免予行政处罚,对有关责任人员可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自查出的“小金库”,要如数转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依法进行财务、税务等相关处理。
(二)对被查发现的“小金库”,除依法进行财务、税务等相关处理外,还要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依纪依法追究责任。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对设立“小金库”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依照《设立“小金库”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设立“小金库”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三)对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弄虚作假、压案不查、对抗检查、拒不纠正、销毁证据、突击花钱、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中央《意见》下发后再设立“小金库”的,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要严肃处理,按照组织程序先予以免职,再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五)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问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四、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在市局的领导下,严格按照市局的统一要求和部署,坚决把专项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分局成立由党政一把手、纪检组长、办公室组成的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指导和协调“小金库”治理工作,研究制定有关治理措施,协调解决相关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分局办公室,负责“小金库”治理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五、专项治理的工作要求
(一)做好宣传发动
分局全体同志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治理“小金库”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市局的决策部署上来。广泛宣传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治理范围、治理内容和政策规定等,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参与治理工作,为开展 “小金库”治理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落实举报制度
分局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85125161,举报信箱xbbgs@xbfda.gov.cn, 由翟陇峣同志具体负责。
(三)完善协调机制
“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机构及日常工作机构要主动加强沟通和联系,及时明确专项治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加强对方案制定、自查自纠、内部检查、宣传报道等工作的督促指导和组织协调,建立起分工明确、运转顺畅、配合有力的专项治理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加强对有关纪律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协调有关新闻单位做好宣传工作。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七日
主题词:行政财务 小金库△ 专项治理 实施 方案
抄送:江苏省常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常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北分局办公室 2009年6月17日印发
共印8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