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新北分局关于举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作业及其相关管理人员(以下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应有关单位的要求,我局决定举办一期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培训对象:所有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要求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
2、培训内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知识;
3、培训时间:2009年3月12日至3月13日;
4、培训地点:新华村农民广场会议室
5、收费标准:180元/人(含资料费、培训费、考核费、证书工本费等),需用餐人员另缴餐费100元/人;
6、参培人员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2张;
7、对经考核合格的人员,由考核单位颁发国家质检总局统一印制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考核不合格者,允许有一次机会补考;
8、请培训人员于2009年3月12日上午8:30到新华村农民广场会议室报道。
希望各有关单位接到本通知后,妥善安排好生产,按要求选派人员参加。
联系电话:0519-85156710
二○○九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