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将于2009年6月1日实施,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使食品及相关产品生产企业负责人了解法律所明确的责任和义务,依法生产,规范管理,切实抓好全区食品质量安全,增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和有效性,分局决定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宣贯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09年5月21日(星期四)下午1:30,会期半天。
二、地点
金陵江南大饭店三楼加华厅
三、参加人员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各一名食品小作坊负责人一名
四、主要内容
1、介绍《食品安全法》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2、重点讲解《食品安全法》;
3、通报并分析全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产品质量安全现状。
五、注意事项
请各参会人员准时参加会议,不得缺席。
六、联系方式、联系人
质监新北分局食品科 85129215 曹新宇
二○○九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