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2008年起我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08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1、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有着完善的组织及推进机制,内部工作流程规范;
2、在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中,严格执行保密审查机制,在重大决定草案公开情况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类目备案制度执行中层层把关,建立完善、安全的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情况
我局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为进一步提高环保工作“透明度”,我局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以公开、便民、廉洁、高效为基本要求,把行政许可、行政审批、排污收费、行政处罚的程序和依据上网、上墙公布,方便广大群众进行监督,确保社会公开承诺的有效落实,进一步扩大社会各界对环保工作的知情权与参与权。对环保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主动公开环保信息46条,其中,机构职能类2条,占4.3%;政策法规类信息27条,占59%;规划计划类信息6条,占13%;业务类信息11条,占23.7%。
(二)公开形式:互联网
在”新北区政府综合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中设有市环保局专栏。专栏下设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等子栏目。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情况
2008全年未接到公开信息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免费提供环保信息公开服务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局全年未发生有关环保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环保行政诉讼和申诉。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1、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的环保政务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
2、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较重视网站公开政府信息,适合社区、农村等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不够丰富。
3、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由于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制度,机关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对其尚不熟悉,因此在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工作中对有关概念理解不一致,处理程序不够规范。
4、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需要完善。在更新维护、监督约束等方面的工作机制尚不健全。
(二)改进措施
1、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逐步编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
2、规范、优化申请处理流程,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
3、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