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区社会事业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08年,在区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积极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现公布新北区社会事业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3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局自2008年3月1日起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我局专门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负责,由综合计财处具体负责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明确相应责任人,负责审查本部门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切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同时,按照区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要求,我局认真疏理信息公开内容,对本局成立以来的信息按由近及远、逐年归类的原则进行疏理,编制了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截止2008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局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08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4条。其中,机构概况类信息7条、政策法规类信息56条、规划计划类信息21条、业务工作类信息152条。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中国常州高新区政府网站(http://www.cznd.gov.cn)进行了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08年度,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和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的信息公开申请受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8年度,我局没有向依申请公开对象收取复印、传真、递送等任何费用,也无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8年度,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申诉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不够规范。
(二)改进措施 进一步规范工作,优化流程,督促各处室及时报送信息,强化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对这项工作的重视程度和责任心,及时公开信息,提高时效,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