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利,2008年,新北区安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始终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正常的议事日程中,专门成立了由蒋新耀局长任组长、局机关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职能处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为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公布《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内容、信箱,并接受搜索和下载,及时公布我局最新的工作动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除了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发布的及涉及国家、商业、个人隐私的信息外,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自2005年至2008年底,公开信息累计124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占发布信息总数的0.8%;机构概况信息4条,占发布信息总数的3.2%;政策法规信息29条,占发布信息总数的23.4%;规划计划信息5条,占发布信息总数的4 %;业务工作信息85条,占发布信息总数的68.6% 。从未发生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以及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已迈上制度化、规范化,但对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要求,与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少数信息的更新还不够及时。今后,我局将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在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平台上取得新突破,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成为贴近群众,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好帮手,成为政府沟通老百姓的连心桥。同时我们也希望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化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使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00九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