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是国际金融危机加速蔓延,维护社会稳定形势面临严峻挑战的一年,也是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全面深化“争当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排头兵”,加快改革创新的一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和市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扎实推进争当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排头兵工作,充分发挥调解、矫治、宣传、服务、管理“五大功能”,着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着力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着力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着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具体工作要点如下:
(一)切实把调解优先的原则贯穿于司法行政工作,不断巩固和深化平安新北建设成效
1、牢固确立调解优先的原则,以提高矛盾纠纷化解能力为核心,进一步完善“大调解”机制,加强区、镇(街道)两级调处中心建设,配强人员,规范运行,使调处中心真正成为化解矛盾纠纷的一线实战机构,树立司法行政机关的调解工作品牌。
2、研究制定调解工作业绩考核办法,按照《江苏省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评价考核实施意见》的要求,2月份完成2008年度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的数据采集、比对和迎检工作。
3、加强在特殊群体、重点领域调解组织建设,推进区域性、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为实现矛盾纠纷调解全覆盖奠定组织基础。推行调解员选举与聘任相结合方式,深化首席人民调解员制度建设。加强调解人员职业化、专业化、社会化建设,改善调解人员结构,组织调解员业务培训,建立起一支专职调解员队伍。
4、加强社会矛盾纠纷的定期分析和排查调处,重点做好金融危机和农村改革发展引发的新型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加大对事关民生的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劳动争议等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力度,确保不发生在全国、全省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
(二)全力降低重新违法犯罪率,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和谐因素
5、坚持“安全为天、改造为本”的理念,强化整体安全、全面安全意识,完善防控机制,严密安全措施,加强科级防范,切实防止非正常死亡事件的发生,确保全区社会安全稳定。
6、扎实开展“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年”活动,健全管控信息网络,加强分析排查,强化教育矫正,开展审前评估和风险评估,确保社区矫正对象年度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以内。
7、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管理,协调有关部门加大安置基地和实体建设,通过免费技能培训、职业介绍、就业指导等多种形式,帮助刑释解教人员提高谋生能力,顺利融入社会。
(三)积极适应扩大内需的宏观经济形势,进一步发挥法律服务促进经济发展的职能作用
8、认真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深入企业、农村开展调研,提供融资引资、兼并重组、产业调整、服务外包、劳动力转移等方面的法律服务,帮助企业应对危机,参与竞争;帮助农村发展经济,实现农民增收。
9、积极筹建政府法律顾问团,为政府作出经济决策、开展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提供服务。
10、指导基层法律服务所积极投身新一轮的农村改革发展,为农业生产、农民维权、农村民主法治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四)以提升全社会法治化水平为目标,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法治新北建设中的基础和先导作用
11、围绕农村改革发展和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积极开展土地承包、宅基地使用以及“反倾销”、“反补贴”、知识产权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提高农民法律素质和企业维权意识。
12、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与有关部门联合出台并实施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考试制度,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普法工作的突破,带动其他重点对象学法活动深入开展。
13、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利用普法网站、高新区报、普法简报、法制短信等新的载体和新的形式,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
14、加强“民主法治村(社区)”的创建工作,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不断深入。
(五)着力抓好服务民生的各项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15、照“应援尽援”的目标,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民生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精神,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突出加强企业转制、破产、歇业以及土地征用补偿、农业规模化经营过程中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
16、保证全区法律援助办案量平稳增长。深化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完善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改革援助案件指派办理模式,争取财政和社会支持,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工作质量。
(六)着眼于司法行政事业的长远发展,进一步深化基层基础建设
17、开展“江苏省优秀司法局”、“江苏省优秀司法所”创建工作,进一步理顺司法管理体制,健全职能。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和装备配备规范,重点加强基层信息化建设,提升基层工作效能。
18、积极争取增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等专项业务经费,提高基层司法行政财政保障水平。
19、推广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形象标识系统,年内确保应用覆盖面达80%以上,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行政机关业务建设,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树立司法行政机关的良好形象。
(七)大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为司法行政事业在更高平台上的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20、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增强广大司法行政干部依法履责的能力和水平。
21、大力加强教育培训工作,积极推进教育培训机制创新,加强队伍执法执业能力建设,增强广大司法行政干部应对严峻经济形势和复杂社会治安形势的能力。
22、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积极开展“勤廉示范单位”争创活动,强化监督检查、效能监察和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和依法行政,加强新闻宣传,扩大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二00九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