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全区民族宗教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牢牢把握“两个共同”主题和“四句话”基本方针,加强基础建设,文化建设、平安建设和队伍建设,全面推进小康工程、进社区工作和宗教工作法制化进程,确保民族宗教领域的团结、稳定与和谐,发挥民族宗教界的积极作用,为新北区经济社会发展向更高层次迈进做出新贡献。
一是推动发展,依法维权,努力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努力实现农村少数民族全面小康,指导农村少数民族致富带头人认真搞好发展规划,将其经验在全区农村少数民族中推广。在推广试点单位经验的基础上,全面开展社区民族工作。按照双向服务原则,做好来常少数民族经商、务工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完善联络员制度。加强清真饮食网点建设和管理,严格按照《条例》对已经挂牌的清真网点进行检查、评选活动。
二是注重引导,依法管理,充分发挥宗教积极作用。规范宗教活动场所建设,提高各场所在建项目建设的规范化水平,重点抓好以弘扬齐梁文化为背景的小河黄山九龙禅寺与孟河万绥东岳庙的建设,以形成特色项目。加大“平安场所”、“文明场所”、“文明场所示范点”创建力度,细化各项创建内容,以形成亮点。健全和完善依法行政责任制,落实行政许可、非许可类审批责任流程,建立行政许可卷宗;制定行政处罚责任流程,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三是继续推动长效管理责任制的落实。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宗教工作三级管理网络和两级责任制,排查不稳定因素和安全隐患,建立相应的防控调处机制和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保持我区宗教领域的安全稳定。
四是加强宗教团体建设。改善佛教协会办公条件,坚持佛教、协会执委季度座谈会制度,指导佛教协会刊物编辑水平的提高。及时总结万佛禅寺僧伽培训班经验,在全区佛教场所中推广。
五是加强人才队伍培训工作。加大培训力度,举办全区民宗干部、宗教教职人员培训班;制订宗教界后备人才培养使用计划。督促各宗教团体和场所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提高教职人员整体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