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新北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调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公司、直属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根据人口普查工作进度,现将《新北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调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做好人口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选调工作,并于8月10日前把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名单上报区人口普查办公室。
二○一○年七月十三日
新北区人口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调方案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就人口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选调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设置 普查员按普查小区配备,原则上按80~100户普查对象配备一名普查员。每个普查区(村、社区)要配备5~10%的机动普查员。 普查指导员(长表普查员)的配备,可根据普查小区规模,按3~4个普查小区配备一名普查指导员(长表普查员),承担责任区的普查业务指导和普查表长表的普查登记工作。 村(社区)人口普查小组业务负责人担任总指导员,具体协调本普查区的人口普查业务工作。 二、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条件 1.必须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能工整、清楚地填写普查表; 2.热心社会公益事业,为群众所信任,作风正派,待人和气,有奉献精神; 3.认真负责,工作细致,能独立工作; 4.身心健康,吃苦耐劳,能坚持工作; 5.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社会工作经验。 三、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来源 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可由村干部和村(居)民小组长担任,或者选调熟悉本村(社区)情况的退休干部、教师,小区物业公司保安和参加公安“实有人口调查”的相关人员;也可在本辖区内招聘部分能够胜任人口普查工作的人员参与。 座落在村(社区)范围内的大中型企业、学校内如果普查登记人数在250人以上的,要选调所在单位人员参与人口普查工作。抽调人数按每250人选调一名普查人员,负责所在单位的人口普查工作,并接受当地(镇、街道或村、社区)人口普查机构统一领导。 四、普查指导员的具体任务 1.在镇、街道人普办的领导下,组织本普查区的各项普查活动; 2.具体指导本普查区的人口普查宣传、绘图、摸底、登记、复查、手工汇总和普查表的封装、普查资料交接等工作; 3.掌握普查员的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遇有疑难及时向上级反映; 4.主动听取群众反映,改进普查登记工作。 五、普查员的具体任务 1.负责绘制调查小区建筑物草图和房屋分布草图; 2.认真开展清查摸底工作,填报清查摸底表,掌握小区内人户情况; 3.按照普查方案规定的范围和标准,认真详细地填写普查表,做到“区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错项”; 4.做好普查表的复查工作; 5.按普查方案规定,及时完成普查资料的手工过录和汇总工作; 6.做好各种普查表的整理、封装及交接工作。 六、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经费补贴 按有关规定,在普查工作期间给予普查指导员、普查员适当补贴。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补贴由各镇、街道人口普查办公室和村(社区)共同负责解决,列入人口普查经费预算。各镇、街道对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要加强管理,认真做好考核工作。 普查指导员的工作时间为5~6个月;普查员的工作时间为3~4个月。抽调普查人员的补贴标准和招聘普查员的工资待遇可根据普查员完成工作量和当地工资水平,由镇、街道人普办确定。
附件:新北区人口普查指导员、普查员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