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常州市新北区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公司、直属单位: 根据常州市政府关于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要求,为全面推进全区各项创建工作,不断开创创业促进就业工作的新局面,积极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常州市新北区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胡 伟 副区长 副组长:花震亚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郜 军 区党政办公室副主任、法制办主任 刘玛娳 区监察局副局长 袁学军 区委宣传统战部副部长、工商联副主席 凌建大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司法局局长 戚家放 区经济发展局副局长、统计局局长 周志刚 区民政局局长、残联理事长 曹 瑜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宗国寅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王建军 区财政局副局长 沈北安 区城市管理与建设局副局长 许 博 区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魏伯福 区科协副主席 卞优文 区社会事业局副局长、教育文体局局长 汪忠良 区卫生局副局长 屠伟庆 区农业局副局长 胡九宏 区总工会副主席 万丽平 团区委副书记 沈春英 区妇联主席 祝伟明 区国土资源分局副局长 张子恢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何正亚 区工商分局副局长 王伟莉 区国税局副局长 陆永刚 地税四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花震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曹瑜、宗国寅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也要成立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协调和落实本地区本单位各项创建工作。各级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和解决创建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统筹推进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
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