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北区创建优质产品生产示范区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公司、直属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新北区创建优质产品生产示范区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十月十二日
新北区创建优质产品生产示范区工作意见
为深入实施“名牌兴业、质量兴区”战略,努力提高全区产业集群的发展质量,增强产业集群的综合竞争力,现就创建优质产品生产示范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新型工业化的要求,从我区产业集群分布实际出发,坚持监督与服务、扶优与治劣、整顿规范与促进提高相结合的方针,走以质取胜、自主创新、促进自主品牌发展的道路,加快创建和培育一批具有特色的优质产品生产示范区,进一步提升全区优势产业、新兴产业的知名度、号召力、影响力和竞争力,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确保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市场导向,政府推动 充分发挥市场导向,政府推动的作用,以服务市场、服务企业为宗旨,找好着力点,调动有关部门、行业协会、科研机构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建立有效的工作协调和推进机制,营造创建优质产品生产示范区的良好环境。 2.企业为主,产业聚集 企业作为优质产品生产示范区的主体,要充分调动其创建的积极性,使广大企业成为创建活动的参与者和受益者。按照产业链发展规律,通过优质产品基地创建,推动产业聚集,形成规模效益。 3.强化标准,突出质量 把标准化战略实施贯穿到创建优质产品生产示范区的全过程,积极建立标准化体系,有条件的可以在产业集群内设立联盟标准。突出质量和品牌的带动作用,建立和完善覆盖整个产业集群的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体系。 4.协作配套,共建共赢 中介机构和技术机构要积极参与创建活动,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服务和技术支持,推动建立产业集群内企业与企业、企业与中介服务机构互利共赢机制,促进产业聚集和协作配套,提高产业基地的专业化和规模化水平。 二、目标要求 围绕“十二五”期间全区发展产业集群的目标任务,培育和创建一批优质产品生产示范区,发展和扶持一批质量过硬的龙头骨干企业,支持和打造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力的区域品牌。 (一)主要目标 全区选择3~4个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与产业发展导向、市场占有率有一定优势、自主品牌有一定影响、产品质量长期稳定、集聚程度较高的产业,加大培育力度,并将其打造成为全省、全国知名的优质产品生产示范区。同时,选择4~5个产业聚集地作为培育梯队,加大工作力度,通过培植壮大产业集群、扶优扶强龙头骨干企业,扎实做好优质产品生产示范区创建工作。 (二)近期目标 力争在3年时间内,争创1~2个省级优质产品生产示范区。通过创建活动,使产业集群的质量管理能力不断增强,技术创新水平不断提高,产业配套聚集能力不断提升,产业集群逐步由数量主导型向质量品牌效益型转变。 三、重点工作 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委宣统部、区经发局、商务局、财政局、科技局、环保局、社会事业局、农业局、公安分局、工商分局、质监分局、药监分局以及各镇、街道为成员的区优质产品生产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协调优质产品生产示范区创建及监管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质监分局,主要负责制定相关政策,跟踪、监督、指导示范区的创建和培育。按照政府主导、质监组织、部门配合、协会参与、企业联动的原则,建立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目标责任制,落实各自责任,加强分工协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以专项行动为抓手,开展区域产品质量综合整治。 坚持抓一类产品整治,保一片质量安全,促一方经济发展的原则。在梳理全区所有产业集群目录的基础上,统筹规划,综合分析,制定方案,上下联动,通过开展打假治劣、规范整顿行动,加强区域产品质量综合整治,引导企业“以质取胜”,多出高、精、尖产品,走质量强企之路。 (二)以企业为重点,全面提高示范区质量意识。 落实企业作为质量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职责明确、法人首责、一票否决、有错必究”的质量责任追究制度,确保企业质量责任落实到位。加强对中小企业负责人和企业管理人员的质量管理培训教育,提高质量意识。充分调动广大职工参与质量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大力开展降废减损、提质增效、零缺陷、质量管理、现场管理等群众性质量管理和质量改进活动,将质量管理和计量管理纳入企业的研发、生产、经营、管理和售后服务各个环节。 (三)以名牌创建为推手,推动产业新发展。 把“树品牌、创名牌”作为企业开拓市场、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通过名牌创建,增添企业发展活力,推动企业跨越发展,推动区域产业结构转型升级,逐步形成一批质量效益好、发展潜力大、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名牌产品生产企业。同时,树立高质量、高技术、高效益的产业集群形象,创立区域品牌,共享品牌效应。重点发挥龙头骨干企业的品牌效应,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逐步形成从产品品牌发展为集群品牌,从企业品牌发展为区域品牌,以品牌优势形成规模优势,实现区域经济质量振兴。 (四)以技术标准为载体,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积极在示范区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引导企业树立标准意识,帮助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建立健全企业标准体系。在有条件的产业集群内,积极帮助企业将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及时转化为标准,提高技术创新能力,鼓励相关企业以先进的技术工艺为支撑,形成区域内统一的技术工艺要求或联盟标准,提高产业层次和技术质量水平,凝聚区域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五)以质量技术服务为平台,引导帮扶企业进行产业升级。 充分发挥质量技术服务中介组织联系和服务企业的桥梁纽带作用,引导和鼓励企业成立质量技术协作组织,推动企业和大专院校、科研机构、质检机构在技术创新、质量改进方面进行联合协作。加强企业间的质量信息、质量技术交流。引导企业走“专、精、新、特、优”发展之路,规避低水平重复建设和同质化竞争。支持企业以质量和品牌为纽带,搞好各种形式的联合重组。 (六)以政策支持为辅助,提高企业参与创建的积极性。 对被认定为优质产品生产示范区的区域和龙头骨干企业,根据其拉动区域经济增长的贡献率,给予相应的资金扶持。支持示范区内中小企业的标准化体系、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质量安全预警体系建设和质量检验检测技术平台的建设。对列入优质产品生产示范区范围内的企业,优先纳入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范围。对创建优质产品生产示范区的龙头骨干企业在项目引进、立项、技术改造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对申报国家级和省级技术中心给予重点推荐。 (七)以舆论宣传为导向,营造诚实守信、质量过硬的创建环境。 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多形式普及产品质量知识,增强社会质量意识,树立“以质取胜”的生产经营理念,引导企业强化企业质量责任和质量法治意识,自觉守法经营,抵制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不断提高企业的质量信用水平。健全企业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质量信用制度,不断完善质量信用体系,打造诚实守信的产业集群发展环境。同时大力宣传创建优质产品生产示范区的重要意义,表彰创建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形成社会各方面特别是广大企业对创建优质产品生产示范区的共识,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和工作氛围。 (八)以区域监管为核心,构建质量监管长效机制。 建立健全以区域监管为核心的质量动态监管体系和质量安全快速反应机制,通过信息化手段动态收集和分析质量安全信息,对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控制、早处理。建立完善优质产品生产示范区的质量监管责任制,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有效性,保证优质产品生产示范区质量持续稳定。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获得“优质产品生产示范区”称号后区域产品质量监管的后续监管,制定后续监管方案,细化监管措施,明确责任;定期上报示范区内企业变动情况,密切关注示范区内企业质量波动状况,加大对企业的巡查检查力度,加大对企业产品品质提升的帮扶力度,确保企业质量水平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