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0年行政执法100例专项评议活动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公司、直属单位: 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学习先进找差距、改进作风促发展”活动的实施意见》(常新委[2010]17号文)要求,为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规范行政行为,提升服务效能,优化发展环境,我区将于近期开展行政执法100例专项评议活动。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参评案卷
序号
种类
部门
许可审批
行
政
处
罚
行政检查
行政强制
行政奖励
行政给付
行政确认
行政征收
行政征用
行政裁决
其他类
合计
1
侨 办
2
民宗局
3
财政局
5
4
商务局
安监局
6
司法局
7
城建局
10
8
经发局
9
环保局
人力社保局
11
农业局
12
社会事业局
13
国土分局
14
规划分局
15
公安分局
16
工商分局
17
质监分局
18
药监分局
40
100
二、具体要求 1.由依法治区办、监察局、法制办、行政服务中心组成评议组,负责案卷评议。评议由案卷评查和问卷调查两部分组成,一案一评,分值占比为70%:30%。 2.各执法机关上报卷宗案号均应为连号,只参评1件的为本年度第一号卷宗。 3.评议组负责组织案卷评查;各执法机关负责将问卷调查表发送至行政相对人(一个案例涉及多个相对人的只需填一份),确保内容填写真实、准确,填写完毕并汇总后报至监察局,监察局将抽样回访。 三、时间安排 1.11月上旬召开工作会议部署评议任务。 2.案卷问卷调查表由各执法机关于11月12日前,统一交至监察局(联系人:顾维洁,办公地点:区管理中心2103室,联系电话:85127296);案卷卷宗于11月12日前,统一交至区政府法制办(联系人:戴庆月,办公地点:区管理中心1113室,联系电话:85127011)。 3.11月下旬完成评议工作,评议组将根据《常州高新区2010年行政执法100例专项评议活动实施方案》(常新委办【2010】26号文)要求,对评议结果进行通报反馈。 请各部门按上述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二○一○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