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公司、直属单位: 现将《常州市新北区2010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一月四日
新北区2010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意见
为更好地完成市下达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任务,促进我区人口计生工作迈上新的台阶,现对新北区2010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及中央、省、市关于全面加强人口计生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系列决定为指导,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创建省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区和省人口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为抓手,进一步稳定低生育水平,全面提高人口素质,创新工作思路,切实提高计划生育综合服务能力,进一步开创我区人口计生工作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 全区计划生育率达98%以上,孕前-围孕期保健率达90%,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率达85%,依法管理、优质服务率和群众满意率均达95%,计生奖励政策兑现率达98%,出生人口性别比例基本正常,计生事业经费按规定投入到位。全面完成人口计生优质服务体系建设。流动人口计生工作取得新突破,“阳光计生行动”进一步深入,人口计生工作水平得到全面提升,江苏省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区的各项创建指标全面达标。 三、主要工作 (一)坚持依法行政,筑牢人口计生“基础工程”。进一步完善以镇(街道)为依托、以村委会(社区)为主体的经常性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各级计生工作网络建设,筑牢人口计生工作基础。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落实现行生育政策,加大违法生育治理力度,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深入开展“阳光计生行动”推进年活动,区、镇(街道)两级达到“阳光计生行动”示范要求,同时各镇、街道达到“计划生育便民维权示范岗”各项要求。充分发挥“六位一体”世代服务作用,突出方便群众,简化办事流程,优化服务机制。认真落实人口计生各项奖励政策,进一步完善利益导向机制,继续落实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和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认真执行公益金制度以及长效节育措施奖励制度。 (二)坚持宣传主导,打造人口文化“精品工程”。按照“大联合、大人口、大服务、出精品”的理念,进一步创新人口计生宣传工作。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为载体,加强人口文化建设,各镇、街道要创建有地方特色的生育文化园区,营造浓郁的现代生育文化氛围。深化新农村新家庭计划,打造融“宣传倡导、生育关怀、优质服务、利益导向、村民自治”为一体的宣传阵地,培育先进典型,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新农村新家庭计划向纵深发展。开展幸福家园、幸福家庭“五有五好”评选活动,大力提高农村计生家庭受益面、覆盖面,为全区新农村建设锦上添花。2010年底,在镇、街道自评的基础上选送一批先进典型,参加市级100个幸福家园示范村、10000个幸福家庭示范户表彰活动。将人口早教工作纳入新农村新家庭计划,构建早教阵地,力争让每个农村孩子都有机会接受早教。 (三)坚持创新举措,推进人口计生“信息工程”。进一步推进人口计生信息化建设,强化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统计制度,加大对基层信息质量控制的检查监督力度,努力提高系统信息质量。进一步做好江苏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信息平台》相关工作,全面推进常州市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和全员流动人口信息系统建设,全面完成全部人口的个案信息库修改完善工作,主要数据准确率达到95%以上,全员流动人口个案信息入库率达85%以上。组织开展“人口计生调研年”活动,各镇、街道围绕年度工作重点和实际,开展主题鲜明的调研活动,进一步了解群众的实际需求,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坚持以人为本,深化人口计生“服务工程”。积极创建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继续推进人口计生优质服务体系建设,加大村(社区)世代服务阵地改造力度,全面完成三级世代服务阵地升级改造。同时,充分发挥阵地作用,不断拓展服务层次和内容,为群众提供便捷、温馨和热情的服务,满足群众多样化、个性化需求。努力宣传和普及生殖健康知识,积极开展五期(青春期、新婚期、孕产期、避孕期、更年期)保健知识宣传教育,通过培训、大众传媒、面对面咨询等途径,提高育龄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男性、流动人口等特殊人群的自我保健意识,增强自我保健能力。加强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工作,普及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知识,进一步做好“生殖健康服务万人行”活动。规范开展避孕节育随访服务工作,进一步落实计划生育免费服务制度,确保广大育龄群众享有优质、免费的基本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在开展避孕方法知情选择的同时,指导育龄群众选择以长效避孕措施为主的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方法。大力宣传和推行婚前医学检查,积极开展孕前-围孕期保健服务,加大预防出生缺陷宣传力度,引导群众树立优生、优育、优孕的意识。开展世代服务入职培训,进一步提高计生队伍综合能力。 (五)坚持资源整合,实施流动人口“关爱工程”。深入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建立“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机制。抓好全员流动人口信息系统建设,强化相关部门职责和协作机制,推进信息共享和综合管理。规范管理行为,依法治理流动人口生育秩序,加大对流动人口违法生育的查处力度。实施“关爱工程”,继续发放《常州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免费服务证》,免费提供避孕节育、生殖健康服务,确保流动人口享有国家规定的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加强流出人员的服务管理,建立流出人口婚育证明登记表、现居住地反馈的《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信息登记簿和统计报表等档案,做到档案完整、规范、准确,定期对辖区内流出人员进行跟踪服务,及时掌握变化情况和对信息进行更新。继续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引导外来流动人口实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培育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示范点,带动提升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 (六)坚持城乡统筹,创造人口早教“特色工程”。坚持城乡统筹发展的原则,实施“科学育儿进家庭”计划,到“十一五”期末,全区基本建立以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的早期教育服务和独生子女培养模式。在建立区级人口早期教育示范基地基础上,各镇(街道)建立人口早期教育指导站、村(社区)建立人口早期教育指导点,合理设计阵地的内外环境,规范工作内容和服务流程,采取点面结合的方法,形成以区早期教育示范基地为龙头,人口早期教育指导站(点)为支撑,融宣传、教育、服务为一体,面向家庭辐射的多元化早期教育指导和管理模式。在基层幼儿园开设亲子班,进一步加强育婴师资培训,为早教工作充实力量。以村(社区)为依托,以家庭为基础,开设80个村(社区)早教流动课堂,借助专家指导,保证教学质量和安全,为0~3岁的婴幼儿实施个性化指导和人口早期教育服务,形成家庭、村(社区)、早教基地“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三个街道科学育儿知识100%进家庭,亲子体验100%进社区,六个镇婴幼儿及其家长、看护人员接受早期教育指导率达50%以上,显著提高我区婴幼儿的综合素质,满足社会和家庭对婴幼儿早期教育的需求,逐步构建具有新北区特色的0~3岁儿童早期教育与指导体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目标任务。各级各部门要围绕创建省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区活动,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目标任务有效落实。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发挥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作用,要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认真听取计生部门的专题汇报,及时研究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各级各部门必须实现“两个确保”,即确保一年两次以上听取计生部门的专题汇报,了解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现状,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协调解决;确保计生事业所需经费投入到位。 (二)部门联动,全面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充分发挥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作用和各相关部门优势,加强部门联动,落实工作职责,完善综合治理机制,把人口和计划生育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和谐社区建设等综合性创建活动中,列入考核体系,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度。全面形成党政负责、部门配合、群团参与、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加强部门配合和把关,确保措施到位,有效稳定低生育水平;全面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坚决制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等行为。 (三)健全组织,切实加强计生协会工作。各镇、街道要加强计生协会组织建设,注重将网络延伸到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流动人员聚居地,建立健全协会会员和计生志愿者队伍,大胆探索基层组织的工作模式,深入开展生育关怀行动,通过协会的网络优势,积极开展宣传倡导和服务,不断拓展服务领域,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效能,推行和优化计划生育系列保险,扩大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受益面。要按照“政府主导、依法自治、民主管理、维权自律”的要求,稳步推进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定期组织群众代表听取、审查计生工作执行情况和计生家庭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等内容,强化政务公开,增强人口计生工作的透明度,真正实现“阳光计生”操作,体现群众在人口计生工作中的主体地位。 (四)提升素质,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队伍建设。以“一证三师”培训考试为抓手,进一步加快人口计生队伍的职业化建设进程,支持和鼓励各级人口计生干部按职业化标准接受职业教育、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通过举办业务培训、组织参加职业资格考试以及开展民主评议活动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人口计生系统干部队伍的群众工作能力、技术服务能力、信息化应用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和分析研究能力。2010年,区、镇(街道)人口计生系统公务员100%达到大专以上学历,其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不低于60%。区、镇(街道)计生服务中心人员80%达到大专以上学历,其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不低于30%。村级计生专干全部达到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逐步提高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加强计生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发扬攻坚克难、务实高效、团结协调、廉洁自律的作风,树立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队伍的良好形象。 五、考核评估 1.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作为各种评先评优的条件之一,实行“一票否决”制。 2.区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年终将根据各级各部门职责,组织有关人员对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逐项评估,并结合平时工作,评出等级,给予奖励。 3.区级各相关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专(兼)职计生干部,就平时工作开展情况,建立完备的台账资料,要求活动有记录,年终有总结。
附件:1.新北区各镇(街道)2010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任务(一) 2.新北区各镇(街道)2010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任务(二) 3.新北区各相关部门2010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