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公司、直属单位: 现将《新北区价格异动应急响应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三月八日
常州市新北区价格异动应急响应预案
目 录 一、总则 1.1 编制目的和依据 1.2 适用范围 1.3 工作原则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指挥机构及职责 2.2 办事机构及职责 2.3 应急小组及职责 三、监测和预警 3.1 信息监测与报告 3.2 预警级别及发布 3.3 预警支持系统 四、应急响应和处置 4.1 指挥协调 4.2 预警状态 4.3 应急状态 4.4 信息发布 4.5 应急结束 五、保障措施 5.1 治安保障 5.2 物资保障 5.3 宣传教育 5.4 监督检查 六、后期处置 6.1 善后处置 6.2 调查总结 七、附则 7.1 预案管理 7.2 预案实施时间 一、总则 1.1 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及时应对、妥善处置新北区内发生的,影响本区域商品和服务价格显著上涨或者有可能显著上涨等价格异动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保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江苏省价格异动应急预案》(苏政办发[2006]98号)、《常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常政发[2006]155号)、《常州市价格异动应急预案》、《新北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2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新北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以及周边地区发生对本区域产生重大影响的、可以预见的较大级别以上的价格异动事件。 1.3 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依法干预、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工协作、信息共享、及时响应、规范有序”的原则,工作中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为指导,以经济规律为杠杆,与有关政策相衔接,确立决策科学、反应及时的处置方式。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指挥机构及职责 区政府成立新北区价格异动预警应急指挥中心,统一领导全区价格异动应急处置工作。总指挥由分管副区长担任,成员由区党政办公室、宣传统战部、经发局、物价局、统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社会事业局、农林局、公安分局、工商分局、质监分局、药监分局等部门以及各镇、街道的负责同志组成。 主要职责是:制定并组织实施价格异动预警应急响应预案;组织贯彻落实省、市价格异动应急指挥中心的应对方案和措施,统一部署指挥全区价格异动预警应急工作;及时召开价格形势分析会,分析预测市场价格形势,处置正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价格异动事件;按照国务院、省、市的要求,在本区范围内依法、适时组织实施和解除价格干预措施或紧急措施。 2.2 办事机构及职责 区价格异动预警应急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物价局,区物价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在区价格异动应急指挥中心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了解、收集和汇总价格异动情况;根据市场价格走势的预测与分析,提出相关对策建议,负责起草、拟订具体工作方案;做好与有关部门联络、协调工作;筹备相关会议,组织对外宣传,及时上传下达,督促应急决策落实及反馈决策执行情况;做好上级和区价格异动预警应急指挥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2.3 应急小组及职责 为及时有效处置价格异动事件,区价格异动预警应急指挥中心设立6个应急小组: (1)市场价格监测组:由区经发局牵头,区统计局、物价局组成,主要对异动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监测、分析和预测,及时向区价格异动预警应急指挥中心提出预警应急意见,实施各项应急措施。 (2)市场监督检查组:由区物价局牵头,工商分局、质监分局、药监分分局组成,主要是加强对异动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监督检查,对囤积居奇、欺行霸市、短斤少两、以假充真等扰乱市场秩序的各类违法行为及时查处,切实规范市场秩序。 (3)物资供应组:由区经发局牵头,社会事业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林局组成,主要是组织好群众生活必需品及其他市场紧缺商品的生产和供应。 (4)应急资金组:由区财政局牵头,经发局、物价局组成,主要任务是报经区政府批准后,及时安排资金,支持群众生活必需品及市场紧缺商品的生产、采购、储运。 (5)安全保卫组:由区公安分局牵头,工商分局、物价局组成,主要任务是及时掌握社会动态和舆情反映,妥善处理因价格异动引发的各类不安定事端,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和治安秩序。 (6)宣传报道组:由区委宣传统战部新闻办牵头,区物价局和有关新闻单位组成,主要任务是负责价格异动期间的新闻宣传工作,及时宣传党和政府的价格政策和采取的主要措施,正确引导市场经营行为和消费行为,努力创造良好的市场价格环境。 三、监测和预警 3.1 信息监测与报告 通常情况下,市场价格信息由区物价局按照规定的品种和上报周期,汇总上报给市价格监测中心。当市场价格出现异动或者有可能出现异动时,由区市场价格监测组对相关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监测,及时收集相关信息,分析预测市场供求走势,向区价格异动预警应急指挥中心领导提出建议意见,为实施决策提供参考。 3.2 预警级别及发布 按照价格异动事件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将预警级别分为特别重大级(Ⅰ级)、重大级(Ⅱ级)、较大级(Ⅲ级),分别用红色、橙色和黄色表示。 特别重大级(Ⅰ级)价格异动事件是指价格异动的商品和服务品种较多,上涨幅度大,波及范围广,市场出现严重的抢购现象,对社会稳定和群众生活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况。 重大级(Ⅱ级)价格异动事件是指价格异动的商品和服务品种较多,上涨幅度较大,波及范围较广,群众产生恐慌心理,市场出现抢购现象的情况。 较大级(Ⅲ级)价格异动事件是指价格异动的商品和服务品种较少,上涨幅度小,波及范围不大,群众消费心理受到轻微影响,市场秩序无明显反常的情况。 特别重大级(Ⅰ级)、重大级(Ⅱ级)由省价格异动应急指挥中心确认和发布。较大级(Ⅲ级)由市价格异动应急指挥中心确认和发布。 3.3 预警支持系统 加强价格异动预警支持系统建设,确保本区价格监测组和各采价点及时连通市价格异动应急指挥中心,实行24小时不间断监测,完成信息的实时传送和共享。 四、应急响应和处置 4.1 指挥协调 价格异动事件发生后,由区价格异动应急指挥中心负责指挥协调,各应急小组按照分工迅速采取相应行动。按照职责及相关预案要求进行紧急处置。 4.2 预警状态 价格异动发生后,各有关部门应迅速调度力量,认真做好前期处置工作,并将价格异动的商品或服务品种、涨价幅度、影响范围、群众消费心理、市场购销情况以及应对工作的情况及时上报区价格异动应急指挥中心。 特别重大级价格异动事件发生后,由区价格异动应急指挥中心报市价格应急指挥中心,提请批准后,采取临时集中定价权限,部分或全面冻结价格等紧急措施,及时平抑价格异动。 重大级价格异动事件发生后,由区价格异动应急指挥中心报市价格应急指挥中心,提请批准后,采取限定差价率或者利润率,规定限价、定价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备案制度等干预措施。 较大级价格异动事件发生后,波及全区范围的,由区价格异动应急指挥中心报区政府批准,采取提醒、劝戒、警示和提价报告制度等措施。 (一)市场巡查。建立市场巡查制度,区物价局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每天对市场舆情、供求、价格情况进行巡查,密切监视市场动态。 (二)预警值班。区物价局设置固定和移动的专门值班电话,实行预警值班制度。固定电话实行8小时预警值班,移动电话保证随时有人接听,信息报送网络24小时正常运行,确保监测信息渠道通畅,快速处置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 (三)监测报告。发现的可能引发价格波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立即向区价格异动预警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和上一级价格主管部门报告,并自动进入应急状态,进行跟踪监测。 (四)内部情况通报和信息发布。对价格异常波动情况、监测信息、工作动态等在适当的范围进行通报。适时向社会发布相关商品和服务的市场供求和价格监测信息,公告价格法规政策和政府采取的重大举措,就群众关心的价格问题答疑解惑。 4.3 应急状态 在接到或发现价格异动进入等级状态时,区价格异动预警应急指挥中心应迅速调度力量,认真做好先期处置工作,并将价格异动的商品或服务品种、涨价幅度、影响范围、群众消费心理、市场购销情况以及应对工作的情况及时上报市价格异动应急指挥中心。 (一)明确各成员单位的任务,应该采取的措施以及所应提供的人、财、物等应急资源,作出启动应急工作预案的决策。 (二)启动应急状态值班制度。区物价局实行24小时值班,监测市场价格,接听举报电话;启动一天一报的价格异常波动日报制度。直接涉及到的业务主管部门和业务单位,立即实施相关的值班、监测和情况通报制度。 (三)迅速派出检查组开展检查。对趁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秩序的不法经营者,依法从快从重查处;对典型案件进行新闻媒体曝光,起到震慑警示的作用,防止价格异常波动的扩大和蔓延;充分发挥85115911价格举报电话的作用,认真受理群众投诉。 (四)迅速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有关公告,公布有关价格法律法规政策,重申对价格违法行为即将采取的措施;提醒经营者加强自律,遵纪守法;告诫违法经营者立即停止并纠正价格违法行为;告知广大消费者保持冷静,不要盲目跟风,并举报违法经营者。 (五)根据国家、省、市价格干预措施,落实限定差价率或者利润率、规定限价、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备案制度等干预措施。 4.4 信息发布 价格异动发生后,由区委宣传统战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价格异动期间的信息发布工作,按规定向公众发布价格异动的范围、程度和相关物资的供应措施,协调解决新闻报道中遇到的问题。新闻稿由区价格异动应急指挥中心审核后发布。 4.5 应急结束 价格异动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由发布价格异动部门的应急指挥中心决定,宣布解除价格异动,终止应急状态。 五、保障措施 5.1 治安保障 市场出现价格异动,部分商品出现抢购风潮,影响到社会安定时,由区公安分局负责做好治安保障工作。 5.2 物资保障 由区经发局、药监分局等部门组织、协调价格异动商品的生产、调运和供应,确保群众基本生活必需品的需要。 5.3 宣传教育 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及时发布市场价格动态和价格异动应对措施,积极宣传党和政府的价格措施,稳定人心,平抑市场波动,引导群众理性消费和经营者守法经营。 5.4 监督检查 市场出现价格异动时,区物价局组织价格监督检查队伍,开展市场检查,并与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和扰乱市场秩序行为。 六、后期处置 6.1 善后处置 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因实施价格干预或紧急措施遭受损失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的补偿,对困难家庭给予适当经济补助,以减轻价格突发性上涨所带来的影响。 6.2 调查总结 价格异动处置结束后,由各应急小组分别提供单项总结,区价格异动预警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汇总,形成价格异动调查报告,并提出改进意见,报区价格异动预警应急指挥中心审议。 七、附则 7.1 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区物价局会同区有关部门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及时进行修改完善,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 7.2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