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区水利局: 你单位《关于要求对“新北区2011~2012年农村河道疏浚整治规划”进行审批的请示》(新农水[2010]9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提出的农村河道疏浚整治规划。希你局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及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落实相关措施,全力组织实施。如规划内容确需调整,必须经区政府批准。 特此批复。
二○一○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