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新城建〔2010〕18号
关于在全区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
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建管站、园区办,各有关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10〕1号) 及《关于在全市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 》(常建安监〔2010〕3号)要求,决定即日起在全区开展一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重点及主要内容
本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的重点:全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的施工安全生产情况。
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部署及落实情况。
(二)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三)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及隐患排查治理及整改落实情况。工程项目中涉及到的脚手架、深基坑、高大模板、建筑起重机械、起重吊装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制定、论证和执行落实及安全监理情况。
(四)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特别是高层建筑、职工宿舍区安全消防设施配备落实情况,严禁在建工程住人。
(五)建筑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及有关物资、设备配备和维护等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对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六)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七)区城建局2010年一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整改完成情况。
二、检查的主要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企业自查、建设主管部门组织抽查的方式进行。4月中、下旬,将由区城建局组织对各乡镇(街道)、园区办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创造良好环境的重要意义。按照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确保我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二)突出重点,严格检查。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开展检查工作。要重点检查建筑施工各方主体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落实情况及应急预案的制定及演练情况;施工现场深基坑、模板、脚手架和塔吊、施工电梯、起重吊装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防护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要建立监控、整改、跟踪机制,切实把责任落到实处。
(三)积极开展,认真履责。
区城建局将在各责任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进行有针对性的抽查,对安全检查工作迟缓、整改措施不到位和拒不整改事故隐患的单位,将严肃查处,造成后果的,要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二〇一〇年四月八日
主题词:建筑 施工 安全 检查 通知 主送:各乡镇(街道)建管站(所)、园区办,各有关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抄送:市建设局,区安委会办公室 常州市新北区城市管理与建设局 2010年4月12日印发 共印100份
主题词:建筑 施工 安全 检查 通知
主送:各乡镇(街道)建管站(所)、园区办,各有关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抄送:市建设局,区安委会办公室
常州市新北区城市管理与建设局 2010年4月12日印发
共印1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