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我局将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继续注重保障民生民利,抓住重点和难点,努力开创我区人才人事更励人、就业形势更喜人、劳动保障更护人、民政工作更暖人、残联工作更助人的工作新局面。
一、规范人事人才管理,完善人才引进、培养、激励、服务机制
1、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稳步推进区机构改革。有序开展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配合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指导工作,指导事业单位根据行业特点和自身实际,做好岗位的设置并进行工资兑现工作。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实施全区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积极推进军转安置工作,完成年度军转安置任务。继续做好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维稳工作,认真落实各项解困政策,深入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确保企业军转干部的总体稳定。
2、完善人才开发机制,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进一步完善和修订现行的人才引进实施细则,抓好政策实施。加快人才载体建设,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区内大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大力吸引国内外优秀博士毕业生到工作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实现产学研的紧密结合。按照“引进一批、培养一批、使用一批、留住一批”的思路做好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进一步发挥留学人员创业园对优秀留学回国人员的吸纳功能。优化人才创业环境,不断提高为人才服务的水平,做好高层次人才的管理服务工作。加强人才市场队伍建设,加快培养和建立一支熟悉人事业务、懂得市场经济运作程序的人才市场经营管理队伍,注重培养队伍的竞争创优意识和服务质量意识,努力挖掘队伍潜能,不断提高行业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二、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
1、以失地农民为重点,全力开展就业助推活动。贯彻区政府出台的《关于做好促进我区被征地农民就业工作的意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重点做好非前补年龄段被征地农民的促进就业工作,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大力开发就业岗位;巩固促进就业工作成果,加快促进就业服务制度建设,力争经过2-3年的努力,全区非前补年龄段、有就业愿望和劳动能力的被征地农民,就业率达到80%;多数有就业能力的“4050”人员得到相应的就业安置。区镇联动,为企业用工、失地农民求职搭建平台,积极引导区内有条件的镇、街道根据所辖企业用工需求,开展针对当地失地农民的专场招聘活动。
2、以区属重点企业为重点,全力开展企业用工保障。建立与北京辅仁致盛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借助合作平台,引入企业在线服务平台,为区内重点企业提供更具针对性的人力资源专业服务。建立企业缺工登记台账,开展有针对性的推荐服务。对企业急招的一些岗位和工种,及时将用工需求登记入簿,并从人力资源库中查询相关求职信息,有针对性地进行推荐。另外加强企业优势宣传,多渠道发布招聘岗位信息。通过各类招聘会、劳动保障信息平台、信息橱窗等多种渠道,及时向求职者宣传招工企业情况,为企业和求职者提供良好的供需对接平台,提高企业招聘成功率。
3、以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为抓手,全力开展创业带动就业活动。坚持创新创业联动,激发就业倍增效应,依托全市创建创业型城市新平台,大力加强创业平台建设,包括创业服务平台、项目对接平台、专家咨询平台、创业培训平台,创业园区孵化器平台,为创业者提供有力的创业支撑。完善创业服务体系,为有创业愿望的人员提供项目选择、政策咨询、开业指导、小额贷款等“一条龙”服务。加强创业孵化器建设,为各类创业孵化器提供全方位的就业支持和服务,努力发挥创业孵化器在以创业促就业方面的示范效应。
4、搭建劳动者岗位技能培训平台。采用订单培训、定向培训等方式,联合区内一些知名企业,搭建培训平台。重点结合我区现代制造业、化工业、服务业等产业结构特点,利用各级培训基地,以“企业需要什么,就培训什么”为宗旨,根据企业的特点,较多进行现场示范式、“手把手”式的教育培训,开展实用操作技术培训,使更多的受训学员不断掌握实用技能。
三、以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为契机,全面提升社会保障水平
1、认真做好法律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社会保险法》将于明年7月1日正式实施,我们要充分利用法律实施前的8个月宝贵时间,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做好《社会保险法》宣传普及工作,认真抓好学习培训,全面准确把握其立法宗旨、基本原则和制度内容,为下一步法律贯彻实施打下坚实的基础。
2、扎实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工作。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强化基本养老保险保障能力,建立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长效机制,促进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跨地区接转和劳动力正常流动,实现省级统筹。
3、努力扩大农民工参保覆盖面。农民工的养老保险主要的难点是两个:一个是缴费难,农民工的缴费意愿低,企业也有许多抗拒。另一个是不能随农民工的流动而做到异地接续。新出台的《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办法》在这两个方面都有重要改进。一是降低缴费比例,减少企业和个人的负担,希望借此而扩大参保面。另是以“一卡通”的方式打通异地接续的难题,尽快实现全国统筹。
四、加大劳动关系调整力度,在劳动者维权上有新起色
1、坚持贯彻《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仲裁法》。深入企业,面向基层,面向用人单位,面向劳动者,开展重点宣传,形成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自觉遵守和执行《劳动合同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良好氛围。
2、建立劳动保障监察建议书制度。对涉及到举报投诉的重点案件的用人单位,进行约谈,提出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建议,要求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自查自纠,帮助用人单位规范劳动保障行为。
3、完善应急预警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劳资矛盾。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劳动关系调处应急机制,对重大劳动关系隐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掌握协调劳动关系的主动权。加大监察仲裁执法力度。要加强执法检查,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4、全面推行仲裁庭巡回制度。在坚持“阳光仲裁”、定期培训、庭审观摩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基础上,推行仲裁案件巡回审理制度,定期挑选各镇、街道所属用人单位所发生的具有典型意义的劳动争议案件,在该镇、街道进行现场审理,邀请人力资源保障站有关工作人员及当地用人单位的代表进行旁听,提高基层劳动保障站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提升基层劳动保障部门处理纠纷的能力,力争将一部分劳资纠纷在基层得到化解。同时帮助用人单位树立依法用工,科学管理,有效处理劳资纠纷的理念。
五、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1、继续加快低保规范化建设。统筹城乡社会救助工作协调发展,积极制订低保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及考评办法,进一步规范家庭收入调查核算方法,健全分类施保动态管理机制,从根本上提升城乡低保规范化建设的动力和能力。
2、探索建立低收入家庭认定信息共享平台。在低保工作信息系统实现与劳动社保中心信息共享、信息比对的基础上,积极争取政府支持,探索搭建多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平台,提高收入核定的科学性和准确性,确保救助政策惠及真正的贫困家庭。
3、做好自然灾害救助工作。进一步完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实现救灾应急预案村级以上全覆盖,增加应急避难场所。加大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力度。落实救灾工作责任制,切实做到救灾人员、装备、资金、物资全部到位,确保一旦发生灾情,能够迅速、准确处置灾情,救助灾民。
六、构建多层次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全区养老服务再上新水平
1、进一步推进“爱老助老”工程。要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推进薛家爱心老年公寓、爱心护理院服务工作,协助做好“12349”民生服务平台运行;继续推进居家养老年服务工作,规范工作程序,提高服务水平;要加强工作协调,按时、足额将养老服务补贴发放到位;要创新工作举措,吸引社会资本加大对养老服务业的投入,为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注入新鲜血液。
2、继续组织好养老机构负责人和护理员培训工作。在现有培训的基础上,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形成机制,加快建立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的养老服务队伍,促进全区养老护理水平实现质的提升。
3、大力推动慈善事业发展。按照省、市统一部署,认真实施贫困家庭儿童重大疾病慈善救助制度,确保患重病的贫困家庭儿童得到及时治疗。进一步落实《江苏省慈善事业促进条例》,强化品牌效应,建成定向捐助项目库。
七、加大工作力度,推进残联各项工作上新台阶
1、深化残疾人“三进”家庭服务活动。加强居家安养服务中心的规范化管理,不断完善残疾人居家安养服务平台,做好机构的规范化管理和服务对象的动态管理工作;督促基层康复医生要切实履行职责,定期上门为残疾人开展康复训练指导服务,训练情况记录完整,确保我区所有符合条件的居家安养和康复对象得到优质满意的服务,力争把这项活动做成全市最优,残疾人居家安养服务做成新北区的品牌服务项目,造福更多的残疾人。
2、做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坚持集中、分散和优惠扶持保护措施相结合的残疾人就业工作方针,抓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对全区安置残疾人达不到1.5%比例的单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不断提高残疾人的素质和技能水平,有效促进残疾人就业。
3、重点做好残疾人扶贫工作。实施政策扶贫,发动社会扶贫联动,逐步缓解贫困残疾人的生活状况;配合做好全区无固定收入重度残疾人救助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得到及时救助。
八、强化“四种意识”,促进机关效能的提高
1、强化大局意识。全局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强化大局意识和整体观念,一切从大局出发,一切为大局服务,一切在大局下行动。要立足全局整体工作,跳出小圈子,打破条块分割,只要有利于工作,有利于发展,都要不分你我,争着干,抢着干,形成整体合力,努力形成左右沟通、上下沟通、内部融洽、外部配合的和谐发展局面。
2、强化创新意识。创新是事业不断进步的不竭源泉和动力,要把握时代脉搏,紧跟当前形势、顺应发展趋势,与时俱进创造性开展工作,确保在新形势下不掉队、不落伍、有作为。要敢于突破一些条条框框,敢于突破过去,敢于打破传统做法,在不违背国家政策规定的情况下,创新思路、创新机制、创新办法,在各项工作上实现新突破、取得新进展。
3、强化为民意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事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我们每一项工作,不管是就业再就业、各类社会保险、职业技能培训、劳动监察仲裁、城乡困难群众救助、居家养老、残疾人就业和康复等,都是直接和人民群众打交道,都与职工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因此,在我们各项工作中,都要牢牢把握改善和保障民生这一核心,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多为老百姓着想,多为职工着想,把工作考虑得更细一些,尽可能为他们提供帮助和方便。
4、强化自律意识。我们手上所掌握的都是老百姓的“养命钱”,管理上绝对不能发生任何问题,要管好自己的身手,遵纪守法、严格自律,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加强监督措施,在防范上下功夫,在日常监督下功夫,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