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农业综合服务站: 按照全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根据《江苏省农业系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常州市农业系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区农业生产实际,我局制订了《新北区农业系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新北区农业系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及市政府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扩大)会议精神,根据《江苏省农业系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常州市农业系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农业生产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围绕重点产品和重点季节,严肃查处一批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大案要案,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形成打击侵权假冒高压态势,有效遏制农业领域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 (二)不断增强我区农业企业诚信和法治意识,提高消费者识假维权能力,在全社会形成抵制假冒伪劣商品、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崇尚诚信守法经营的浓厚氛围,努力营造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 (三)加强部门协作,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成效。依法查处滥用、冒用、伪造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产品名称、专用标志和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资行为;坚决打击生产经营假劣林木种苗和无证无标签生产、经营林木种苗行为。 (四)强化农业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不断完善系统内、部门间案件通报、协查、移交制度和机制,提高执法整体效能,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二、主要任务 在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的同时,坚持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时节、重点品种,打防结合,力求实效。 (一)突出工作重点。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资商品行为;依法查处滥用、冒用、伪造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产品名称、专用标志的行为;坚决取缔生产经营假劣林木种苗和侵权、假冒植物新品种的单位、个人和窝点,坚决打击无证、无标签生产、经营林木种苗行为。 (二)加强农资市场和生产源头监管。各镇农业综合服务站要加强对农资市场的监督管理。强化对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的监管,不断规范种苗市场秩序。 (三)加大农业执法力度。各镇农业综合服务站要结合实际,加强调查摸底,针对制售假劣农资行为的突出问题和高发时节,分条线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农资市场巡查,明确责任分工,狠抓措施落实。建立完善投诉举报和快速反应机制,通过“12330”知识产权援助与举报投诉电话、“12312”商务举报投诉电话、“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12365”产品质量投诉举报等相关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鼓励广大群众特别是权利人举报,做到有案必接、接案必查、查必到底。对生产经营假劣农资的行为要依法查处。对伪造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产品名称、专用标志和生产经营假劣林木种苗的行为,坚决依法打击。 (四)强化宣传,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利用现代传媒,广泛宣传本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及时报道专项行动的进展和取得的成果,营造保护知识产权、自觉抵制侵权和假冒伪劣农资的良好社会氛围。大力开展普法教育,通过举办培训班、现场咨询和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向广大农业企业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增强企业诚信守法意识,促进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为加强对本次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区农业局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负责统一领导,部署行动举措,督办重大案件,督查工作进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管理服务中心,承担日常工作和信息沟通。各镇农业综合服务站要结合实际,迅速开展专项行动。并要深刻领会本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增强全局意识,明确工作职责,坚决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倾向,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二)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各地农业部门要加强,加强农业部门之间的联系沟通,推进建立区域协作机制。要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将专项行动进展情况、阶段性成果以及案件查处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三)注重二个结合,确保行动成效。各镇农业综合服务站要创新工作方法,强化措施落实,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重点要坚持二个结合:一是要坚持面上整治与重点打击相结合。既要做到全面推进,又要结合实际,集中整治重点违法违规问题,严肃查处重点违法案件和当事人;二是要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既要立足当前,通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解决当前农业系统假劣农资、假冒农产品地理标志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又要立足长远,注重从机制上、制度上建立完善,着力解决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和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长效机制。 (四)强化监督检查,推进措施落实。各镇农业综合服务站要加大工作力度,强化监督检查,切实推进专项行动各项措施的落实,提高专项行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查处。 四、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及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12月)。各镇农业综合服务站要加强宣传,营造保护知识产权、自觉抵制侵权和假冒伪劣农资的良好社会氛围并全面进行工作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12月~2011年2月)。各镇农业综合服务站要根据辖区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专项行动,集中整治,雷霆出击,营造严打高压态势。我局将组织力量对各地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同时,我局将分时序组织开展以下行动。 1、(2010年12月~2011年1月),组织开展农资市场检查。重点检查标识标签和登记证是否在有效状态,开展农资产品质量抽检。 2、(2010年12月~2011年2月),不间断对各镇农业部门开展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督查。了解各地典型经验和做法,及时发现、指导整改存在的问题。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1年3月)。各镇农业综合服务站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巩固和扩大专项行动成果,完善长效监管机制。总结书面材料于2011年3月上旬报我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农业管理服务中心)。
新北区农业委员会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屠伟庆 成 员:李海涛,赵志敏、毕锦州、王葆华、李洁,彭琛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管理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