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和市环保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围绕“环保在行动”目标任务,紧密结合“学习先进找差距、改进作风促发展”和“常州我最优”活动要求,积极推进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创建工作,强化管理,严格执法,搞好服务,全力推进我区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的开展,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0年工作总结:
(一)以“重点区域整治”为基础,积极开展专项执法行动
1、继续深入开展化工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今年以来我局根据王市长对化工区整治工作的批示精神,围绕“一年达国标、三年贴民标”的整治目标,全面推进江边化工园区企业以废气为重点的集中整治,强化监管,整治成效初现。一是开展废气“夜夜查”专项整治工作。今年自2月起,由我局牵头,市环保研究所、新北工业园区安全环保办公室参与,对滨江化工区废气防控开展了“夜夜查”工作。在江边化工区全面排查了81家企业的废气污染情况,并按照“应收尽收、能烧则烧”的原则,对存在的环境问题制订了“一厂一策”整治任务,提出了厂界“无恶臭、无异味”的整治要求,共排出整改措施354项,目前整治任务已全部完成。企业累计投入改造资金9200万元,新增废气治理设施135套(其中废气焚烧炉8套)。同时为督促企业加强对废气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并根据夜间废气污染投诉较多的特点,我们于2-10月期间连续9个月开展了对化工区以废气为重点的“夜夜查”活动,共出动检查人员9200人次,其中节假日夜间检查2300厂次,对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单位立案处罚46件,其中已下达处罚决定书26件,罚款金额计125万元。根据监测数据与去年同期相比,氨气、氯气、非甲烷总烃平均浓度较整治前均有降低,其中园区及新华村非甲烷总烃平均浓度下降分别达90.8%、83.3%,园区及新华村的环境质量有所改善。二是推进雨污分流排放口规范化整治。根据《沿江区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为进一步改善港区南、北河区域水环境质量,规范周边企业的排放行为,强化雨水、清下水排放口的监督和控制,根据《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排污口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等文件相关要求,结合区域水环境实际情况,我局在原先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重点区域雨污分流排放口规范化整治的水平,对滨江化工区港区南、北河周边相关67家排污企下达了企业厂区内污水收集系统和雨水收集系统的分流及排放口规范化整治任务。目前已有19家企业完成了整改任务,36家已开工建设,47家企业上报了整改方案。三是推行重点污染企业环保设施实施第三方托管运营工作。为进一步提升我区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已有污染防治设施的环境效益,我局不断探索加强治污设施运行管理的措施,近期在化工区选择部分重点企业,积极试行污水治理设施委托第三方运营。我局组织化工区7家化工企业及具有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的获证单位,开展对接服务活动,目前已有2家已经签订委托合同,3家签订了意向合同,剩余2家正在积极洽谈中。
2、加快实施清水工程。在巩固去年清水工程的整治成果上,今年我局对列入“清水工程”的河道整治任务进行了逐一分解,配合其他部门完成了柴支浜、老藻港河西支、毛龙河、五奎桥河、凤凰河等5条河道2010年的整治任务,其中柴支浜完成了7口检查井及兰翔小区内河道清淤,启用了中心公园换水闸门,同时彻底改造了燕山路雨污水管道及周边小区和市政道路的雨污水管道;老藻港河西支,屠宰场污水结合新桥镇拆迁工作实施了拆迁,完成了凤凰名城、腾龙苑生活污水接管工作及河道的清淤工作;毛龙河,配合钟楼区完成了清淤工作;五奎桥河,配合天宁区完成了清淤及沿岸垃圾清理工作,与市有关部门确定了下一步结合地块开发对水系进行沟通的实施方案;凤凰河沿线28家企业全部完成了接管。
3、强化环境监督管理。一是严格日常执法监督。今年以来,我局进一步强化了日常的长效管理机制,坚持了日常环境监管的制度化。明确对国控省控污染源每月检查不少于2次,对其他污染源也提出了检查频次的要求。在检查方式上,采取了定期督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工作日与节假日相结合的办法。今年对我区重点污染源共出动10679人次检查污染源3457厂次,其中检查工业污染源3312厂次,污水处理厂86厂次。针对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监察59厂次,夜间和节假日达到了2432厂次,重点污染源达标率达到89.86%。我局还修订了《常州市新北区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试行)》,立案处理68厂(次)对4厂(次)未履行的企业申请了法院强制执行。二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按照上级部署对35家涉重金属、涉铅行业企业开展了环境专项检查,重点针对从事电镀、金属制品生产,涉及铅、镍、铬等重金属污染物的企业进行了摸查,进一步完善了相关企业的应急预案、应急机构、应急设施建设,规范了其危险废物收集储存、转移处置和综合利用,此外还按市部署有序推进第二轮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三是全面“打造放心行业”。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市统一部署,开展了化工、印染等行业的专项整治。对区内化工、印染生产型企业进行全面排查,落实整改工作,其中全区64家印染企业已全部按照整治要求完成整改任务。四是开展环保找差活动。为进一步提升我区环境质量,今年我局根据区内实际情况,开展了“环保关系你我他,恳请市民来找差”活动,主要针对影响市民生活的水、大气、噪声三方面存在的环境质量问题,企事业单位污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排放以及畜禽养殖产生的污染问题进行找差整改。活动中共找出1316个问题,现已完成整改1051个,超额完成了市局下达的整改进度要求。通过开展重点找差、网格找差、网络找差等多种形式,切实解决群众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提升我区环境质量。五是完成新北区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建设。监控中心的使用将为环境监察提供高科技、自动化的辅助设施,使环境执法监察活动从传统的人力监察提升为科技监察,提高执法监察的效率。按照国家环保部制订的污染源监控中心建设标准要求,我局启动了我区的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建设,项目总投资190余万元(其中省级拨款188万元)。目前监控中心已全面完成基建及设备安装,进入调试运行阶段。
(二)、以“环保在行动”为主线,稳步推进重点工程实施。
1、做好环保在行动日常组织工作。一是做好目标分解。将我区目标任务书中的19项目标49个具体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和镇(街道),并报区政府以《关于分解落实新北区2010年环境保护目标任务的通知》的文件形式下发,并由区长杨平平召集动员大会布置落实任务。二是做好“环保在行动”各项督查、推进工作,起草并报区政府批准下发了《新北区2010年环保在行动督查工作方案》和《新北区2010年环保在行动考核评分细则》,每月会同督查组其他成员对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各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推进、督查和考核评分,有效地推动了“环保在行动”各项重点工作,并在区政府召开的点评会上通报情况,有效地推动了“环保在行动”各项重点工作。
2、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一是积极推进工业园区企业污水接管工作。针对电子园和薛家工业园共71家企业、罗溪镇81家企业污水接管问题,区环保局分别下发了《关于下达2010年第一批污水限期接管任务的通知》(常新环[2010]20号)及《关于下达2010年第二批污水限期接管任务的通知》(常新环[2010]24号),要求各企业尽快实施接管。并会同市排水公司、区城建局和龙虎塘街道、罗溪镇政府分别召开了电子园和空港产业园企业接管现场推进会,为企业做好现场指导与服务。目前薛家工业园28家企业均完成了接管工作。电子园外部管网已改造完成,现电子园北区企业污水已全部接入城市管网实行集中处理。二是推进污水管网、泵站建设。年内新增污水管网80公里,孟城污水泵站、西夏墅刀具工业园泵站已开始施工。三是试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我局积极探索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试点,10月底完成鸦鹊村试点工程,并配合市环保局积极开展浩翰科技有限公司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鉴定工作。四是督促加快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工程。进一步完善镇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立了“组保洁、村收集、镇运转、区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置模式,目前,5座垃圾转运站均已完成建设,完成了全年的目标,切实提高了项目所覆盖区域的垃圾收运效率,减轻了污染,减少了垃圾填埋占用土地,降低了垃圾处理成本。
3、推进“河长制”管理。针对重点河道我局结合监测数据通过对河道周边情况的调查分析,编制了《2010年度新北区主要河道河长手册》,并经常分析水质变化情况,对存在问题的河道会同所在乡镇进行专题调查分析,提出整治措施,进一步推进了我区水环境整治工作。
4、推进总量减排及清洁生产审核。一是明确各项目标责任。2010年在提前完成市下达的“十一五”存量削减的基础上,我局按照市下达总量削减目标,通过加强与统计部门的协调配合,科学测算新增总量,认真编制2010年度减排计划(其中5个COD减排工程,分别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安置小区接管工程,5个COD结构调整项目),努力推进减排工程实施,加强燃煤电厂脱硫设施运行监管,实施烟气在线联网和旁路铅封工程,超额完成市局年度下达的两项总量削减目标。二是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今年我局组织开展了23家企业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并配合区经发局完成了6家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
5、其他重点工程。今年以来我局加强横向联系和纵向沟通,积极推进重点工程实施。其中会同农林局确定了今年建设沼气工程的2家畜禽养殖场,并及时了解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目前畜禽养殖场整治工作已全面完成。积极配合市有关部门依托长江热能和儒晟印染推进了在罗溪、西夏墅、薛家、春江镇创建秸秆达标区。
(三)、以“冲刺国家生态市”为抓手,全面推进生态创建。
1、明确责任强化日常督查工作。为全面落实省级考核整改意见,确保常州市顺利通过国家生态市技术考核,如期实现工作目标,我局上下一心,针对实际情况,及时配合区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区推进生态市建设大会,编制并报区政府下发了“常州市冲刺国家生态市”新北区行动方案,明确了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生态市建设目标任务。同时组织对创建生态市的各项工作实施督查,指导督促各镇、街道做好问题整改工作,将有关情况及时进行汇总,形成专项督查报告,组织“冲刺”工作考评,在每月由区政府组织召开的“环保在行动”点评会上进行点评,检查上月完成情况,逐月推进整治进度。
2、积极推进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和生态镇(村)创建。为推进我区创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工作,多次与有关部门协调沟通,完成了高新区创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规划的编制,并通过了省级专家论证。目前,我区生态工业园区创建申请已正式上报至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已拍摄完毕电视宣传片。
春江、孟河2个镇创建国家生态镇工作,也在积极推进,完善了创建台账资料、梳理了企业环保手续,布置了现场长效管理。两镇于今年8月底通过了省级考核调研。同时我局积极对罗溪、新桥2个镇加强指导,巩固了全国优美镇的创建成果,这2个镇也于7月底高标准的通过了国家环保部命名前的暗访工作。另外已创建成省级生态村3个、市级生态村20个、市级绿色社区1个、省级绿色学校2个、市级绿色学校6个,超额完成了年度目标。
3、打磨一批具有新区特色的生态亮点。围绕生态市建设要求,针对实际工作,我局通过大量的摸底调查工作,启动了“打造生态亮点”行动,从全区范围中挖掘、培育、打磨一批能充分展示我区建设生态市成效、凸显我区生态市建设“民本、创新、求实”理念的亮点工程。我局从环保产业、循环经济理念、新能源、清洁生产等方面将天合光能等10家企业打造成了生态工业亮点企业,常州中华恐龙园打造成生态旅游亮点,天安新城市花园、常州世茂•香槟湖花园、常州市碧春缘、灵桥水乡、罗溪镇鸦鹊村、西夏墅镇水塔口村等19个点分别打造成了生态宜居亮点、生态休闲农庄、生态科技农业亮点和生态农村,打磨出一批具有新区特色的生态亮点。
4、打造生态宣传阵地。我局会同市局组织了各辖市区和有关镇、街道负责人参加的农村生态宣传现场推进会,交流了宣传经验,广泛开展了“四个一”系列宣传活动(向每个农户家庭发放一份《生态宣传传单》;每个行政村建立一个生态宣传固定专栏;每个自然村悬挂一条生态宣传横幅;每个行政村举办一场生态建设宣讲活动),为打好打胜农村生态创建宣传战打[FX:PAGE]下坚实基础。我局还加大了生态市建设公益广告宣传力度,在高速公路出入口、区主要道路、各镇镇区广泛设置大型生态建设广告牌17块。
(四)、以“常州我最优创建”为载体,优化服务环境。
今年以来,按照区委、区政府《中共常州市新北区委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关于明确“学习先进、确立标杆”和“常州我最优”项目的通知》(常新委[2010]30号)的文件精神要求,我局以全市建设项目“环保直通车”品牌服务建设为契机,以“重点建设项目环保许可审批速度最快”作为最优创建项目,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优化了服务环境。
根据“常州我最优”创建方案,我局提出了“四个优”创建目标(即服务优质、管理优化、队伍优秀、业绩优良)以及“八个一”服务措施(即组织一系列学习、公布一批环评机构、修改完善一本服务指南、编制一张跟踪服务卡、开辟一个绿色通道、组织一项服务对接活动、编制“每月一报”、打造一支队伍),我局还在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择优公布了12家环评机构(甲级单位3家,乙级单位7家,辐射单位2家),以方便企业选择。
此外针对重点项目,我局采取了“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服务措施。“事前”服务是指在项目申报洽谈前期,就积极做好与基层、企业的对接服务工作,避免企业走弯路;“事中”服务是指在报批各阶段,及时跟踪了解,在最短的时间完成项目环保审批手续,其中属于我局审批权限的重点项目,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登记表由法定时间的60、30和15日缩减到7、4和2个工作日,根据4-12月份初步统计,我区建设项目行政许可时间平均为2.83工作日,仅为法定时间的11%,承诺时间的32%。“事后”服务是指项目审批结束后,我局及时发放跟踪服务卡对环评、评估、监测、预审和审批等环节实施全过程服务,加强纵向管理和横向沟通。如协鑫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报批的年产300MW(8100万片)多晶硅片项目在洽谈前期,我局积极做好与基层、企业的对接服务工作,在最短的时间1日内完成项目环保审批手续,为项目的开工建设争取了宝贵时间,受到领导和企业的一致好评。同时我局还为天合光能、协鑫光伏、华润包装、高铁站场周边配套设施、道路点供项目等市、区一批重大项目提供了较好地行政服务。2010年共审批项目529个(其中登记表249个,报告表240个,报告书40个),试生产116个,“三同时”验收82个,预验收64个。同时我局也按照区纪委和市环保局的要求对全区514个项目开展了工程领域项目检查工作。
(五)、其他工作
1、加强环境信访查处工作。我局严格树立环境信访无小事的观念,对群众反映的信访案件进行快速、及时、规范办理。今年共计受理处理了1336件信访,结案率达到了98.3%,并按照上级要求进一步完善了相关受理平台的软硬件建设,健全了相应配套制度,完善了资料台账整理。在环境信访调处工作中,积极与镇、街道沟通,督促其按时办理、回复及报结。完成了人大(政协)议案的答复,及时调处了上级转办的重要信访。对信访调处中发现的4起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立案处理。另外对影响高新区大气环境质量的光星精机公司和新宏图公司,我局多次上门帮助企业查找问题,要求企业限期整改,目前均已完成整改,进入后续观察阶段。在汛期和小秧落谷来临之际,我局还下发了《关于要求加强汛期水污染事故防范工作的通知》,加强了对区内主要河道的巡查,有效地防范了汛期水污染事故的发生。针对秸秆焚烧工作,我局多次组织开展夏收季节秸秆禁烧巡查专项行动,专门分解落实了秸秆禁烧任务,由各镇具体落实,我局还与区农林局组成督察小组,对禁烧落实情况进行督察。
2、完善危险废物监管等环境监控管理。全年我局共审核发放排污许可证145份,对29家申请跨区域转移危险废物的企业进行了预审。对10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延期的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出具了初审意见,对1家初次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会同上级环保进行了现场核查并出具意见。对17家申领辐射许可证单位进行了预审。配合省、市对39家涉源单位及射线装置使用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和项目验收。并按市局要求对17家使用三类射线的单位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配合市局对天合光能污水处理污泥制水泥可行性进行调研;会同市局研究2家热电厂污泥焚烧技改项目;督促3家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按市要求完成了视频监控的安装工作,并与市、区监控系统联网。此外,还按照区化治办要求对全区现有的234家化工生产企业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共计对350家企业实施了排污申报,并对相关数据进行了汇总处理;加大了排污费征收力度,截止12月30日完成排污收费1100万元。
3、不断提高环保专项资金管理水平。环保专项资金的使用对促进污染防治,改善环境质量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今年以来我局进一步探索管理机制,充分发挥环保专项资金的宏观导向和激励作用。会同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印发了《常州市高新区(新北区)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和规范了区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我局还积极引导会同财政、经发等部门积极组织区内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项目申报中央、省级环保专项资金,促进环保工作,截止12月底共6家单位累计获得省级专项资金316万元。
4、推进“三合一”网络平台运行。根据区政府统一部署,今年我局对原有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法律依据、办事流程、行政职权等进行了一一梳理,共清理出行政职权231项,其中行政许可7项、非行政许可审批2项、行政征收2项、行政强制12项、行政处罚208项,我局还对各行政职权使用时内外部流程进行了重新梳理,将程序进一步细化,责任到具体处室及具体承办人,我局“三合一”网络平台自6月1日正式实施运行,截至12月29日,共完成行政服务事项228件,满意率为100%。“三合一”网络平台的使用进一步推进了依法行政,实现行政管理服务事项的公开透明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