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银河幼儿园:
为了加强学校基建和装备项目管理,进一步规范学校基建和装备建设的操作程序,明确各有关部门和学校的管理职责和要求,创建高效节约型后勤管理,现将《新北区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程序》和《新北区教育装备项目管理程序》(以下简称《管理程序》)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现就做好这方面的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校(园)应成立基建装备领导小组,由校长或分管校长任组长,组员由后勤部门、信息中心、教导处等有关人员3-5人组成,讨论确定每年上报项目,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
二、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本《管理程序》,了解学校基建和装备建设的管理规范,明确基建和装备的管理要求。
三、严格执行《管理程序》,确保学校基建装备项目实施规范有序。
四、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订加强本单位基建和装备管理的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教育投资效益。
二○一○年三月十九日
新北区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程序
为实施均衡教育战略,进一步搞好学校基本建设,提高教育投资的效益,促进学校基本建设管理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根据我区基建管理中的实际情况,参照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学校基本建设管理的规定》的文件精神,特制订如下管理程序:
一、项目的立项管理
1、审批程序:学校应根据区确定的下一年度建设重点和本校的总体规划及事业发展的需要,初步确定下一年度的基建项目,并填写学校基建项目申报表(见附件一)。教育文体局将结合教育规划,由项目审核小组进行审核论证,确定本年度基建项目,并填写审定表(见附件二)。基建补助申请必须由学校以书面形式报所在镇(街道)批准,再报区教育文体局进行审批。内容包括:用途、建筑面积、层数、定点位置、装饰标准及为完善该项目的功能所必须的附属设施、该项目的投资概算、资金来源等。
2、立项程序:所有新建、扩建、改建的项目先报区教育文体局审批后,报区经济发展局申报立项,由区经济发展局下达项目批文。维修项目,由教育文体局直接批准。
二、招标项目的设计管理
学校必须按经过批准的用途、规模和标准,用招标方式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设计单位根据委托设计的内容和要求按设计规范进行设计。项目总体方案,需符合功能和规划要求,取得规划许可后进行施工图的设计。
三、项目的招投标管理
1、50万元以上的项目招标由区建管部门实施管理。
2、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镇(街道)建管部门实施管理。局属学校由教育文体局实施管理。
3、5万元以下的项目以及维修项目,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组织实施,学校必须与施工单位签定好有关协议,并报教育文体局备案。
四、项目的施工变更管理
项目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施工图施工。如确需变更的部分,学校应提供变更的理由,报区教育文体局批准后,经设计院设计、所在镇(街道)审核、造价分析后,方可施工。
五、项目的质量和工期管理
1、项目的实施必须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学校、设计单位、施工及监理单位、各相关的管理部门必须严格执行设计、施工和验收规范,努力实现质量创优的目标,坚决杜绝“豆腐渣工程”,工程质量实行建设单位法人代表终身负责制。
2、基本建设项目的实施,应按照国家工期定额和省有关部门的规定确定施工工期。合理的工期是参与施工的各工种人员对各种材料进行必要的加工、制作、安装、养护,进而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所必须时间。如要适当提前,必须有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措施作保证。当质量和工期发生矛盾时,工期必须服从质量。同时,工期一旦确定,又必须按期完成,确保按期交付使用。学校及各级管理人员必须加强工期进度及质量管理。
六、项目决算验收管理
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须督促有关部门搞好项目决算,督促施工单位接受有关部门的审计,决算结果和审计结果必须报教育文体局备案,并按验收要求组织人员对项目进行验收(见附件三)。
七、项目的档案及资料管理
学校基本建设管理人员要自始至终注意收集并保管好工程各方面的资料,包括:批文、各种许可证、图纸、安装和使用说明书、测试报告、施工日志、工程整改记录、预决算书等,建立基建档案,同时须按市、区档案管理部门对基建档案的要求进行整理,做到资料齐全、及时归档。
八、本管理程序由教育文体局负责解释。
附件:一、学校教育基建项目申报表。
二、学校教育基建补助申请审定表。
三、学校教育基建项目验收表。
附件一:
年学校基建项目申报表
学 校
项 目
占地面积 (平方米)
建筑面积
(平方米)
总投入预算(万元)
总投入: 万元。
其中:
学校自筹经费: 万元。
申请镇(街道)补助经费: 万元。
拟申请区补助经费 万元。
申报理由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镇(街道)
初步意见
(含镇拟出资意向)
镇(街道)盖章
说明:1、按项目逐个填报。2、该申报为意向性申报,项目必须经事业局协商审核后最终确定,项目确定后再填写项目审定表,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二:
年学校教育基建项目审定表
20 基 号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及申报理由(列明建筑面积)
申报单位: (盖章)
资 金
来 源
总投资 万元。
学校自筹 万元;
申请乡镇补助
万元;
申请区补助
万元。
乡 镇
街 道
意 见
同意该项目立项,乡镇(街道)承
诺出资 万元。
分管领导(签字): ;
主要领导(签字): 。
年 月 日(盖章)
初审意见(审核人员签字)
审核人:
综 合
计财处
签 字:
分管领导
领导审批
注:1、本表一式四份,乡镇、学校各一份,区二份。
2、附项目建设可行性报告。
附件三:
学校教育基建项目验收表
验收日期
施工日期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合同总金额
施工单位
负责人
建设项目
资料清单
使用部门
验收人:
专 家 组
验收意见
专家签字
监理单位
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字
参验部门
验收人员
签 名
新北区教育装备项目管理程序
为努力提升全区现代教育技术装备水平,规范教育装备建设操作程序,合理用好教育经费,提高现代教育技术装备使用效益,特制订本管理程序。具体为:
1、申请立项:学校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确定项目,对建设资金进行估算并确定资金的来源渠道等,初步确定下一年度装备建设的初步方案,并填写装备项目申报表(见附件一)。教育文体局根据全区装备计划和学校实际,由项目审核小组进行审核论证,确定装备项目并填写审定表(见附件二)。学校以书面形式报所在镇(街道)批准,再报教育文体局进行审批。局属学校直接报教育文体局审批。
2、方案设计:项目确定后,学校组织校内教学和专业人员,邀请校外专家或设计单位(设计单位必须持有相关的专业资质证明),按照省教育厅、常州市教育局和我区教育文体局提出的统一要求及相关标准设计方案,学校应对建设方案的各个方面(包括规模、标准、硬件配备、软件选用、资金估算等)进行论证、修改、完善。
3、方案论证:方案设计完成后,由学校上报至教育文体局,教育文体局组织对方案论证,审批备案。
4、组织实施:
属于政府采购目录的大宗设备由教育文体局会同学校、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招标。特殊教学仪器设备采购可参照《关于教学仪器设备及用品实施政府采购的暂行办法》(常财预(2000)字
第18号,常教计(2000)字第44号)执行。一般仪器设备等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采用比较法选择技术和施工力量雄厚、有良好售后服务,信誉良好且报价合理的厂商及有关单位组织实施。但参与实施的单位应经教育文体局认定资格,同时实施单位必须与学校签订商务合同。
5、施工:属于工程的项目,中标单位必须安排省市认定的具有专业资质的工程承包单位施工,但不得将项目转包。学校应委派懂行、负责的专业人员对方案的落实、材料的选用、质量和工期的保证进行全程监理,及时发现、提出和处理施工中的问题并作记录。
6、工程验收: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及时提供竣工报告,提供详细存档资料及相关完整的测试数据。学校预验收后,再组织相关人员组成验收组逐项进行验收(验收表样式见附件三)。
7、人员培训:在施工过程中或施工结束后,如遇学校使用人员使用有困难,工程施工单位应组织对学校教师、技术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与指导。
8、本管理程序由教育文体局负责解释。
附件:一、教育装备项目申报表。
二、教育装备项目审定表。
三、教育装备项目验收表。
年学校装备项目申报表
总投入
预 算
(万元)
拟采购设备名称、型号、数量、金额
属于政府采购部 分
具体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参考价格
(可用附页打印)
非政府采 购
部 分
镇(街道)初步意见(含镇拟出资意向)
年学校教育装备项目审定表
20 装 号
及
学校教育装备项目验收表
时 间
验收结果
验收部门
验收人员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