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09年度安全生产工作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常新安〔2010〕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公司、直属单位:
2009年,全区上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总体要求,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监督,夯实安全基础,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经研究,决定对区监察局等12家先进集体、薛家镇人民政府等6家安全生产专项工作先进和黄定等48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具体名单如下:
一、安全生产先进集体(12家)
区监察局 区党政办 区委宣传统战部 区经发局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区财政局 区城建局 区农林局
区总工会 园区办 区交通分局 人保新区支公司
二、安全生产专项工作先进(6家)
长效管理基础工作专项奖:薛家镇人民政府
“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工作专项奖:春江镇人民政府
孟河镇人民政府 龙虎塘街道办事处
业务工作专项奖:罗溪镇安监站 三井街道安监站
三、安全生产先进个人(48人)
黄 定 孙国栋 佘文涛 何宇林 巢新华 管忠芳
巢 群 商冬洁 陈志伟 朱伟牛 刘国喜 季亚芳
沈志成 吴志光 恽兆云 吴科飞 李 贤 陈海根
奚国伟 周丽灿 蔡洪良 黄火兴 郜 军 童广武
朱益民 朱孟君 凌建大 彭志勇 严 晓 王建军
陈迪波 徐毅斌 魏少澄 洪 波 刘伟敏 章 可
曹文华 胡九宏 沈克荣 钱玲青 许文强 闵建平
赵国彬 顾兮翱 刘国昌 李惠忠 顾宇丰 李小军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再接再厉,为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再立新功。全区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向先进学习,坚持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全面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表彰 决定
抄送:区委各部委,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
常州国家高新区安委会办公室 2010年1月25日印发
共印3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