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常州国家高新区安全生产
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公司、直属单位:
现将《常州国家高新区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前开展的“安全迎世博、全力保省运”主题安全活动,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常州国家高新区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常州市安委会《关于转发<省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的通知》(常安[2010]16号)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全面、深入的检查,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推动企业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区安委会成立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副书记、常务副区长范寿柏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区安委会副主任、区安监局局长李强奋,区安委会副主任、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徐萍,区安委会副主任、区总工会主席谢建南,区安委会副主任、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张子恢担任,成员由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组成。
区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对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并协调有关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督导检查工作。
三、检查范围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区所有企业,重点检查化工、烟花爆竹、冶金有色、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消防等行业(领域)的企业。
四、检查内容
(一)企业方面。
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企业项目工程设计是否符合安全规范,安全规程、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安全要求、岗位责任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以及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具体包括: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设计中的安全专篇制订执行情况,以及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3.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和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4.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5.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方面。
1.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0〕15号)精神,部署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重点工作情况。
2.加大监管力度,建立和完善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和查处事故瞒报、谎报行为情况。
3.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责任,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改情况;全面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落实整改和监控措施情况;加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4.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消防和工商贸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情况。
5.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加快事故查处,严格责任追究,落实防范措施,推进工作情况。
6.加强应急机构和应急队伍建设情况;建立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预报应急机制情况,并做好迎接省市督查的准备。
五、检查时间和方式
此次检查从4月15日开始,到5月底结束。采取企业自查、政府检查、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企业自查为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将组织对各地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请做好迎接省市督查的准备工作。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安排部署。各镇、街道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领导要亲自部署,周密安排;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实际和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科学合理的安排部署,迅速落实到基层单位和每个企业。各地各部门要统筹安排,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务求取得实效。
(二)突出工作重点,严格检查督查。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结合当前开展的“安全迎世博、全力保省运”主题安全活动,针对安全生产工作中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特别是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的重点行业(领域)以及重点在建项目和重点企业,要进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要突出对化工、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烟花爆竹等行业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责任、加强监控、挂牌督办、限期整改,杜绝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对检查中未发现的隐患或对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导致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严格落实责任,确保取得实效。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自觉、认真抓好大检查工作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位的责任,按照《常州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的要求,扎实组织开展本企业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规定,加强对企业、有关单位的指导、检查,促进大检查工作深入、扎实开展。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将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检查督查情况以书面和电子版形式逐月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
主题词:安全生产 检查 方案
抄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常州国家高新区安委会办公室 2010年4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