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新北区化工(烟花爆竹)企业
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园区安管部门,化工(烟花爆竹)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近期国务院、省、市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企业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的要求,我局制定了《新北区化工(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现下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二日
新北区化工(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近期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事故频发,尤其是南京“7.28”事故造成13人死亡,120人受伤,社会影响强烈,为认真汲取事故教训,有效地预防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当前事故多发势头的紧急通知》要求和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集中开展一次化工(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通过全面、深入、细致的检查,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即: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政府监管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加强企业日常的隐患排查治理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从而推动企业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区安监局成立安全大检查行动领导小组,由李强奋同志任组长,房峰同志任副组长,抽调局内工作人员和专家组成检查小组,分工负责,开展大检查工作。
三、专项行动范围和职责分工
全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企业及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企业,区安监局对重大危险源及具有危险工艺的企业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进行检查,镇、街道、园区安管部门对其他化工企业和烟花爆竹零售企业进行检查。
四、检查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标准规程执行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立和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安全评价报告、专家检查制度、危险工艺改造、主要负责人履职报告、隐患排查治理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3、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管理情况。明确管理权责,做到“三清”即:基础情况清,管理责任清,标志标识清。各企业要立即组织厂区内、外化学品输送管道进行专项检查,全面摸清管道的数量、分布、走向和用途,摸清化学品输送管道,尤其是穿越公共区域的化学品输送管道地面违章建筑占压和安全距离不足的情况。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基础档案,补充完善图纸资料,同时产权单位要完善化学品管道地面标志和警示标识,做到标志准确、标识清楚。在化学品输送管道周边有建设工程施工时,企业要主动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施工单位告知化学品输送管道情况、输送介质性质和安全注意事项;要按规定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防护、监控和应急等各项措施的落实。
4、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对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5、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6、安全基础工作及宣传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安全宣传、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五、工作步骤
1、部署动员阶段(8月2日至8月16日)。各镇、街道、园区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宣传近期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会议和文件精神以及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同时,要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周密部署。8月17日,区安监局将在春江镇新华村农民广场会议室组织召开一次全区化工(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动员大会。
2、企业自查阶段(8月17日至8月31)。各相关化工(烟花爆竹)企业应根据要求并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迅速开展全面的自查自纠,认真查找和治理事故隐患。企业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要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于9月1日前报所在地安管部门。
3、检查验收阶段(9月1日至10月15日)。各相关安全管理部门应按照大检查分工和检查内容,认真组织开展检查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要坚决责令其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要责令其停产整改,对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责令其立即关停。
4、总结阶段(10月15日—10月31日)。各镇、街道、园区安全管理部门应在10月20日前对本次大检查情况进行书面总结并报告区安监局。期间区安监局将对本次大检查中各乡镇、街道、园区的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并汇总本次大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和点评。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迅速行动。各镇、街道、园区有关部门、各企业要把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充分认识这次大检查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切实抓紧、抓实、抓好本次大检查工作。
2、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自觉、认真抓好大检查工作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位的责任,按照本通知要求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有关规定,迅速组织开展本企业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
3、注重源头,深入检查。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及化工生产经营单位,要对所有隐患进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要通过本次大检查切实从源头上治理排除各类隐患,切实把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管理、安全操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4、即查即改,消除隐患。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切实而不敷衍的整顿,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对检查中未发现隐患或对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导致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5、强化督导,确保实效。在组织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各安监部门应组织专门检查组,采取抽查、互查等多种形式,企业进行督促指导,确保检查取得实效。检查工作一定要严肃认真,铁面无私,绝不能搞形式、走过场、应付了事。
6、广泛宣传,舆论监督。要充分利用墙报、标语等各种媒体,加大检查工作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教育引导企业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充分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检查工作,细致地查找并消除各种事故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