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常州市新北区审计局自2010年9月至11月,对2006-2009年度新北区特色农业保险资金进行了绩效审计调查。 一、基本情况 新北区自2006年12月起在全市率先推出特色农业保险,设置种植业及养殖业两大类特色险种。由新北区农业局扎口管理,由新北区财政局为参保农业企业补贴70%左右保费,委托商业保险公司具体经营承保与理赔业务。 2007年度新北区特色农业保险由上海安信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共9家农业企业参保,总保费54.69万元,其中财政补贴40.00万元、参保农业企业自筹14.69万元,保险赔款28.70万元。 2008年度和2009年度新北区特色农业保险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新北支公司承保,2008年度24家企业参保,总保费77.46万元,其中财政补贴55.00万元、农业企业自筹22.46万元,保险赔款145.09万元;2009年26家企业参保,总保费81.94万元,其中财政补贴57.65万元、农业企业自筹24.29万元,保险赔款83.58万元。 二、绩效分析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新北区特色农业保险在增强农业、农村和农民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减轻农民遭受灾害损失程度等方面效果明显。 1. 财政补贴覆盖面与带动作用逐步扩大 政府通过财政适当补贴保费、参保对象合理承担风险方式有效引导农业企业参加特色农业保险。农业是高风险产业,农户自身抗灾能力有限,农户的损失以往主要靠财政补贴和社会救济,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农业保险是化解农业风险的重要途径,但农户自愿购买农业保险的难度很大。财政补贴保费是新北区特色农业保险开展的前提和特色,目前新北区财政补贴保费比例在70%左右。从历年参保情况看,保险的险种在增加、受益于财政补贴的农业企业户数也在逐年增多。
2. 特色农业保险发挥了“稳定器”作用 新北区特色农业保险为新北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了保障。尤其在近年几次地方性重大雨雪灾害天气中,特色农业保险发挥了“稳定器”作用。新北区小河卫星奶牛养殖场2006年12月参保后一个月因养殖奶牛难产死亡领到了0.54万元的奶牛死亡理赔款,成为新北区开展特色农业保险以来首例受益者;2007年5月5日晚新北区突遭风害,农户受灾较重,2.61万元理赔款于灾情发生后仅一周就逐个发到受灾农业企业手中;2008年1月末常州市连遭强降雪冰冻天气,对农业生产造成严重影响,农户普遍受灾较重,参保的9家出险农业企业于2月19日就拿到理赔款52.92万元,其中最多1家理赔金额为15.26万元。 3.参保对象对特色农业保险满意度较高 特色农业保险具有多样性、地方性和复杂性等特点,对保险经办机构经营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要求较高。对近3年参保农业企业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参保对象对承保工作满意度76%、基本满意度24%;对理赔程序与服务满意度80%、基本满意度20%;82%的参保对象有继续参保意愿;参保对象对特色农业保险的总体满意度为88%。 4.保险公司积极性下降、特色险种减少 从2007-2009三年的赔付情况看,2007年总保费54.69万元,赔款28.70万元,赔付率52%;2008年总保费77.46万元,赔款145.09万元,赔付率187%;2009年总保费81.94万元,赔款83.58万元,赔付率102%;三年综合赔付率120%。
相对于政策性农业保险而言,特色农业保险实行高保费、高赔付,且区域性较强,保险公司较难在更大范围转移分散风险。如2008、2009两年灾害较重,保险公司经营农险业务处于亏损状态,承保积极性下降,要么降低赔付率、要么取消一些特色险种,不利于农险业务可持续发展。 目前的特色农业保险险种基本围绕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指导目录进行,个别指导目录里没有的险种需每年向江苏省保监局报批。比如“冰冻”险种是2008年特色农业保险理赔最多的险种之一,赔款39.77万元,占2008全年理赔总额25%,但2009年没有获批,农业企业就不能投保。从对农业企业的走访调查显示,大多数种植类农业企业都希望投保该险种,以提高应对逐年加剧的灾害天气的能力。 三、审计调查评价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新北区特色农业保险是江苏省开展较早、较全面涵盖各农业种类的商业性农业保险,是新北区农业企业在政策性农业保险之外的主要风险管理工具,成为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有益补充,也是新北区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起到了为地方现代农业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的作用,具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也受到了江苏省农业保险主管部门的关注。新北区通过财政补贴部分保费,推动特色农业保险开展,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带动效应,有利于助推地方现代农业“大发展”;大幅降低了现代农业龙头企业的风险管理成本,有利于促进地方农业产业结构升级;切实化解了现代农业发展中面临的自然灾害风险,有利于保障农民收入稳定增长。 四、审计调查建议 1.农业部门应积极与保险公司沟通,根据新北区农业发展实际需要设置有针对性的险种,并在保险条款及合理赔付率等方面做好充分调研、制定更完善合理的保险实施方案,既能满足农业企业的投保需求,也能进一步调动保险经营机构的积极性。 2.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建议农业与财政等部门探讨建立新北区现代农业巨灾风险转移分担机制的可行性,例如在保费补贴之外是否可以建立特色农业保险的巨灾保险基金或者巨灾二次保障体系,以有效增强大面积灾害或强灾情况下的风险应对能力。 3.农业部门应认真研究问卷调查中农业企业反馈的意见和建议,以进一步完善特色农业保险各项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参保农业企业的整体满意度水平。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