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务局,机构级别为副处级,仍按分局建制管理,设7个内设机构,2个派出机构。
1、内设机构为办公室、纳税服务科、税源管理一科、税源管理二科、税源管理三科、税源管理四科、税源管理五科。
2、派出机构为第一税务分局、第二税务分局。第一税务分局负责原春江税务分局管辖范围内的税务管理;第二税务分局负责原孟河税务分局管辖范围内的税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