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0年常州市新北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质监局《关于印发2010年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苏质监特发[2009]283号)及市质监局《关于下发《2010年常州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意见》的通知》(常质监特发[2010]21号)的文件要求,结合常州市新北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实际,现将《2010年常州市新北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贯彻执行。
附件1:2010年常州市新北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意见
附件2:2010年常州市新北区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二○一○年二月二十日
附件1:
2010年常州市新北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质监局2010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目标任务,结合我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实际,现制定2010年常州市新北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2010年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要以“促发展、保安全、严监管、惠民生”为主线,以消除隐患、防范事故为底线,以推进四项建设(安全责任体系、企业诚信体系、动态监管体系和应急管理体系),提升三种能力(有效监管能力、服务发展能力、风险管理能力),加强三化管理(制度化、标准化、精细化)为手段,为全区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提供有力保障,为全区经济社会安全、节约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主要工作目标
1、万台设备事故率不超过0.42,万台设备人员死亡率不超过0.4,无重大责任事故;
2、新增特种设备登记率100%,新增使用单位安全责任告知率100%;
3、在40%以上使用单位推行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标准化;
4、继续开展特种设备分类分级监管试点工作;
5、对全部气瓶充装单位实施监督检查;
6、重大事故隐患监督整改率达到100%;
7、对到期未检设备均采取督促整改措施;
8、无违纪、违规、违法行为。
三、主要工作要求
(一)落实安全责任
1、加大法制宣传力度,营造百姓关注氛围。一是积极开展“3·15”、“质量月”、“安全生产月”等大型宣传活动,开展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游乐场所“四进”专题宣传活动;二是重点对住宅小区电梯、化工集中区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使用进行宣传;三是以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作业人员考核等工作为契机,强化日常安全法制宣传;四是定期向当地政府和上级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和安全隐患整治情况;五是加强与电视台、电台、报纸、网络等媒体的联动,以质监部门在特种设备管理方面的经验和优势,营造正确的舆论氛围。
2、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一是继续开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责任告知,利用使用登记、监督检查、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监督检验、定期检验等机会进行安全责任告知,并将告知日期和告知书编号输入到常州市特种设备综合管理系统中,确保全年新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告知率达到100%;二是大力推进特种设备安全使用长效管理标准化工作,要指导企业按照《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准则》及市安委会长效办的要求,结合实际,以“三落实、两有证、一应急”(机构或管理人员落实、各项安全制度落实、定期检验落实,人员有操作证、设备有使用证,有应急预案或措施)为重点,建立并实施行之有效的安全使用长效管理制度或标准。
3、主动融入政府管理体系,构建安全联动机制。一是积极、主动地把特种设备安全使用长效管理标准化工作和分类分级监管试点工作融入区、镇(街道)二级的安全生产系统管理工程之中;二是在工作中要经常和及时向地方政府汇报特种设备管理状况和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
4、推进分类分级监管,提高依法监管效能。结合本地实际,推进本地区特种设备分类分级监管试点工作,同时要加强对试点企业的跟踪服务,及时解决试点工作中的问题,总结试点经验,逐步扩大试点。
(二)强化隐患治理
1、推动企业自查自纠,提高企业安全系数。要充分依靠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组织网络,持续推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特种设备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并建立电子台账。
2、开展现场安全检查,有效消除事故隐患。一是深入开展特种设备现场监督检查工作,要合理确定5%使用单位年度现场监察计划,要把省运会举办场所、气瓶充装单位、未及时办理使用登记和超期未检的使用单位列入现场监察计划;二是继续开展气瓶安全整治活动,把好充装、检验关;三是开展对2009年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对尚未落实整改的冶金起重机械,要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全面解决遗留问题,同时要坚决查处非法生产压力管道元件行为,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3、加强安全保障工作,确保“省运会”安全。一是要重点督查。在省运会前,对重点区域的特种设备实施100%排查,不留死角和盲区,不把隐患带进省运会,省运会期间要加强值班,保证信息畅通,及时处置突发事件;二是重点检验。对“省运会”场馆内的特种设备实施100%全面检验;三是依法严管,督促使用单位对重点区域特种设备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4、完善事故隐患台账,提升依法监管能力。在实施现场监督检查后要将检查情况、隐患状况、隐患整改情况及时录入特种设备综合管理系统。
(三)夯实工作基础
1、完成数据信息清理,提高动态监管能力。一是认真清理核查现有信息库中的使用单位信息,补充使用单位关键项、重要项内容,删除冗余内容;二是要采取“先查询后新增”的方式,严格规范设备、使用单位入库信息,确保不欠新账。
2、完善应急保障措施,提升应急管理能力。要督促本地区重点监控设备所在单位、气瓶充装单位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应急预案。到2011年底,全区重点监控设备所在单位、气瓶充装单位都必须开展特种设备应急演练。
3、加强监察队伍建设,提升依法监管能力。一是强化监察人员的岗位培训教育,学习法规、标准、技术规范,提高业务能力;二是加强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在确保实现特种设备安全目标的同时,确保队伍不出事,让政府放心、企业欢迎、公众满意。
附件2:
2010年常州市新北区特种设备现场安全
监督检查计划
全区2010年特种设备现场安全检查计划分为节日安全检查、专项安全监督检查、突击安全监督检查三类,并采取相互穿插结合的方法实施。
一、节日安全检查
(一)“五·一”节前安全检查
1、时间:四月份
2、检查重点:游乐设施、人口密集场所的特种设备、化工行业特种设备、重点监控设备等。
(二)安全生产月安全检查
1、时间:五、六月份
2、检查重点:人口密集场所的特种设备、化工企业特种设备、气瓶充装单位、重点监控设备等。
(三)“省运会”安全保障
1、时间:八、九月份
2、检查重点:“省运会”场馆、参赛团体接待宾馆、饭店、新闻中心。
(四)“十·一”节前安全检查
1、时间:九月份
2、检查重点:游乐设施、人口密集场所的特种设备、化工行业特种设备等。
(五)元旦、春节前安全大检查
1、时间:十二月份
2、检查重点:人口密集场所特种设备、游乐设施、化工企业压力容器、重点监控设备、浴室锅炉等。
二、专项安全监督检查
(一)重点监控设备安全监督检查
1、时间:六、七月份
2、内容:重点监控设备的注册、领证和定期检验情况、管理人员配备及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应急预案的制定等以及车用燃气气瓶充装、使用。
(二)生产单位现场安全监督检查
2、内容:对生产单位进行安全检查。
三、突击安全监督检查
1、时间:全年
2、内容:(1)上级安排的安全检查;
(2)检验单位上报的严重事故隐患;
(3)举报、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