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国庆期间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09〕2号)、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转发〈关于做好国庆期间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苏质监特函[2009[4026号)和常州市质监局《关于开展国庆期间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的通知》(常质技监特发[2009]117号)的精神,为做好国庆60周年和市经贸洽谈会期间特种设备的安全工作,杜绝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现就开展“国庆”期间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提出以下意见,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一、检查时间
1、2009年9月1号到9月15日,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自查自纠,排查、整改隐患。结合年初布置的自查工作要求一并抓好落实。
2、2009年9月16号到9月30日,质监新北分局组织开展检查。
3、2009年10月1号到10月15日,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二、检查范围
国庆期间举办庆祝活动的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和区政府要求重点安全保障场所及商场、宾馆、旅游景区、化工集中区等场所的特种设备,尤其是上述场所列入重点监控的特种设备。
三、检查内容
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及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2、特种设备是否注册登记、定期检验,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3、特种设备应急救援和演练。
四、检查要求
1、各镇、(街道)、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将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列入到安全生产大检查内容之中。
2、按照质监总局《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国质检特函[2007]910号)要求进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项督促整改,不留后患。
3、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违法行为和严重事故隐患,要当场出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督促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要及时移交稽查立案查处。对不能按时整改到位的重大隐患,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严格监控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附件:常州质监局新北分局国庆期间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分组表
二〇〇九年九月四日
常州质监局新北分局国庆期间特种设备
安全大检查分组表
组号
带队领导
参加人员
检查单位
检查日期
1
张玉泽
特设科、稽查大队
常州中华恐龙园有限公司
常州富都大酒店有限公司
常州锦江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
9月16日至
9月30日
2
盛卫群
常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常州市保利大剧院管理有限公司
常州博物馆
5
刘建军
常州新东化工发展有限公司
常州东昊化工有限公司
常州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