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常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新北分局网络发言人制度(试行)》的通知
各业务科室、大队:
根据《关于下发<江苏省常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络发言人制度(试行)>的通知》(常质监办发〔2010〕113号)文件要求,现将《常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新北分局网络发言人制度(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五日
常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新北分局网络发言人制度(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对互联网舆情舆论的引导,推进政务公开,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同时进一步规范分局网络新闻发布工作,推动网络问政工作的开展,促进全区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网络舆论环境,根据《关于在全市建立网络发言人制度的意见》(常办发〔2010〕30号)和《关于下发<江苏省常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络发言人制度(试行)>的通知》(常质监办发〔2010〕113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网络发言人团队组成
分局网络发言人团队由网络发言人、网络联络员组成,网络联络员协助网络发言人工作。分局网络发言人由分局确定专人担任,网络联络人由分局各科室、大队主要负责人担任。
二、工作职责
(一)做好网上政务公开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在网上发布职能范围内的政务信息,让网民提出意见和建议,接受监督。
(二)在线受理、答复和处理网民反映事项。积极登录相关网站互动式栏目,及时受理、答复和处理网民涉及职能范围内工作的投诉、意见和建议。
(三)组织开展网上宣传引导活动。结合工作实际,追踪、研判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组织网上宣传,对网上影响较大、议论较多的舆情发表权威言论,掌握网上舆论主导权和话语权。对重大突发事件所引起的网上舆情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重要舆情,网络发言人应按照互联网重要舆情快速反应机制的有关要求,遵循分级处置、属地管理、分工负责、快速反应原则,积极监控、研判,并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
三、工作分工
根据网络发言人工作团队特点,设立网络发言人、网络联络员岗位。网络发言人团队的主要工作职责是维护和回复网民提问,必要时可对其它网站及论坛等互动栏目的相关问题进行回复。具体分工如下:
网络发言人:是指代表我分局在网络中发布信息、接受信息的专门人员,负责对分局重点网络舆情答复口径的把关、审核,组织网络发布、实施网络舆情引导。
网络联络员:是指负责网络舆情的收集登记和信息上传的工作人员,负责协助网络发言人工作,具体组织实施有针对性地开展网络宣传策划、网络舆情答复、引导等工作,以网络发言人身份将经审定的答复意见在相应的互动式栏目中进行正面答复。
分局办公室是网络发言人团队的日常办事机构和网络发言工作的责任部门,应当加强对网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建立健分局相关工作制度,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网络发言工作。
四、工作流程
(一)搜集。网络联络员应保持相关热点论坛在线状态,及时发现涉及质监部门的网络舆情信息。
(二)受理。网络联络员要对涉及质监职责范围内的网民投诉、意见和建议,要尽快做出初步回应。有关涉法、涉诉等不宜公开的网民反映事项,应按有关规定转送有关单位处理。
(三)办理。网络联络员负责受理网民反映事项,及时登记并会同有关部门核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根据对口业务,经分管领导批示后研究处置措施,起草答复意见,经网络发言人同意后发布。
(四)答复。对于有重大影响的突发公共事件以及网民关注度很高的网络舆情,应在发现或接到上级通知后,3小时内在“常州网络发言人论坛”发布权威信息,及时引导舆情。对于一般性的突发公共事件以及网民关注度较高的网络舆情,应在发现或接到上级通知后,24小时内在“常州网络发言人论坛”(www.czbbs.gov.cn)做出网络答复。对于意见、建议类网络民意以及网民关注度较高,但涉及事件情况较复杂的网络舆情,应在发现或接到上级通知后,5天内做出网络答复,最长办理时限不得超过7天(节假日顺延)。
(五)处理和再答复。在做出答复的同时或答复后,相关科室、大队要认真组织力量处理网民反映事项。对于确需更长时间或需联合处置的网民反映事项,要动态跟帖通报处理的进展和结果,对网民质疑要再回应,尽可能同时在新闻媒体上公布有关情况。
五、有关要求
网络发言人应具备较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群众意识和服务意识,要加强自身业务修养,着力提高回贴质量和工作水平;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全面、客观、准确地发布新闻。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引导公众正确理解新闻事实,如对工作部署和所出台的政策作出曲解和误读并造成不良后果者,要进行严格的责任追究。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