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冬季及元旦、春节期间新北区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杜绝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1)2010年12月20日——2010年12月30日; (2)2011年1月20日——2011年1月30日。 二、检查范围 1、人员密集的商场、宾馆、旅游景区、公共浴室、气瓶充装单位等场所的特种设备,尤其是上述场所被列入重点监控的特种设备; 2、数据库中存在事故隐患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3、重大危险源单位; 4、重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5、被举报、投诉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三、检查内容 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现场安全管理及事故隐患自查自纠的情况; 2、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定期检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情况; 3、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完善应急准备,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救援演练情况等。 四、检查要求 1、按照《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国质检特函[2007]910号)要求进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项督促整改,不留后患。 2、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违法行为和严重事故隐患,将当场出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督促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将及时立案查处。对不能按时整改到位的重大隐患,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严格监控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