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食药监新党〔2010〕3号
关于印发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
反腐败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
各科室:
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分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现将《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解》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年五月十日
主题词:纪检 监察 廉政 责任制 通知
常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北分局办公室 2010年5月18日印发
共印10份
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解
根据市纪委十届五次全会的部署、要求和《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解》常食药监党〔2010〕6号文件精神,结合分局工作实际,现对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
一、抓教育,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一)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教育,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引导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主管领导:李小平、徐志明;主办部门:办公室(监察室);协办部门:分局各科室)
(二)以廉政文化建设为重点,推动廉政文化内容、形式和传播手段的创新,广泛开展具有食品药品监管特色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主管领导:徐志明;主办部门:办公室(监察室);协办部门:分局各科室)
(三)以警示教育为重点,加强对干部职工正反典型教育,用先进典型事迹激励人,用反面典型尤其是近年来系统内发生反面典型的深刻教训,警示和教育干部职工拒腐防变。(主管领导:徐志明;主办部门:办公室(监察室);协办部门:分局各科室)
二、抓规范,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四)推进部门内控机制建设。按照市纪委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纪委<关于推进部门内控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的实施办法》,大力推进部门内控机制建设,全面梳理权力事项,认真排查食品药品监管权力运行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点,进一步健全防控措施,完善制度规范,固化业务流程。(主管领导:徐志明;主办部门:办公室(监察室);协办部门:分局各科室)
(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创新工作。进一步完善党组议事规则,把食品药品监管上的重大问题纳入党组议事范围。针对新的食品药品监管职能,如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等领域的监管工作,研究制定新的制度措施,规范新的权力行使。研究制定对日常监管建立事前约束机制、事中动态监督机制、事后过错责任追究机制。研究制定网络信息舆情监控机制,完善网络信息舆情的收集、研判和处置制度。(主管领导:李小平、徐志明;主办部门:办公室(监察室);协办部门:分局各科室)
(六)大力推进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以信用等级为依据,对企业实施分级分类监管;积极探索药品广告监管与药品信用体系建设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公示力度,增强监督效果。(主管领导:徐志明;主办部门:药品综合监管科)
(七)大力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建立新形势下的干部竞争上岗和轮岗交流制度,结合“三定”方案的贯彻落实,对在重要岗位工作三年以上的同志,逐步实行轮岗交流。继续推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竞争性选拔任用方式,改进干部选拔任用中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的方式方法,提高选人用人的准确度、满意度、公信度。(主管领导:李小平、万文光;主办部门:办公室;协办部门:分局各科室)
(八)抓好制度执行力建设。研究制定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监督评估办法,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严肃处理违反制度的行为,确保各项制度的落实。(主管领导:李小平、徐志明;主办部门:办公室(监察室);协办部门:分局各科室)
三、抓监督,进一步提高行政监督的有效性
(九)加强对党内民主的监督。进一步严格决策程序,加强民主监督,确保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在实处。(主管领导:李小平、徐志明;主办部门:办公室(监察室);协办部门:分局各科室)
(十)加强对行政执法权力的监督。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强化处罚案件执行的制度化建设,实行执行情况备案制度和检查制度;健全和完善案件移送机制,防止执行不到位等渎职问题的发生。认真落实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实行领导干部廉政承诺制、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岗位责任制。(主管领导:万文光;主办部门:办公室(监察室、法制员);协办部门:分局各科室)
(十一)加强对行政效能的监察。强化对失职渎职行为的监督检查,确保监管任务落到实处。强化对行政效能监察,坚决纠正办事推诿、效率低下、资源浪费的行为。进一步完善行政效能投诉受理机制和绩效考评制度,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加快推进全系统效能建设。(主管领导:徐志明;主办部门:办公室(监察室);协办部门:分局各科室)
(十二)加强信访监督。认真贯彻《信访条例》,认真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查处利用手中权力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以及严重违反体制调整纪律的案件。(主管领导:徐志明;主办部门:办公室(监察室);协办部门:分局各科室)
(十三)加强治贿工作的监督。继续做好内部的治贿工作,大力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建设,总结和推广治理商业贿赂的成功经验,确保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取得实效。(主管领导:徐志明;主办部门:办公室(监察室);协办部门:分局各科室)
四、抓队伍,进一步提升机关作风建设。
(十四)建立和完善作风建设责任制。坚持作风建设“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按照胡总书记的要求,把加强党性修养作为推动作风转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来推动党员干部作风实现新转变,推动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新成效,确保“学习先进找差距、改进作风促发展”活动取得实效,确保群众满意度和行风评议位次稳步上升。(主管领导:李小平、徐志明;主办部门:办公室、机关支部;协办部门:分局各科室)
(十五)大力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着力解决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自身作风的切实改进,促进党风、政风和行风的进一步转变。(主管领导:李小平、徐志明;主办部门:办公室(监察室);协办部门:分局各科室)
(十六)开展行业职业道德教育,倡导恪尽职守、爱岗敬业的工作作风。不断完善优质高效的便民服务措施,继续抓好文明行业创建工作,继续开展“三走进三服务”活动。(主管领导:徐志明;主办部门:机关支部;协办部门:分局各科室)
(十七)大力推进机关作风建设。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和AB角制。发挥好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作用,加强与区人大、区政协的联系,主动通报工作情况,认真落实合理的工作意见和建议。(主管领导:李小平、徐志明;主办部门:办公室;协办部门:分局各科室)
(十八)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扎实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行为。加强标准和技术规范建设,严把药品准入关。认真落实日常监督、跟踪检查、飞行检查等工作措施,确保药品生产质量安全。要改进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稽查和质量抽检工作,加强药品广告监测,强化互联网药品交易监管,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提高安全事件预警和应急能力。完善和依靠多部门工作机制,加大力度,形成合力。(主管领导:徐志明、万文光;主办部门:药品综合监管科、药品稽查科)
五、抓纪律,进一步确保体制调整有序推进
(十九)严明政治纪律。强化全局意识,坚持讲政治、讲大局,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行其是。强化思想政治工作,通过坚持不懈地抓好队伍建设、内部管理和广泛开展谈心活动,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主管领导:李小平、徐志明;主办部门:办公室(监察室);协办部门:分局各科室)
(二十)严明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按照组织人事的要求,抓好组织人事工作的管理,按照中纪委、中组部《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坚决防止和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出现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问题,按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主管领导:李小平、徐志明;主办部门:办公室;协办部门:分局各科室)
(二十一)严明各项财经纪律。严格遵守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治理小金库、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各项财经制度,严禁突击乱花钱,严禁乱发钱、物,严禁大吃大喝、挥霍浪费。切实加强财务监督,严格控制大额资金支出,有关支出项目必须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主管领导:李小平;主办部门:办公室;协办部门:分局各科室)
(二十二)严明廉政纪律。进一步加强包括廉政、效能和执法监察,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干部职工做到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各级领导干部能更加自觉地贯彻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主管领导:徐志明;主办部门:办公室(监察室);协办部门:分局各科室)